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未婚-懷孕-條件
※ 引述《Trozy (藍)》之銘言:
: -原文-
: 先自我介紹
: 家裡經濟狀況小康
: 父母在鄉下地區共四間房子
: 我本身有穩定收入,工作地在台北
: 到明年約50K,之後穩定成長
: 女友是普通家庭
: 媽媽全職主婦
: 家計主要靠爸爸跟哥哥
: 女友也有穩定收入約30K,工作地高雄
: 基本上跟女友未來也有組成家庭的打算
: 只是這個月突然發現女友懷孕了
: 算時間的確是那陣子比較衝動沒做好防護措施造成的
: 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我也坦然接受
: 甚至帶點喜悅
: 進而開始準備未來的事情
: 首先告訴我父母
: 他們也是覺得該結婚就結婚
: 我自己決定就好老人家支持我
: 輾轉面對女方家長
: 一開始也是覺得不該走到這步
: 但經過溝通也是覺得不要拿掉孩子
: 該負的責任要有
: 只是結婚時不希望肚子有凸出來會被說話
: 希望三個月內搞定
: 所以我開始規劃求婚、結婚、結婚後生活。
: 父母也願意支援所有事情
: 包括新房子的頭期款
: 這件事我很開心的告訴女友請她不用擔心
: 但女友開了個條件
: 房子必須買在高雄
: 而且她媽媽也認為這樣比較好
: 我告訴他們
: 現在我工作在台北
: 新婚就買高雄對我來講
: 勢必造成結婚後沒辦法就近照顧懷孕的老婆
: 我希望她能上來台北
: 經過一番爭執對方也讓步了願意上來台北
: 後來
: 她媽媽突然打電話問我說
: 「阿姨有個私心,房子能不能買女友的名字?」
: 我說
: 「結婚後好像算共同財產吧?應該沒什麼差別,我是不介意啦!但之後再規劃。」
: 後來女友就打電話爆走說
: 「為什麼你這麼沒擔當,我媽對妳超不爽,我自己一個人,人生地不熟,退讓從高雄嫁去台北,為什麼房子的名字不能買我名下,給我有個保障不行嗎?,還說什麼共同財產?你這樣很自私你知道嗎?」
: 我說好我再給妳答案
: 畢竟三個月內要搞定,房子也還沒挑
: 這時房子登記誰名下我真的沒想那麼多
: 我煩惱的是結婚該有的禮俗
: 婚後老婆養胎的方式
: 產前產後的照顧
: 小孩未來的教育等等
: 但掛上電話想一想
: 從頭到尾我都想跟她談結婚的事情
: 規劃未來的事情該怎麼做比較好
: 起碼真正有個家庭的共識
: 卻因為房子的問題一直在吵
: 根本沒辦法討論下去
: 當然我知道問題出在對方媽媽身上
: 因為她一直灌輸我女友
: 要保護自己才不會吃虧的觀念
: 所以我女友才有房子想買高雄的想法
: 退而求其次就是買台北名字要是她的的想法
: 甚至這些事是她媽媽要求她跟我吵的
: 只是聽到這些事情的身邊朋友
: 都告訴我
: 「這個婚不能結」
: 想請問大家怎麼看待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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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原PO不用那麼生氣,她的父母一定很愛小孩,只是一下子太衝擊提了一個想保障女方的方法,其實安全感的作法有很多,以下是一些提議:
現在才在找買房已經來不及了,先租房,兩人共同生活看看。房子不用大,但要近產檢/接生醫院、無障礙設施(孕婦中後期寸步難行)、24小時管理員、生活機能好(小孩剛出生時可以推推車散步買東西的空間)、房間乾淨好打掃、冷氣電扇吹到爽(孕婦極為怕熱,我還曾熱到吐)、可開伙的空間...。
每次產檢都要到,要自費哪些項目給太太決定,只要掏錢就好。
給女方一張卡還有零用金買生活用品(食材/維他命/孕婦裝/待產包/補品...)不要限制買了什麼。女方懷孕北上勢必至少有一年無收入(有哪個老闆會用一個數個月後會休假八周還要付薪水的員工?),讓她感受到養家的誠意和被呵護的感覺。
把媽寶版和二手嬰婦版加到我的最愛,他們是解惑和省錢的好朋友。
和女方一起去上媽媽教室,逛嬰婦展,換媽媽手冊禮、找彌月禮、討論要準備哪些大型用品(提籃汽座/推車/嬰兒床/背帶...)、找月中、找月子餐、將來托嬰/找保母/自己帶、將來買房子的價位/位置/學區/共作區域...藉由編織未來藍圖與活動向女方證明自己是認真的想與其共同生活,至於結婚儀式不見得急迫與重要。家長其實要的只是確保女兒有被妥善照顧不受委屈罷了。
如果以上都做不到,那會建議女方乾脆不要登記自己養,孩子生下來寫父不詳(免得將來孩子要撫養生父),找社會資源申請補助。雖然會辛苦一點,但和孩子住小套房不用看人臉色受人猜忌都還比較自在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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