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女方住男方家裡做家事的必要性?

看板Boy-Girl作者 (())時間10月前 (2023/07/20 11:09), 10月前編輯推噓7(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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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 我個人認為不用做家事 ※ 引述《aall2468 (麥當當真好吃)》之銘言: : 文長抱歉 : 想了解各位大概是怎麼想的 : 女方住在男方家裡,和男方爸媽同住 : 男方爸媽把女方當自己家人,家裡開銷沒讓女方出錢 但是這樣不行, 你沒嫁過去, 就算是男方不要你出錢, 你也不能不出 每個月一定要包一個相當金額的紅包給男方 : 說到這想問各位,女方住在男方家裡有必要做家事嗎?還沒有結婚的情況下是否為義務性? 這絕對不是義務, 沒有結婚下做家事婚後你就完了 所以一定不能做家事, 也一定要每個月包紅包給屋主 紅包總數不能低於 房租市價: 以台北頂加3坪雅房計算大約 = 5000 伙食: 以食材成本計算也是大約 = 5000 水電瓦斯: 有吹冷氣大約 = 2000 所以你一個月一包至少要包 12000 元 這包你也可以回頭和你父母談, 未來你父母是他的岳父母 將來親家還會有往來 大家一開始不要相欠, 後面才不會有被軟土深堀的問題 我相信你爸媽一定會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04.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89822561.A.A73.html ※ 編輯: seaping (211.21.104.32 臺灣), 07/20/2023 11:13:29

07/20 11:54, 10月前 , 1F
別鬧了 她的身分是未過門的媳婦不是租客 別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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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55, 10月前 , 2F
租客的角度去看 這問題就只有兩種解 一種就是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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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56, 10月前 , 3F
家中的一份子做好分內事然後趕快結婚 另一種就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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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56, 10月前 , 4F
倆口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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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1:57, 10月前 , 5F
未過門的媳婦住公婆家不做事? 這婚別想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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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09, 10月前 , 6F
就是未婚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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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4, 10月前 , 7F
自己女兒過去男生家裡住, 我是不會說什麼, 但錢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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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5, 10月前 , 8F
定要給, 不然會被看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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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6, 10月前 , 9F
至少如果是我女兒我會要她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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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7, 10月前 , 10F
婚前不把自家態度擺出來, 該給的錢不給,婚後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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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9, 10月前 , 11F
哇靠,你家有女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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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9, 10月前 , 12F
這種思想的岳父哪裡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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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9, 10月前 , 13F
互相,不吃虧也不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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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19, 10月前 , 14F
這句話如今社會多少人做得到,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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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2:42, 10月前 , 15F
別說了現在很多過門也是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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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09, 10月前 , 16F
估太少惹,兩倍再減點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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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28, 10月前 , 17F
做家事是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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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36, 10月前 , 18F
所以等結婚自動不繳這筆錢公婆心理過得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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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50, 10月前 , 19F
要付市價房租的話不如直接在外租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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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50, 10月前 , 20F
租房下班回家可以盡情耍廢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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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5:04, 10月前 , 21F
這樣還不如自己租咧 一個人住多自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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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5:05, 10月前 , 22F
水電瓦斯吹冷氣,2000也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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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5:21, 10月前 , 23F
食材伙食5000很少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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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6:05, 10月前 , 24F
12000也太少,台北市起碼18000起,我說純房租,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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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6:05, 10月前 , 25F
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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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7:23, 10月前 , 26F
我建議是搬出去啦
07/20 17:23, 26F

07/20 17:40, 10月前 , 27F
搞笑喔 有12k住外面就好 幹嘛住一起多不方便
07/20 17:40, 27F

07/21 08:38, 10月前 , 28F
只算成本 工錢最貴
07/21 08:38,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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