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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討論] 交男女朋友到底應該慢慢相處還是速戰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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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幾個朋友聊天. 發現大家都遇到過一個問題. 如果要交男女朋友,好像需要抓住一個窗口期. 過了這個窗口期,對方可能就會因為對你失去新鮮感而漸漸失去興趣. 但如果太快在一起,彼此都還不夠了解,最後就很容易分手. 之前板上也很多人問過認識多久後在一起. 也很多人說,如果喜歡對方,一兩個月就會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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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魯蛇來幫你解答下. 在不在一起 是看溫度. "不是看你了解他多少". "不是看你了解他多少". "不是看你了解他多少". 感情溫度升溫到沸點 就交往了. 你可以小火慢煮 也可以大火快炒. 所以才有各種說法.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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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處多久而決定在一起比較好,這種事情取決於人,沒有什麼定律可言的。. 我剛滿35歲,在我截至目前的人生中,我一向都是走速戰速決路線的,我曾經嘗試過. 曖昧一年、結果換來的是對方跟我說「我也在等妳開口,但現在已經錯過那個最好的. 時機了。」然後兩人抱頭痛哭一場繼續維持朋友關係,後來也失去聯絡。. 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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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用啦. 她會找你陪她看流星 談心事. 生活中遇到的每件事幾乎都會跟你分享. 去過你家過夜. 一起吃飯. 就這樣快一年. 當大家都覺得你們肯定會在一起之後. 你鼓起勇氣告白. 她會說:「我現在不想交男朋友」. 然後最後的最後. 你會發現 她還在留戀她前男友. 你問我為什麼要發這篇文?. 對 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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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很奇怪. 看怎樣的情況有很多答案. 我的建議是. 看次數. 見面20次內就會決定是否交往. 有些人可能一周或半個月才見一次. 那當然很久才會決定. 有些人就是有些時候會天天見面. 那就很快可以決定. 什麼日久生情. 也不過是近水樓台先得月而已. 像我. 跟我老婆. 是打工認識的. 雖然. 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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