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撤銷mormolyca 禁言處分

看板Buddhism作者 (暫沒想到新暱稱)時間15年前 (2010/07/17 01:42), 編輯推噓28(280159)
留言187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據公告文#1CFrj9Nv (Buddhism)表示經查:  mormolyca非針對六祖惠能祖師或其徒眾,而是針對EVA010200的簽名檔所作回應。  據此,poohkoala 檢舉mormolyca違反版規第七條人身攻擊項目,予以駁回。 2.據公告文#1CFrj9Nv (Buddhism)內容表示:  mormolyca非針對六祖惠能祖師或其徒眾,而是針對EVA010200的簽名檔所作回應,  但仍是針對EVA010200個人之說,用其簽名檔影射為魔說。  上述係指 mormolyca「離經一字,即為○說」一語,  影射對象為 EVA010200 所發表之言論,非影射EVA010200個人,  根據版規第七條之規定,不構成人身攻擊。 3.有關公告文#1CFrj9Nv (Buddhism) 對mormolyca 違反版規第七條人身攻擊項目,  予以禁言六週之處分,予以撤銷。 4.有關版主權利之行使,應依現行版規公告內容辦理。 -- 諸行無常 Anicca vata sankhara, 是生滅法 Uppada vaydhammino; 生滅滅已 Uppajjhitva nirujjhanti, 寂滅為樂 Tesam vupasamo sukho. 從菩提樹下走過 http://www.wretch.cc/blog/edhar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82.218 ※ 編輯: chuit 來自: 123.192.82.218 (07/17 02:14)

07/17 09:13, , 1F
嘖嘖
07/17 09:13, 1F

07/17 10:01, , 2F
繼上次Cid找人買反對票事件後,又一創舉..(見HumService板)
07/17 10:01, 2F

07/17 12:34, , 3F
就算不是分身也要迴避一下吧
07/17 12:34, 3F

07/17 12:46, , 4F
末學也認為迴避比較好~
07/17 12:46, 4F

07/17 12:53, , 5F
我無言了~ 這是演那一齣呀~ XD
07/17 12:53, 5F

07/17 13:07, , 6F
IP可共享,使用3G搭配分享器,可以很多人用一個IP
07/17 13:07, 6F

07/17 13:07, , 7F
難道都是同一人嗎?
07/17 13:07, 7F

07/17 13:09, , 8F
沒有關係 站長可以用其他方式查 同IP構成檢舉條件
07/17 13:09, 8F

07/17 13:10, , 9F
竊以為~就算不是同一個人~這麼敏感的事應該也要迴避一下吧~
07/17 13:10, 9F

07/17 13:12, , 10F
...凌晨三四點的分享IP....室友嗎?(笑)
07/17 13:12, 10F

07/17 13:16, , 11F
住同一樓層,可以使用3G無線分享器...
07/17 13:16, 11F

07/17 13:16, , 12F
所以會有這現象很正常吧
07/17 13:16, 12F

07/17 13:16, , 13F
所以說~兩個人應該是認識的囉???
07/17 13:16, 13F

07/17 13:17, , 14F
so?
07/17 13:17, 14F

07/17 13:17, , 15F
如果你不了解,可以跟台灣大哥大或者遠傳詢問分享器事宜
07/17 13:17, 15F

07/17 13:17, , 16F
認識跟是不是同一人是不相關事情
07/17 13:17, 16F

07/17 13:19, , 17F
雖然說不迴避不犯法.但這樣會給人留下不好的觀感唷~
07/17 13:19, 17F

07/17 13:25, , 18F
想知道這是不是偶然的人,何不去搜尋一下這個IP。
07/17 13:25, 18F

07/17 13:27, , 19F
你都會要求不給b處理了 這算雙重標準?
07/17 13:27, 19F

07/17 17:25, , 20F
推文我阿娜看攏無?
07/17 17:25, 20F

07/17 17:29, , 21F
樓上 簡單說 就是chuit 與 m的 ip 相同,卻自己解自己水桶
07/17 17:29, 21F

07/17 17:34, , 22F
如果有私誼要迴避,
07/17 17:34, 22F

07/17 17:34, , 23F
這樣的原則貫徹的話,另一位版主恐怕會蠻多案件也不能處理
07/17 17:34, 23F

07/17 17:35, , 24F
網路上有無私誼,交情深淺,這實在很難去斷定。
07/17 17:35, 24F

07/17 17:52, , 25F
無線上綱? 還有哪位版主把噓文關掉的?
07/17 17:52, 25F

07/17 17:54, , 26F
這個有先公告嗎?
07/17 17:54, 26F

07/17 18:44, , 27F
彿版非佛版
07/17 18:44, 27F

07/17 19:44, , 28F
如果不是對所有的情形都以一樣的基本原則來處理,
07/17 19:44, 28F

07/17 19:44, , 29F
這樣不但不會符合公平原則,也代表對於個案有針對性。
07/17 19:44, 29F

07/17 19:54, , 30F
還是無線上綱啊 所有情形是指其他什麼情形?
07/17 19:54, 30F

07/17 19:54, , 31F
請p大解釋所有包括哪些?
07/17 19:54, 31F

07/17 20:13, , 32F
組務版文章代碼(AID): #1CGPryzb 可以參考一下
07/17 20:13, 32F

07/17 20:14, , 33F
無限上綱這個詞您可能不了解其正確的用法。
07/17 20:14, 33F

07/17 20:26, , 34F
兩位版主認定不一致,故改判? 是兩人最後達成共識嗎?
07/17 20:26, 34F

07/17 20:39, , 35F
才來兩個佛教版幾天,就看到這麼多是非,還真戲劇性!
07/17 20:39, 35F

07/17 20:54, , 36F
噓文功能不是我關的 =.=
07/17 20:54, 36F

07/17 21:00, , 37F
IP同我是沒意見,但是改判是否是兩位版主意見一致的結果?
07/17 21:00, 37F

07/17 21:01, , 38F
若不是的話,那另一位版主若又要翻案重判,豈不是....
07/17 21:01, 38F

07/17 21:05, , 39F
按版規 1.本案須由EVA自行提出方受理檢舉
07/17 21:05, 39F
還有 108 則推文
07/18 03:56, , 148F
ahtan 可能沒弄清楚,b大與我平起平坐的,沒有正副之分
07/18 03:56, 148F

