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孤獨終老的宅男是如何煉成的?
https://www.google.com.tw/amp/s/www.cna.com.tw/amp/news/aopl/202108130343.aspx
英國「厭女」兇嫌槍殺六人。
標題是這麼下的,但我不覺得他仇的是女人
事實上他仇的應該是功利至上的社會
他主張自己為「非自願單身」
因為外貌與財力條件,以及內向的個性導致他找不到女人
法律從來不會保障人找到配偶的權利
也不會制止人民用客觀條件(外貌、財力)來選擇配偶
因為這是人的「擇偶自由」,法律不能予之限制
但無法改變的不平等的市場,像這樣的人出現就必須由社會整體承擔
把過錯全推到部分人群的偏激,掛上「仇女」名號根本無濟於事
同樣的舉部分既得利益的男男女女例子互相攻擊也不會讓社會更好
有個在英國留學的中裔女生朋友跟我說
在當地因為去留學外籍女生很多
當地男生們搭訕幾句沒要到聯絡方式就會走人
甚至不被搭訕,不跟男生走在一起會被覺得奇怪
這也沒辦法,英國國籍香噴噴的誰都想試試
文中男子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
最後希望大家能對條件不好的人至少溫柔以待
別再在弱勢與弱勢之間製造更多的仇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1531109.A.6FC.html
推
09/13 19:11,
2年前
, 1F
09/13 19:11, 1F
→
09/13 19:12,
2年前
, 2F
09/13 19:12, 2F
痾我只是想表達也許那樣的環境讓英國
對單身男女更加不友善,他承受很大壓力
也許他不願意利用國籍,或他不住在大學城吧
※ 編輯: death840922 (123.192.217.243 臺灣), 09/13/2021 19:14:48
推
09/13 19:21,
2年前
, 3F
09/13 19:21, 3F
→
09/13 19:23,
2年前
, 4F
09/13 19:23, 4F
→
09/13 19:27,
2年前
, 5F
09/13 19:27, 5F
→
09/13 19:27,
2年前
, 6F
09/13 19:27, 6F
→
09/13 19:28,
2年前
, 7F
09/13 19:28, 7F
原文男性自稱是一名INCEL,
他們對這個世界本來就是拿性別劃分的
有興趣可以上網搜尋一下內容
他們主張陽剛氣質的男人為Chad
而男性們都會愛上的性感女人為Stacy
很接近前陣子流行的紅藥丸理論
※ 編輯: death840922 (123.192.217.243 臺灣), 09/13/2021 19:32:41
→
09/13 19:35,
2年前
, 8F
09/13 19:35, 8F
→
09/13 19:35,
2年前
, 9F
09/13 19:35, 9F
→
09/13 19:36,
2年前
, 10F
09/13 19:36, 10F
改。但我覺得他討厭的這種要求男人陽剛、有錢的社會
就是我認知的父權社會壓迫男人的方式
如果你不認同我還是把這部分刪掉
※ 編輯: death840922 (123.192.217.243 臺灣), 09/13/2021 19:36:53
→
09/13 19:36,
2年前
, 11F
09/13 19:36, 11F
→
09/13 19:36,
2年前
, 12F
09/13 19:36, 12F
※ 編輯: death840922 (123.192.217.243 臺灣), 09/13/2021 19:38:24
推
09/13 20:48,
2年前
, 13F
09/13 20:48, 13F
→
09/13 20:48,
2年前
, 14F
09/13 20:48, 14F
→
09/13 20:49,
2年前
, 15F
09/13 20:49, 15F
→
09/13 21:02,
2年前
, 16F
09/13 21:02, 16F
→
09/13 21:03,
2年前
, 17F
09/13 21:03, 17F
我們都對身邊的人溫柔一點
也許這樣的事情能少發生一些
※ 編輯: death840922 (123.192.217.243 臺灣), 09/13/2021 21:28:49
→
09/13 21:45,
2年前
, 18F
09/13 21:45, 18F
→
09/13 21:45,
2年前
, 19F
09/13 21:45, 19F
推
09/13 22:05,
2年前
, 20F
09/13 22:05, 20F
→
09/13 22:07,
2年前
, 21F
09/13 22:07, 21F
推
09/14 01:24,
2年前
, 22F
09/14 01:24, 22F
→
09/14 01:24,
2年前
, 23F
09/14 01:24, 23F
→
09/14 13:06,
2年前
, 24F
09/14 13:06, 24F
推
09/14 15:31,
2年前
, 25F
09/14 15:31, 25F
→
09/14 15:31,
2年前
, 26F
09/14 15:31, 2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