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比賽] 民國100學年度大專盃校內選拔比賽辦法

看板BridgeClub作者 (偏執龜毛強迫症文具控)時間14年前 (2011/07/15 12: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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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cddivad (映廷)》之銘言: : 四、比賽地點 : 請儘量以台大校園為主。願意接受觀戰者可將地點公告於PTT BridgeClub版以供 : 欲觀戰者前往。 我以為基於公開原則,校內選拔賽是不得拒絕觀戰的 早年因此還曾經有過"是否得以賽員住所為約定比賽地點"之爭議 且當初爭議雙方,對於"約戰時間地點確定後要在社板上公告"都是一致同意的 : 六、比賽方式 : 報名截止後,依種子點數排定種子序,依種子序決定 KO 表。如:4隊時,1 vs 4, : 2 vs 3依此類推。每場 KO 賽各為 48 牌。時間、地點由兩隊賽員自行敲定。 : 鼓勵使用打實體牌對戰。但如有一隊因交通問題,可在另一隊"可接受"的前提下進 : 行BBO對戰。如使用BBO對戰請橋手自重 注意橋藝道德及禮節。當有一隊伍因交通 : 因素無法進行實體牌隊戰,希望另一隊儘量配合。若雙方時間談不攏,則以主辦單 : 位規定時間為準,無法出席者視為棄權。 這邊提到主辦單位有規定之比賽時間底限 但依然未明確裁示預設之比賽地點為何 (前面關於比賽地點部份的說明雖似表明以台大校園為預設,但用語不甚明確, 亦未說明若雙方無法就比賽地點取得共識時應做何處理) 另,本段倒數第二行 實體牌"對"戰 請修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18.237
文章代碼(AID): #1E7yYPA1 (Bridge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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