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菩提道次第廣論》十二緣起支:支分略攝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七〈共中士道.思惟集諦〉
由十二緣起門中思惟分四:一、支分差別,二、支分略攝,三、幾世圓滿,四、此等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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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分略攝】
十二緣起支可由(1)支分攝、(2)道攝、(3)因攝,這三種略攝。
十二緣起支: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1.支分攝:(一)能引支,(二)所引支,(三)能生支,(四)所生支。
【如《集論》云:「云何支分略攝?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能引支者,謂
無明、行、識。所引支者,謂名色、六入、觸、受。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
者,謂生、老死。」】 (p183L6)
.「支分」有成辦的作用。『能引支』--由什麼來成辦;『所引支』--由什麼來表現;
『能生支』--由什麼來成熟生出;『所生支』--表現生出的是什麼。
1-1 (p183L6)
「能引支」:無明、行、識。
「所引支」:名色、六處、觸、受。
「能生支」:愛、取、有。
「所生支」:生、老死。
1-2 (p183L9)
【若爾,引生兩重因果,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若如初者,則已生起果
位之識乃至於受(無明之後是行,行之後是識,這識是因位識。因位識之後應該要有愛
、取、有,之後才是果位之識,然後才有名色、六處、觸、受),後生愛等,不應道理
(應該在因位識之後直接講愛、取、有,中間不應該有果位識、名色、六處、觸、受這
些,次第不對)。若如第二,則後重因果(愛、取、有、生、老死)中缺無明、行及因
位識,前因果(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中缺愛、取、有。答:無過。謂
能引因所引之法(能引支所引的後世異熟果報),即能生因之所生起(所引支的異熟果
報,異熟果報是果位識、名色、六處、觸、受等四支半,也是由能生支的愛、取、有所
產生,同樣地,所生支的愛、取、有,也是由能引支無明、行、因位識的因緣而產生)
;所引已生,即於此立生、老死故(當所引的異熟產生,也就安立了生、老死)。】
.『能引』、『所引』為一種因果,『能生』、『所生』為一種因果。問:此為顯有情
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
.四支分的兩種因果,有兩種作用、兩種意義:
a.果的部分,有兩種果:「所引」的果與「所生」的果,「五蘊」本身有這兩種果。
b.因的部分,有兩種因:「能引」的因與「能生」的因,業報的因有這兩種階段性。
.舉例:「五蘊」本身有其材料也有其過程
例如是人的五蘊身、或畜生的五蘊身、或地獄的五蘊身,此為能引支所引的異熟果報
(引果苦諦);能生支成熟能引,所生的五蘊身有生老病死的過程(生果的苦諦)。
有可能材料本身品質很好、但過程很差,也有可能材料本身品質很差、但過程很好。
例如有生為人身諸殘缺但受用圓滿、或諸根完具圓滿但受用很差。
.引果苦諦--於所引位唯有種子,自體未成是未來苦:在能引支的時候還只是種子,苦
自體還沒有成熟,是在未來會感得,要經過多久感果不知道,可是將來一定會感果。
生果苦諦--已生苦位,現法即苦:已經生苦的階段,透過能生支的愛、取、有,苦自
體已經成熟,現法即苦。
.業報的因有兩種階段性,有「能引」的因(無明、行、因位識)與「能生」的因(愛
、取、有),果報才會感出來,此兩種因有「能引」、「能生」的次第。
.果的受生有兩種因,謂能引因,及此所引生起之因。投生後世最主要有兩個因緣,不
只要有能生因的愛、取去成熟產生所引的異熟,還要有之前能引因的無明、行、識。
【若爾,何為說兩重因果耶?答:為顯引果苦諦,與生果苦諦相各異故。前者於所引位唯
有種子,自體未成,是未來苦。後者已生苦位,現法即苦。又為說明果之受生有二種因
,謂能引因及此所引生起之因,故說二重因果。如《本地分》云:「問:識等至受,及
生、老死,若是雜相(彼此雜揉),何故說為二種相耶?答:為顯苦相異故(顯示引果
和生果不同的苦相),及顯引生二差別故(顯示能引和能生的差別)。」又云:「問:
諸支中幾苦諦攝現法為苦?答:二謂生及老死。問:幾苦諦攝當來為苦?答:識乃至受
諸種子性。」是故能生之愛與發愛之受,二者非是一重緣起,發愛之受,乃是餘重緣起
果位(受屬於所引支,是第一重因果的果位;愛屬於能生支,是第二重因果的因位)。】
1-3-1 (p184L5~p184L9)
.說明「能引」與「所引」之間有何關係,「能生」與「所生」之間有何關係。
瞭解整個三界六道之生死輪迴,確實在因的階段有能引與能生,果的階段有所引與所
生。透過四個支分攝十二緣起支,認識生死輪迴中三界六道不論投生何處,有能引與
能生兩種階段的因,而其投生產生果的階段亦有所引與所生的體性。
.四相當知「能引、所引」:
a.何為所引(所引)--謂果位識乃至其受,共四支半(果位識、名色、六處、觸、受).
