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兔子先生
※ 引述《bracesnigga (喵仔想去馬德里)》之銘言:
: 何時來幫我唱個一場啊~~呵呵呵
我回台灣了
但是時差還沒調回來(其實是不想調..在考慮等白天直接去上班)
能夠在10天中看了my bloody vanlentines,radiohead和the verve
真的是超幸福的 回台灣要來啃土司過日子了
glastonbury festival不愧是世界上最大的音樂祭
人生至少要去一次glastonbury
而且英國超多家庭帶小babe去glastonbury
不像台灣音樂祭好像都是年輕人的事
在the verve表演時
居然一堆3,40歲的人跟著大合唱
超感動
總之..推薦大家去英國撒錢
glastonbury 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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