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滿「射後不理」誣告性侵 女大生賠廿三萬換緩刑已刪文
※ 引述《rainandwind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06001669-260402?chdtv
: 不滿「射後不理」誣告性侵 女大生賠廿三萬換緩刑
: 109-09-06 中時 陳志賢
: 一名女大生去年與男子嘿咻後,不滿對方「射後不理」,控告對方趁她酒醉後性侵,男子
: 獲不起訴確定,反控女大生誣告罪,臺北地院審理時,女大生認罪,並賠償男方廿三萬元
: ,法官判女大生徒刑二月,緩刑二年。
: 女大生去年三月三日凌晨三時,與男子在北市「松壽廣場地下停車場」親子廁所內嘿咻,
: 卻於翌日晚間向永和警分局偵查隊報案,虛構男子乘她酒醉,違反她意願,性侵得逞。
: 但檢察官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大生當時意識清楚,男子性侵罪嫌不足,將男子不
: 起訴確定。該男子委託律師反控女大生誣告罪。
: 臺北地院審理時,女大生認罪,並賠償男方廿三萬元,法官因女大生沒有前科,判處有期
: 徒刑二月,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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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的類似新聞,遭到誣告的男方好像沒有反告女方誣告,最後都自認倒楣,今天這則新
: 聞,受害男方提出誣告告訴,算是讓濫訴的女方得到教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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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bit.ly/2YB09Py
有些東西, 根本就不需要什麼大數據, 而是人性常識
半夜凌晨三點, 松壽路
根本就是標準去完夜店後的情慾流動
然後事後反悔
難不成是市府精實公務員加班嗎?
結果碰到少數真的不爽的男人怒請律師
之所以說很多案例, 就是指在這個情境下
多數男人都是摸摸鼻子, 根本不會請律師
更不用什麼大數據
這是人性常識, 連統計都不需要
而真的會不爽到這種程度的人
不外乎是社會大咖不爽
或是女生自己要求太多
也跟版上講的聖男聖女差很多
情境目的也完全不同
就像去摩斯漢堡情慾流動 和 去夜店寫功課一樣
莫名其妙
如果你在摩斯漢堡吃飯聊天, 旁邊小妹子唸書嫌吵
那就有得說, 因為摩斯是吃飯還是看書的? 早已模糊
但夜店? 都已經去夜店了
還控制不了自己的上進心和防衛機制
卵子上腦後又變聖女, 那就不要去
根本就不用啥小大數據和統計學
不然大家一起來檢討夜店文化
讓夜店跟摩斯漢堡看齊
一邊準備期中考, 一邊釋放壓力
溫馨, 和諧
(然後男大生走開, 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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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99376128.A.2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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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ss231470 (111.248.33.13 臺灣), 09/06/2020 15: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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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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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