b.以何而引(能引)--謂依無明之行。
c.如何而引--(能引對所引有什麼影響)謂於因位識中薰業習氣之理。
d.所引之義--(如何引發)謂若遇愛等能生,堪能轉成如是諸果。
.三相當知「能生、所生」:
a.以何而生(能生)--謂以愛緣取。
b.何為所生(所生)--謂生、老死。
c.如何而生(以什麼方法而生)--謂由行於識所薰業習,潤此堪能,令有大力之理。
【四相當知能引、所引。一、何為所引?謂果位識乃至其受,共四支半。二、以何而引?
謂依無明之行。三、如何而引?謂於因位識中熏業習氣之理。四、所引之義,謂若遇愛
等能生,堪能轉成如是諸果。三相當知能生、所生。一、以何而生?謂以愛緣取。二、
何為所生?謂生、老死。三、如何而生?謂由行於識所熏業習,(以愛緣取)潤此堪能
,令有大力之理。《緣起經釋》中,以生一支為所生支,老死則為彼等過患。】
1-3-2 (p184L9~p184L13)
.結論:由前面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的道理,十二緣起支透過四個支分的作用關係,瞭
解三界六道有情的生死輪迴,果報出現時其因為何(有能引之因,能生之因成熟能引
之因而產生異熟果報)、其果為何(果報的部分有引果苦諦和生果苦諦的兩種苦諦)
,透過四個支分,對十二緣起支的內涵有更深入清楚的認識。
.三界六道輪轉,「輪」之義代表被動、非主動,三界六道的輪轉,不論投生在初禪、
二禪、三禪…,或空無邊、識無邊、無所有處…乃至有頂天(非想非非想天),都是被
動不自主的狀態。為什麼投生至高層次的天依然是被動不自主的狀態?因為其生死之
初為無明的執著心,以執著的心(無明我執的顛倒心),因的開始已經不自主,帶來
煩惱與煩惱的造業,這些業由愛、取、有將其成熟,於是不自主的果報感生而出。三
界六道生死輪迴中不論投生何處,前面都有這樣的因而影響;因的階段有這種不自主
的狀態,果的階段必然也有這種不自主的狀態,此種不自主的狀態為三界六道輪迴。
.我們的執著可分為幾種:例如起初執著較差的色聲香味觸,而後認識到外面的物質沒
什麼可靠,於是認為內心的世界較有意義,比如由定力培養出的快樂。定力逐漸提高
了以後,又認為此有問題,這也非那麼可靠,於是產生對捨受的執著。
對於色聲香味觸之執著產生「欲界」(下界);厭患色聲香味觸,而執著內心產生「上
界」(色界與無色界)。內心的世界很廣,依其層次產生初禪、二禪、三禪、四禪…
…。因此,若要對外境之色聲香味觸不執著、與對內心世界不執著,需要破除我執;
唯有破除我執,才能破除執著,斷除了由執著內心世界所產生果報的上界輪迴、與執
著色聲香味觸物質所產生果報的欲界輪迴,脫離了三界六道輪迴。
.對於色聲香味觸的執著時,有分兩種等級。一種為來世的受用,眼光較長遠而取善業
,產生人天果報。一種眼光太過短淺沒有考慮長遠而造惡業,產生三惡趣,眼光短淺
的執著裡當然有我執,且是我執裡更愚笨的執著。而對於內心世界的執著,雖然也是
我執,相對來說是比較有智慧的執著。造惡業時不僅有業果愚,也有無我真實義愚,
有業果愚必定有無我真實義愚,且造惡業之時的無我真實義愚,更為粗猛。
【由是由愚業果無明(對於業果的愚癡無明)起不善行,於識熏建惡業習氣,令其堪成(
有將來感果的能力)三惡趣中果時之識乃至於受,次以愛、取數數潤發(成熟),令彼
業習漸有勢力,於當來世惡趣之中感生、老死。又由愚無我真實義無明(對於無我真實
義的愚癡無明),起欲界攝戒等福行(福業),及上界(色、無色界)攝奢摩他(禪定
)等諸不動行(不動業),於識熏習妙業習氣,令其堪成欲界善趣及上界天果位之識乃
至其受,次以愛、取數數潤發,令其業習漸有勢力,於當來世諸善趣中生起生等。】
2.道攝:(一)煩惱,(二)業,(三)苦。
【如是十二有支,復於煩惱、業、苦三道,悉皆攝盡。如龍猛菩薩云:「初八九煩惱,二
及十為業,餘七者是苦。」】 (p184L13)
.此處「道」之意涵,有「中間沒有停止、不斷輪轉地走」之意。有了『煩惱』就會有
『業』、有了『業』就會有『苦』(有漏的果報)。『苦』(有漏的果報)又會產生
『煩惱』、有『煩惱』又會『造業』、有『業』又會有『果報』,……。沒有停止、
不間斷輪轉地走。
.(一)煩惱--初八九煩惱:
十二緣起支,初支(第一支)「無明」支、第八支「愛」支、第九支「取」支,這三
支屬於『煩惱』(集諦所攝)。
.(二)業--二及十為業:
十二緣起支,第二支「行」支、第十支「有」支,這兩支屬於『業』(集諦所攝)。
(「行」支為造業的力量、業的可能性狀態;「有」支為業的確定性狀態,可能性狀
