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比丘尼一生只能出家一次?

看板Buddhism作者 (silence)時間8年前 (2016/07/18 16:21),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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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uddha 看板 #1NOq0uSQ ] 作者: cool810 (silence) 看板: Buddha 標題: Re: [問題] 比丘尼一生只能出家一次? 時間: Fri Jun 17 08:11:34 2016 南傳上座部的比丘尼傳承,聽說已經由斯里蘭卡開啟恢復了上座部的比丘尼傳承。 漢傳的十誦律是有部律,早先漢傳佛教是依十誦律,四分律傳入比較晚,後來道宣律 師改以四分律為宗,並以四分律為主撰述了南山律。 藏傳佛教僧團是根據「說一切有部律」來進行傳承,藏傳佛教的比丘尼受戒,必須依 照「二部僧傳戒」,也就是由十位比丘尼組成戒師團傳戒後,再由比丘組成戒師團再傳戒 一次,但藏傳佛教已經沒有比丘尼,也就無法組成戒師團,因此藏傳佛教比丘尼的傳承已 經中斷了一千多年左右。 女眾而言,藏傳傳統出家女眾只有沙彌尼戒,因此在藏傳受完沙彌尼戒的女眾,若要 進一步受比丘尼俱足戒,有的會再來台灣受比丘尼戒。例如藏傳佛教的美國籍尼師 Ven. Thubten Chodron,追隨達賴喇嘛尊者及梭巴仁波切修習佛法出家,後在台灣佛光山受比 丘尼戒,並在嘉義香光尼眾佛學院講學。 摘自惠敏法師:中土比丘尼傳承與西藏比丘尼僧團之重建 http://ge.tnua.edu.tw/~huimin/paper/bikuni/bikuni.htm 1997年9月,台大佛學研究中心主任恆清法師提到「今年三月底,達賴喇嘛來台訪問 時,對台灣比丘尼僧團的發展印象深刻。但是西藏目前並無比丘尼僧團,因此希望依據中 國佛教比丘尼的制度來建立,所以,特別委請台大佛學研究中心籌辦『漢藏佛教比丘尼傳 承研討會』,達賴喇嘛將派專精戒律的喇嘛代表參加。」對此,恆清法師希望台灣方面能 事先準備西藏方面將會提出的問題,所以徵詢我的意見,並且邀請我也參加。…… 印度之僧伽跋摩(意譯為「眾鎧」)來到揚州,翌年(元嘉十一年,AD 434),師子 國(註:斯里蘭卡)鐵索羅等三位比丘尼來到首都,人數達到十人,二眾受戒之因緣終於 具足,比丘尼們便請求眾鎧為師,在南林寺前園中,搭建戒壇,在戒壇上為比丘尼重受。 這也是中國設比丘尼戒壇的開始。…… 二部受戒以接續藏傳比丘尼傳承之問題如前(§1.2節)所說,中土比丘尼之二部受 戒,起源於劉宋元嘉十一年(AD 434),影福寺尼慧果等,以印度之僧伽跋摩(眾鎧)等 為師,從來自師子國(斯里蘭卡)之比丘尼十人受本法,在揚州南林寺重新二眾受具足戒。 若根據現存求那跋摩所譯《四分比丘尼羯磨法》(大22,1065bff.),或許是當時比 丘尼受戒法之所依。 (注31)與師子國的戒律不一定是同一部派所傳。 對於二部受戒中,比丘與比丘尼來自不同部派之情況,求那跋摩、僧伽跋摩,以及後 來的道宣律師並沒有明確提出會造成傳戒的問題。 因此,目前西藏比丘僧團是依《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受戒、誦戒、學戒,或許可以延 請依《四分律》為主的中國漢傳比丘尼參與「本法」,亦即先讓西藏女眾戒子於來自中國 的比丘尼僧中受戒,再到西藏比丘僧中受戒得戒的話,如此則可圓滿二部受戒的程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3.45.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466122296.A.7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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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泰國緬甸僧團長老都不承認在漢傳授的比丘尼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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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在帕奧僧團 去修行 然後逼著要承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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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慧法師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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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0:17, , 4F
感謝分享 那有沒有北傳十律誦why這樣定 更圓滿的解釋
06/22 10:17, 4F

06/22 10:18, , 5F
更正 《十誦律》 其實我關注的是當中的邏輯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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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ool810 (175.183.45.18), 07/18/2016 16:21:35 補充: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唐義淨所傳譯的,與西藏所傳譯的比對,當中屬於一切 有部廣律的「十七事」,藏文大藏經藏譯的「十七事」完全不缺,漢傳大藏經漢譯的只有 其中的七事,缺十事,而藏譯缺漢譯編在十誦律中屬於比丘尼戒律的比尼誦。 藏、漢譯一切有部毘奈耶比對:1.『出家事』、2.『布薩事』(漢譯缺)、3.『隨意 事』、4.『安居事』、5.『皮革事』、6.『藥事』、7.『衣事』(漢譯缺)、8.『羯恥那 事』、9.『拘閃毘事』(漢譯缺)、10.『羯磨事』(漢譯缺)、11.『黃赤苾芻事』(漢 譯缺)、12.『補特伽羅事』(漢譯缺)、13.『別住事』(漢譯缺)、14.『遮布薩事』 (漢譯缺)、15.『臥具事』(漢譯缺)、16.『諍事』(漢譯缺)、17.『破僧事』。 ※ 編輯: cool810 (175.183.45.18), 07/18/2016 16:29:14
文章代碼(AID): #1NZ96HDt (Buddh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