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靠自己的男生 VS. 現成有錢的男生
※ 引述《s00771book (320)》之銘言:
: 靠自己 白手起家 吃的了苦的先生
: 媽媽反駁說
: 現在這個時代很難白手起家啦
: 直接挑有錢 個性適合自己的
: 但是我比較傾向爸爸的想法
: 因為我覺得男生要看內在
: 靠自己 如果失敗了
: 自己爬起來的可能性比較高
: 面對挫折的抗壓性也會比較高
: 之前遠方親戚是土地的爆發戶
: 結果還不是賭博輸光很多房子
: 搞到現在還負債......
: 有經驗大大們
: 你們是怎麼想的呢?
如果我是女生,我會先靠自己有錢
然後選個個性、愛情觀、價值觀相合,且對方有居家好丈夫特質的男生。
而不是去看對方賺錢能力的成功或失敗!
當然我不是女生,所以沒受傳統文化影響才這樣說
去O2看看就知道,"不少"越成功的女生,她們脫離經濟困擾,本該有更多選擇權
但他們卻把男生的事業成功當成門檻,
而不是把有好丈夫特質等等當成前提,把自己擇偶的路做小
過個幾年更老了,再來批判台灣男生怎樣怎樣的
再來要說成功這檔事,不管是靠自己或靠長輩,別人的事都不一定長久的
先別說他願不願意把錢分享給妳一起過爽日子
也別說他賺很多有沒有空過家庭生活
先說前者靠自己
如果是白手起家要過上平穩日子的人很多,沒甚麼好提的
但假設文中的成功是指白手起家的創業者
這時代白手起家真的較難,因為台灣已經過了經濟飛揚的時代
因為在各領域台灣都有大財團、集團在
一些女生聽到某某創業,頭銜是CEO什麼的,就好感連發
可是現實很殘忍,9成的創業者,死在3年內,3年內無法轉虧為盈就死了
撐過3年後有賺錢的,接下來就會遇到大財團的覬覦你走的賺錢的路
極少數好運的被買下來,但多數的是被財團模仿
大財團用更多的資源、人力、通路,壓死你,
或是大財團看不上的譬如賣雞排開餐館,但會有很多人模仿你
又或是科技新創業,科技趨勢轉變太快,跟不上別說小公司,連nokia都要賣了
nokia還能賣,小公司跟不上有甚麼人家看得上的
然後剩下的1成裡的多數,就賠錢負債了
只有極少數的少數才通過了現實的考驗
如果拿的是天使資金,沒押上自己錢還好
但幾乎全部的創業者,都必須除了天使資金外還押上自己身家去貸款
然後還有更殘忍的,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美國很多人破產好多次都起來,但台灣法律不一樣
破產清掉負債?想太多了吧!
在台灣銀行可以追殺你到天荒地老,每15年寄一封追殺信就纏你一輩子
所以你說創業倒下去容易再爬起來???
你性格堅韌沒用阿,財務上爬不起來阿!
你可以看看美國平民故事 創業跌倒再起來 間格都沒幾年
但台灣的跌倒再爬起來的"真實"故事(有錢人家小孩的商x周刊業配故事不算)
故事間隔都10年、20年甚至更久 等的起??
當初頭銜再好聽、夢想講的再天花亂墜、在台北101開品酒會,都沒屁用
再來說後者靠長輩的
靠長輩的好處就是,你財務上可以失敗很多次
看看前X品董事長 當初就是失敗好多次賠了好多錢 但成功一次
就能說嘴到處演講都是靠自己的英明傑出了XD
但是說真的有錢人要搞到破產就三件事
1.賭 2.毒 3.創業
前二者不用說了,但其實大多數沒落家族都是倒在創業上
說真的下一代願意不長進整天上夜店把妹耍廢乖乖收股息 還比較安全
那種積極長進的創業二代,雖然可以失敗很多次
但不代表家裡都能每次撐得起來
像桃園王的某公子,淡水豪宅被法拍,不就是搞創業失敗嗎
有多少富二代,一輩子都再不停創業、不停失敗上
你知道有多少上過商X周刊的新創公司據點遍全台,但幾年後都消失了嗎?
所以不是能失敗很多次就一定會創業成功,其實前X品董事長也還不錯至少成功了
還有這種靠長輩的,錢多在長輩手上,個性爸媽寶很多,豪門規矩又多
嫁過去很可能光有貴婦頭銜,活的還沒有嫁給月薪不到5萬的公務員來的自在爽
而且這種從小就是公子養大的,有些平常相處看不見的公子氣
同性不夠熟不會見到,異性可能要婚後才能見到
你要能忍住
所以說,結論
光想選對象事業成不成功都是靠不住的
現在表面光鮮,可能只是現在跟銀行貸的錢多
能撐過幾年很難說
靠自己過好生活,
看品德價值觀好丈夫特質及適合自己的個性來挑對象才是真的
"有些"女生整天想找個讓她崇拜的配偶,
說真的 還不如讓自己被自己崇拜才真實可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8.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72075988.A.8FE.html
※ 編輯: manysheep (42.73.8.151), 08/25/2016 06:12:15
推
08/25 07:11, , 1F
08/25 07:11, 1F
→
08/25 07:19, , 2F
08/25 07:19, 2F
→
08/25 07:23, , 3F
08/25 07:23, 3F
→
08/25 07:23, , 4F
08/25 07:23, 4F
→
08/25 07:23, , 5F
08/25 07:23, 5F
→
08/25 07:31, , 6F
08/25 07:31, 6F
→
08/25 07:31, , 7F
08/25 07:31, 7F
→
08/25 07:31, , 8F
08/25 07:31, 8F
噓
08/25 07:38, , 9F
08/25 07:38, 9F
推
08/25 07:43, , 10F
08/25 07:43, 10F
→
08/25 07:52, , 11F
08/25 07:52, 11F
推
08/25 08:15, , 12F
08/25 08:15, 12F
推
08/25 08:31, , 13F
08/25 08:31, 13F
推
08/25 08:49, , 14F
08/25 08:49, 14F
→
08/25 09:03, , 15F
08/25 09:03, 15F
噓
08/25 09:07, , 16F
08/25 09:07, 16F
推
08/25 09:08, , 17F
08/25 09:08, 17F
推
08/25 09:25, , 18F
08/25 09:25, 18F
→
08/25 09:29, , 19F
08/25 09:29, 19F
推
08/25 09:35, , 20F
08/25 09:35, 20F
→
08/25 09:37, , 21F
08/25 09:37, 21F
推
08/25 09:51, , 22F
08/25 09:51, 22F
噓
08/25 10:07, , 23F
08/25 10:07, 23F
推
08/25 10:56, , 24F
08/25 10:56, 24F
噓
08/25 13:21, , 25F
08/25 13:21, 25F
→
08/25 14:41, , 26F
08/25 14:41, 26F
→
08/26 11:12, , 27F
08/26 11:12, 27F
→
08/26 11:12, , 28F
08/26 11:12, 28F
→
08/26 11:22, , 29F
08/26 11:22, 29F
→
08/26 11:22, , 30F
08/26 11:22, 30F
→
08/26 11:22, , 31F
08/26 11:22, 31F
推
08/26 23:23, , 32F
08/26 23:23, 32F
推
08/28 00:11, , 33F
08/28 00:11,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