態造業的力量成為確定性;在「愛」、「取」時思心所強大的力量產生「有」。)
.(三)苦--餘七者是苦:
十二緣起支,第三支「識」支、第四支「名色」支、第五支「六入」支、第六支「觸
」支、第七支「受」支、第十一支「生」支、第十二支「老死」支,這七支屬於『苦
』(異熟果報的苦諦)。
十二緣起支的性質分成煩惱、業、苦這三者,也就是起惑(煩惱)造業感苦的過程。
3.四因攝:(p185L1)
【《稻稈經》說十二有支攝為四因,謂無明種者,於業田中下識種子,潤以愛水,遂於母
胎生名色芽。】
.此處「因」非說真正之因,而是說「有作用」之意。能攝有作用的結果,攝為四因。
.四因:(一)種者,(二)田裡的種子,(三)順緣{肥料、陽光、空氣、水},(四
)感果{生出稻稈苗芽}。將十二緣起支分為這四部分,透過這四個部分的作用來看三
界六道的有情,可瞭解三界六道有情的生死輪迴是如何產生。
.(一)種者:無明(的這個人)。(二)田裡的種子:(這個人於識田裡由思心所造
業種下種子)行、識(識田裡的種子有產生將來心識的潛能--將來人道的心、畜生道
的心、天道的心…等)。(三)順緣:愛、取、有。(四)感果:所引與所生的果報
,所引--名色、六入、觸、受,所生--生、老死。
.此處表達當我們內心生起執著心時,無明的執著心就如同主人(種者),藉由思心所
造業,將種子種在心上的識田(思心所的力量強時產生業習,把將來會感生於何處的
種子種在心上的識田),於後由順緣產生果報。
資糧道、加行道凡夫位的菩薩雖然也是透過十二緣起支投生,有透過造業,但造業時
沒有造惡業的愛取有;而造善業時雖然有愛取有,然為隨順菩提心、空正見的力量,
所造有漏善業非庸常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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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雜阿含305經》
「世尊告諸比丘:…
何等法應知、應了,悉知、悉了?所謂名色。
何等法應知、應斷?所謂無明及有愛。
何等法應知、應證?所謂明、解脫。
何等法應知、應修?所謂止、觀。」
[2] 《雜阿含366經》
「世尊告諸比丘:「毘婆尸佛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止),專精禪思(觀),…
即自觀察:『何緣有此老死?』如是正思惟觀察,得如實無間等起知:『有生故有此
老死,緣生故有老死。』復正思惟:『何緣故有此生?』尋復正思惟,無間等起知:『緣
有故有生。』尋復正思惟:『何緣故有有?』尋復正思惟,如實無間等起知:『有取故有
有。』尋復正思惟:『何緣故有取?』尋復正思惟,如實無間等起觀察:『取法味著顧念
,緣觸愛所增長,當知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如是尸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皆如是說。」
《雜阿含369經》
「世尊告諸比丘:昔者毘婆尸佛未成正覺時…詣菩提樹下,敷草為座,結跏趺坐,端
坐正念,一坐七日,於十二緣起逆順觀察(思惟),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彼毘
婆尸佛正坐七日已,從三昧覺,說此偈言:『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
因緣生法…』尸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亦如是說。」
十二緣起支雜染品的順、逆次第觀察,與十二緣起支清淨品的順、逆次第觀察:十二
緣起支雜染品順次第的觀察,隨順苦諦,十二緣起支雜染品逆次第的觀察,隨順集諦;十
二緣起支清淨品順次第的觀察,隨順滅諦,十二緣起支清淨品逆次第的觀察,隨順道諦。
[3] 《阿毘達磨俱舍論自釋》卷第九 (玄奘譯)
「云何無明{為}緣{而有}行?…我今略顯符順經義,謂諸愚夫,於緣生法不知唯行(
唯識宗以下認為緣生法為有為法,有為法是因緣聚合所生),妄起我見(執補特伽羅常一
自主、不依賴五蘊而能自己獨立實質有之顛倒見)及我慢執(於我慢產生執著)。為自受
樂(三禪以下含三禪){及}非苦樂(捨受,四禪以上含四禪)故(凡夫以此為來世所證目
