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已有男友,可否跟別的男生出去

看板Boy-Girl作者 (giraffe180)時間6年前 (2017/08/26 20:27), 6年前編輯推噓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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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hardchu (大叔)》之銘言: : 如果甲男與乙女已正式交往, : 乙女的好友丙男約乙女兩人一 : 起看電影或看夜景。 : 如果妳是乙女,妳會: : 1.不排除跟丙男看電影或夜景 : ,也不會先向甲男報備。 : 2.不排除跟丙男看電影或夜景 : ,會先向甲男報備。 : 3.告知丙男已有男友,並拒絕 : 邀約。 : 如果你是甲男,對於乙女之第 : 1種或第2種行為,你的看法? : 因網友回覆所以增加選項4: : 4.有男友就沒男性好友;或者 : 詢問丙男可否讓男友一起去,不行就不去。 借朋友帳號發文,勿私訊水球,文長。 第一次回文和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是分隔線--------------------- 我覺得這一系列的問題要回到自己對男/女友和朋友的定義上來看, 定義上當然每個人都會有個別差異, 所以這邊分享我看這系列文章的思考方式: 一、男/女友與朋友的定義 1.男/女友:彼此之間有喜歡的感覺或是愛,且彼此都有遵守這段關係的承諾與忠誠。 Ex:男/女友只有一人、不會與其他對象有愛或是由喜歡的感覺所延伸超出朋友的感情或 行為。 2.朋友的定義:從時間來看,基本上會有同學(國小國中高中大學…)、同事(上級下屬及 同事)、朋友(共同興趣、打工、APP或者其他)彼此之間有不同相處頻率、不同意義和不同 親密度的互動關係。 二、朋友關係的層次(對個人的意義、相處頻率及親密度)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朋友,但會受到朋友的條件(例如工作、目前居住地、特質)而都會有 不同的意義以及親密程度,以男/女友定義作為第一條件,不論過去、現在還是未來的交 友應先確認第一條件成立後(與伴侶達成共識),大概分為這六個角色,一個人可以同時與 有多個角色。 1.有共同重要回憶的朋友(例如系學會共患難、辦營隊等活動) 2.可以談論心事的朋友(跟你聊得來能同理你與你討論的人) 3.可以共事的朋友(在處理事情上合拍的朋友) 4.持續有聯絡的好朋友(例如高中5.6個人常聚會) 5.普通朋友(點頭之交) 6.有可能發展出曖昧關係的朋友(對你有強烈吸引力或有喜歡的感覺且排除崇拜等感情) 三、那麼性別會是已有伴侶的人過濾交友的條件嗎? 1.權利觀點 每個人都有交友的權利,不論是否有伴侶,這點我們先同意(不然我後面說不下去啊…)。 在有伴侶的情況下,當兩人達成了關係的承諾與忠誠的共識後,兩個人的觀念會有所差異 更是需要溝通與犧牲。有些人覺得只是朋友邀約來了就覺得OK就馬上答應是他交友的權利 ,有些人覺得先詢問伴侶意見再做決定比較好,或有人為了避嫌會選擇不去。 就我而言,三種行為我都有,第一二種是比較需要與另一半相互了解、體諒、尊重題討論 的,而第三種可能是因為真的覺得那個邀約或人不是太重要、懶或是沒興趣而直接拒絕。 我覺得行為本身不是問題,而是在做出這些行為之前應該先問問自己, 你有沒有對自己的感覺誠實, 你有沒有尊重另一半的感受。 當你對自己誠實,你很確定這只是朋友的聚會(不論形式),那麼你才有籌碼在你伴侶表示 不願意你赴約時溝通的籌碼,而那個籌碼來自於你對自己的了解。 當你尊重另外一半的感受時,你可能會因為想要赴約或聚會但伴侶不同意時,你也會願意 去理解他的擔憂,與他溝通,不論最後結果是去赴約還是不去赴約,重點是你的另一半感 受到你尊重、在意他的感受。 也是在這樣的摩擦下,才會知道對方是不是適合自己的那個人。 適合當然很棒,為了維繫兩人的感情除了上面說過的對關係的承諾與忠誠外,還需要溝通 ,跟犧牲。(但這有點離題太遠了所以就不討論啦)。 但若你無法對自己的感覺誠實,也沒有辦法尊重另外一半的感受,那我也不知道你去赴約 或聚會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那個意義只有你自己知道,重點是要對自己誠實,然後承擔 結果(例如吵架、分手),從某個意義上而言,這樣狀態的人,還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因此他不需要太誠實也不需要尊重另外一半,他心態大多還停留在單身時的狀態。 從這個觀點而言,性別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有沒有對自己的感覺誠實,跟尊重另一半的感 受。 2.性別觀點 若決定另一半能否赴約或聚會的決定因素是性別,那麼我們可以先假設你的另一半是有一 些非理性的信念或者是刻板印象。(指的是根深柢固且無法輕易動搖的觀念而非男女刻板 印象)可能是因為伴侶假設,赴約的對象是有吸引力的,或是自己的伴侶是有吸引力的或 就是純粹不喜歡伴侶與其他對象有超出平日相處的範圍。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兩個人或許可以先給對方多一些空間,畢竟兩個人是獨立的個體,沒 有辦法因為馬上改變或動搖自己的觀念或想法,差異是確實存在的,能做的大概就是尊重 對方的選擇,但兩人在選擇的當下也要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為這段關係帶來的結果(可 能對方受不了提分手等等),因為選擇是自己做的,結果當然是自己承擔。 但除此之外,在平日裡多一些了解與認識,或者是將兩人的交友圈試著重疊,讓對方放心 …等等,只要你能想的到的努力都可以去嘗試看看。(在兩人都舒適的情況之下而非強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0.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03750469.A.F18.html ※ 編輯: giraffe080 (101.13.0.252), 08/26/2017 20:29:10

08/26 21:00, , 1F
寫論文?
08/26 21:00, 1F

08/26 23:03, , 2F
給樓上看完一個感動推。感覺長時間在板上有看到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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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爭執,想說把曖昧不明的關係及標準定義一下,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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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23:03, , 4F
想想是不是有檢討的方向。畢竟每個人想法不一樣,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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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對錯。所以覺得摸索關係的過程中若可以有目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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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23:03, , 6F
方法應該會對兩人提供幫助。謝一樓提醒我的文體真的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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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23:03, , 7F
易有點學術...(汗)但希望可以維持到碩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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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23:28, , 8F
看完文章覺得很引人省思結果看到一樓笑了
08/26 23:28, 8F

08/27 00:49, , 9F
推 論文系
08/27 00:49, 9F

08/27 14:06, , 10F
有點無聊
08/27 14:06,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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