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對另一半原生家庭的財務付出已刪文
感覺沒吃虧阿
因為就你敘述 是 退稅的錢才除三
那你"現任男友" 本來要繳的稅 可能上萬 是不是沒一起計算?
假設本來要繳稅9000 報扶養後 退稅6000
實際上省15000 只拿6000/3 一人退2000 總共退4000?
應該不是 15000/3 一人退5000 總共拿10000出來吧
如果是後者 那的確吃虧不少 如果你前者 根本沒啥阿
你"現任男友"小虧一點 我猜是長子吧?
早出社會薪水會多一點 給薪資高的報扶養節稅才正解
※ 引述《yyyytt (YTL)》之銘言:
: *更一下
: 我的重點是在要付錢的他全付
: 要分錢的三個人都分 這樣喔~
: 標題打這樣其實有點太嚴重
: 但因為不知道怎麼打,就這樣吧
: 背景(還未結婚):
: 我自己是獨生,家裏不需要給孝親費,也沒有對原生家庭的固定額外支出
: 另一半有兩個兄弟姊妹,家裏總共三個小孩
: 也不需要給孝親費
: 另一半有幫他爸媽保公司團險
: 一年大概在兩萬左右,他媽媽扶養也報在他名下
: 但是
: 扶養退的税他有除三,和另外兩個手足分
: 繳團險的錢卻都是由他出
: 雖然以薪水來說不是付不起,扶養退的錢好像也幾千或萬出頭而已
: 有時候想,還沒結婚,不想管那麼多,也沒有很多錢
: 但有時候又想,這是個感覺問題,而且這種事應該要在結婚前講清楚(資源分配),畢竟他
: 想請問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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