07/18 03:58, , 149F
平起平坐 也是要尊重對方的 而不是不去協調 各判各的
07/18 03:58, 149F

07/18 03:59, , 150F
如果要以票數來取正副,恐怕吃虧的不是我
07/18 03:59, 150F

07/18 03:59, , 151F
我尊重的是版規 這裡講的是法治 而不是人治
07/18 03:59, 151F

07/18 04:00, , 152F
你恐怕不適合當板主 兩位板主共事,竟然鬧不和
07/18 04:00, 152F

07/18 04:06, , 153F
我是不是當版主 不是你說了算
07/18 04:06, 153F

07/18 04:08, , 154F
規定怎麼做我就怎麼辦 如果未按規定辦理而使他人權利受損
07/18 04:08, 154F

07/18 04:08, , 155F
我自然不能放著不管 如果今天權利受損的人是你
07/18 04:08, 155F

07/18 04:10, , 156F
你會希望我怎麼維護你的權益?
07/18 04:10, 156F

07/18 04:10, , 157F
至於和不和 跟 版務執行是否符法 是另外議題
07/18 04:10, 157F

07/18 04:12, , 158F
原來兩位板主和不和氣並不重要,只判你的 他判他的。了解..
07/18 04:12, 158F

07/18 04:12, , 159F
至於要取得人的尊重 得先尊重法的精神
07/18 04:12, 159F

07/18 04:12, , 160F
我會希望經過討論之後,而維護我的權益,並非各判各的
07/18 04:12, 160F

07/18 04:13, , 161F
是的 對我來說 版主和不和不重要 重要的是符不符合法的精神
07/18 04:13, 161F

07/18 04:13, , 162F
否則b 板主又來重判一次,你又重判一次 這到什麼時候
07/18 04:13, 162F

07/18 04:14, , 163F
規定怎麼辦 就怎麼辦 B大如按規定翻案重判 我也樂觀其成
07/18 04:14, 163F

07/18 04:15, , 164F
規定的認知 板主看法並不一樣 那要聽誰的?
07/18 04:15, 164F

07/18 04:15, , 165F
你這個如果發生翻案重判的問題 昨天已經討論過了
07/18 04:15, 165F

07/18 04:15, , 166F
喔 昨天我沒看文 ,可否告知在哪
07/18 04:15, 166F

07/18 04:16, , 167F
你的版主認知問題 昨天也已經討論過了 請爬推文
07/18 04:16, 167F

07/18 04:17, , 168F
你有你的主觀 他有他的主觀 你覺得是這標準 他又是另一標準
07/18 04:17, 168F

07/18 04:17, , 169F
依同樣的版規,仍然有兩種標準 自由心證 你還是好好思考吧
07/18 04:17, 169F

07/18 04:18, , 170F
我行我素,並不會得到版友們的尊重,保重 讓版友們共評
07/18 04:18, 170F

07/18 04:24, , 171F
謝謝 不送
07/18 04:24, 171F

07/18 17:15, , 172F
我認為 C 的判決合理, 但也希望兩板主能先討論過
07/18 17:15, 172F

07/18 17:16, , 173F
至於容不容易討論出結果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lol
07/18 17:16, 173F

07/18 20:53, , 174F
你也懂刑法? 略懂
07/18 20:53, 174F

07/18 20:55, , 175F
版規也沒說準用刑法 ptt有幾個版是用刑法治版的?
07/18 20:55, 175F

07/18 20:56, , 176F
而且是選擇性使用 真是叫人猜不透版主在賣什麼藥
07/18 20:56, 176F

07/19 14:46, , 177F
還是照規矩來走會比較好,即使A板主先有不當判決,B板主也
07/19 14:46, 177F

07/19 14:47, , 178F
不應當逕行改變A板主的判決,至少要先經過討論溝通,如果
07/19 14:47, 178F

07/19 14:48, , 179F
討論不果,再將事件層級升級到組務的層次,這是基於尊重板
07/19 14:48, 179F

07/19 14:49, , 180F
主職權的考量,畢竟目前是兩版主並行,而不是有隸屬關係的
07/19 14:49, 180F

07/19 14:50, , 181F
正副板主情況....
07/19 14:50, 181F

07/20 15:58, , 182F
兩位板主之前有協議不撤銷對方的判決 就算你單方面覺得判決
07/20 15:58, 182F

07/20 15:59, , 183F
不適當 你是否也該遵守您們之前的協定?
07/20 15:59, 183F

07/20 16:00, , 184F
就算真的判錯 也是該由B版主來撤銷判決
07/20 16:00, 184F

07/20 16:01, , 185F
況且我也不認為是誰判對誰判錯 但是我覺得您應該尊重與遵守
07/20 16:01, 185F

07/20 16:02, , 186F
之前的協定 沒尊重沒討論就自行改判 之前的協定是什麼意思?
07/20 16:02, 186F

07/20 16:14, , 187F
這裡不是二審法官可以推翻一審法官的法院 只是共治的版面
07/20 16:14, 187F
文章代碼(AID): #1CG9duFV (Buddh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