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父母的房子已刪文
※ 引述《askdrlin (中央氣象局)》之銘言:
: 最近小弟跟一些朋友聊天,聊到男方家裡房產跟結婚的問題,我個人的觀念是不是我賺
的
: 東西基本上拿到就很感恩,沒給你的你不能要,
父母願意給資源 真的要很感恩
:且除非父母同意或是將來真的哪一天不在
: 了,我才有動用他們給我的財產的權力。
如果父母給你了 確實你就是擁有者
: 如果結婚,若是新買的房子可以房貸我全出,名:字雙方共同持有,最多對方一起分點
水
電
: 費(我覺得這樣彼此才會在水電方面公平且有共識的使用)
如果要走向結婚的話 互相分擔 也是沒問題呀!
建議最好的方法就是 每個人每月固定拿出一筆家庭共用金 電費水費 家庭用品 皆從裡面
出
: 而若是住我爸媽的房子(不用與父母同住)可能意思意思給我爸媽租金5000-10000,這
部
: 分我也可以
: 全出,基本上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我覺得真的沒有買房的必要,女方自己賺的錢完全不
用
: 支持在房子的部分,除了事先談好的共同使用基金之外,我絕對不會干涉對方錢財的使
用
: 。
這邊的觀念都還不錯呀 ! 有談好要一起付 或者像你說的你想要當作付房租自己付 就是
跟另一半談好就好
: 平常的話我的觀念就是大概整體出去消費7:3的分擔,不想要對方虧到,但也不想全出
(
: 我7),也不會算得很細,就是一個大概,比如一頓飯700多,我可能就請對方給我兩張
10
: 0剩下我出這樣。
出個大概也是可以 但如果雙方是很有默契的話
我是覺得不用特別要求要對方出兩百
就可能這餐中餐你出 晚餐換對方出 反正誰也別虧到 偶爾多出一點
我未婚前 我就是這樣 我不想佔對方便宜 但也請對方別佔我便宜 做人就是要互相 何況
又是另一半 所以到目前為止 跟另一半沒有為錢吵架
: 父母有留給我台北的房產已在我名下,我目前跟幾位女性朋友聊,有些朋友覺得如果跟
我
: 結
: 婚,這棟我的名下的房子應該跟女方掛共同持有,這我就有點不能接受了,
這就是錯的點 幹嘛跟人家說你名下有房子 這不用說 你希望接近你的異性是因為你有房
才接近嗎?當然或許有人會把這當作條件 但看起來你是不希望的 那這房子你就默默放心
裡就好呀!
因為這房子是
: 我爸媽留給我的,他們現在都健在我真的說不出要他們的房子讓老婆共同持有,
有女人講出要共同持有真的太瞎 真的有這種女性 我作為女人我真感到不齒 (或許真的
有?)
新買的我
: 真的沒問題,買車也可以掛對方名下。我這樣的想法被不止一位說我太摳了,
以你舉例的方式 我覺得你不摳啊 凡是新的東西 要你給另一半你都是願意的 怎麼會摳
所以你那朋友蠻瞎的 講這種話 ==
我知道不會
: 每個女生都是一樣的觀念,但是我還是嚇到了,
我是女生我也嚇到
我覺得什麼都可以討論,但是那是僅限在
: 我跟對方的權力範圍內,所以我在想我幾年來的觀念是不是真的有些不合時宜,真心請
教
: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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