Re: 手機被騙走....

看板Bunco作者 (coba35)時間20年前 (2005/07/03 02: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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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oyyed (floyyed)》之銘言: : ※ 引述《coba35 (coba35)》之銘言: : : 通常報案都是在轄區內報案.. : : 只要員警想以「備案」方式,你就直接跟他說,我是要「報案」不是「備案」 : : (當然前提是你要有相關證據在去報案(就是IMEI號碼),否則空口說白話...) : : 如果對方不接受,你就說.. : : 我在轄區內報案你們不受理,「那我會去其他警察局報案..」 : : 如果這位警員還是很白目的不願幫你寫筆錄,那隨便找個警察局,再去那邊報案 : : 順便告訴那家警察局你在轄區不被接受的所有經過.. : : 「絕對會有上層長官直接打電話到那個警察局"關照"」 : : 這位警員絕對會被大家揪出來K的滿頭包! :-) : 不是的 : 報案要以『事發地』的轄區派出所來報案 : 你去其他警察局只會把你轉回去原來的派出所 不見得.. 為啥會說出去非事發地報案,是因為我有親身經歷.. 因為某些原因,因此收集了齊全的證據去轄區警局報案, 轄區警局不受理,也沒備案... 後來到其他警局報的案,當然,這個警察局也向上呈報, 馬上打電話去關切轄區警局.. 也馬上知道是那個員警不受理.. 因此要報還是可以,對方受不受理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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