標),造作身等各三種業(透過身語意三門造非福業、福業、不動業的三種引業),謂為
自身受當樂(來世,例如來世得生人天二趣或得生淨土)故,造諸福業;受當來樂(將來
,包含現世及來世,有些修行人現世即能證四禪以上),非苦樂(捨受)故(為了將來的
捨受),造不動業(引生上界色界、無色界的不動業);受現樂(現世安樂)故,造非福
業(自受樂可分兩類,現世及來世,若為現世所造身語意果報為非福業,為來世所造身語
意果報為福業、不動業)。如是名為『無明緣行』(以無明為動機而造引業的行)。」
[4]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二〈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二〉(玄奘譯)
「何等略攝支故?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所
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者,謂生、老死。」
[5]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 (玄奘譯)
「問:何故識乃至受,與老死,有雜相?答:由二種說故,謂別顯苦相故,及顯引生
差別故。」
[6]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 (玄奘譯)
「問:幾支苦諦攝,及現法為苦?答:二,謂生及老死。問:幾支苦諦攝,當來為苦
?答:識乃至受種子性。問:幾支集諦攝?答所餘支。」
[7] 龍樹《因緣心論頌‧因緣心論釋》
「差別十二支,能仁說緣生。於煩惱業苦,三中俱攝盡。初八九煩惱,二及十是業,
餘七皆是苦。十二唯三攝。…諸趣唯因果(諸趣的異熟,所生唯有這個緣起法的果,除了
這個緣起法的能生之外,並無其他的造作者),此中無眾生(不存在實有的造業者與受報
者),唯從於空法(沒有自性成立的補特伽羅,因和果都是無自性、相互觀待而有)…」
[8] 《佛說大乘稻稈經》
「有其四支,能攝十二因緣之法。云何為四?所謂無明、愛、業、識。識者,以種子
性為因。業者,以田性為因。無明及愛,以煩惱性為因。此中業及煩惱,能生種子之識,
業則能作種子識田,愛則能潤種子之識,無明能植種子之識。」
[9] 摘自:《攝類學》洛桑卻配格西
生:業和煩惱都是投生輪迴的間接因,不是直接因。輪迴(異熟五蘊)的直接因(親
因)究竟是什麼?是薩迦耶見嗎?
師:薩迦耶見(煩惱、薩迦耶見等心所)也是輪迴(異熟五蘊)的間接因,所謂直接
因,因與果中間必須沒有其他法間隔。
投生入母胎時,其親因(直接近取因)是之前的中陰身,此世色蘊的親因(直接近取
因)是父精母血的受精卵,其他受蘊等的親因要推到中陰身,中陰身也有微細的色身,其
親因則可推至前世。前世造業的補特伽羅與此世中間有中陰身間隔,因此,前世並不是此
世的親因。若可以成為果的體性,這個因就稱為近取因(近取因的分類,直接近取因與間
接近取因);不能成為果的體性,可是卻有助於果的形成者,稱為俱生緣(俱生緣的分類
,直接俱生緣與間接俱生緣)。
[10]緣起有不同粗、細層次,一般說的十二緣起支是粗分緣起,不是細分緣起
摘自:達賴喇嘛尊者法語 http://ttslecture.blogspot.tw/2017/03/blog-post.html
一般講緣起,有三個層次。唯識宗以下認為緣起是說事物是依自己的因而起,事物依
自己的因而生,故說緣起。中觀宗說依而假立而起,無為法亦是依而假立才有的。而這當
中有粗細之分。一種是講依而假立、觀待而假立。更細的是指凡是法,都必須依著施設自
己的分別而假立,唯分別假立,法完全無法在自己方面成立,不是體性所成,不是自相所
成。而《緣起讚》講的緣起是最後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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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ol810 (219.69.36.162), 12/24/2018 23: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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