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怎麼分手才比較適合呢?

看板Boy-Girl作者 (鳳凰院凶真)時間8年前 (2015/11/10 11:09), 8年前編輯推噓12(12039)
留言51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鑒於最近被噓到X9的某篇文 本魯我很好奇!! 到底怎麼樣提分手 或者分手才是比較正確的呢? 當然本魯我沒有女朋友 只有雙手 10年內應該都還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 就現今道德層面來說 同時想擁有2個(或以上)女人當然是不被認可的 那如果已經有個交往中的女友 可是有一天發現不愛了 所以提分手 這樣不是很正常嗎? 不愛了繼續在一起幹麻 依照上面的狀況 如果不愛的理由是因為喜歡上了另一個人(但還沒展開追求或任何行動) 所以跟女友提分手 這樣好像就不被認可了? 為什麼 雖然這樣好像是被稱作精神出軌 不過至少肉體或行為上都沒有 提分手不是最好的選擇嗎? 畢竟愛不愛真的很主觀 什麼承諾責任同理心都是屁 愛就是愛 不愛就是不愛 就像結婚 有承諾有見證人還有合約呢 一切的一切都只為證明願意彼此相伴一生 可是離婚的 分居的還不是大有人在? 當然大部分還是婚外情導致 不過再怎麼樣都不可能沒有單純因為不愛了而離婚的吧? 有沒有鄉民願意開導我 本魯愛情觀念混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30.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47124961.A.D47.html

11/10 11:13, , 1F
你有想過右手的感受嗎?
11/10 11:13, 1F
沒有 因為我都只想到左手 ※ 編輯: Okabe (111.255.130.102), 11/10/2015 11:13:45

11/10 11:18, , 2F
就說我欠黑道3千萬,女方就會自己離開了
11/10 11:18, 2F

11/10 11:22, , 3F
跟他說 我有菜花
11/10 11:22, 3F

11/10 11:23, , 4F
樓上記得去看醫生,那種病似乎不好根治QQ
11/10 11:23, 4F

11/10 11:23, , 5F
我覺得可以理解你的想法,確定不愛了,就別耽誤人家
11/10 11:23, 5F

11/10 11:25, , 6F
但我不知道被不愛的人會是什麼想法…不過,不愛的人
11/10 11:25, 6F

11/10 11:25, , 7F
也不會在乎的…
11/10 11:25, 7F

11/10 11:29, , 8F
結婚之後,就還有責任問題!婚前,就誠實面對自己跟
11/10 11:29, 8F
不管會不會在乎 我的認知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先決條件就是彼此相愛 如果有其中一方不愛了 卻因為在乎對方的感受而勉強在一起不是更不好嗎? 明白的說出來不是對彼此都好

11/10 11:29, , 9F
知道這麼多幹嘛,你又沒有
11/10 11:29, 9F

11/10 11:30, , 10F
發現不愛就分啊 不要把另一半當追不到時的退路
11/10 11:30, 10F
我也覺得這樣做好像沒什麼問題 可是每次看到出軌文都被鞭的好慘 純粹因為想要討拍/噓所以才被噓嗎? 還是有其他令人看不下去的理由?

11/10 11:31, , 11F
另一半,畢竟是走一輩子,婚後,請長大!沒責任感的
11/10 11:31, 11F

11/10 11:32, , 12F
不適合走入婚姻…畢竟,兩人才扛的起一個家。
11/10 11:32, 12F

11/10 11:36, , 13F
誠實面對這段感情,僅此而已。
11/10 11:36, 13F

11/10 11:36, , 14F
因爲他根本不想努力
11/10 11:36, 14F

11/10 11:37, , 15F
我也想知道
11/10 11:37, 15F

11/10 11:37, , 16F
不愛就不愛,既不分又想劈腿還講一堆屁話就該XX
11/10 11:37, 16F

11/10 11:45, , 17F
版友的重點是換了也是一樣 還不是就再一個五年再膩了?
11/10 11:45, 17F
我沒交過女朋友 我也不知道到底膩了 變成親情了是什麼感覺 所以大家看不下去的是他那種為了尋找新鮮感而拋下現任的作為嗎? 如果是這樣 那他跟現任提分手好像也沒什麼不對(?) 就不愛了當然分手

11/10 11:45, , 18F
以為女友是衛生棉嗎滿了就要換 不要糟蹋別人了
11/10 11:45, 18F

11/10 11:45, , 19F
原原po心態不改就不要出來害人
11/10 11:45, 19F

11/10 11:47, , 20F
簡單講 如果你是被提的那個 對方用這個理由跟你提
11/10 11:47, 20F

11/10 11:48, , 21F
你還有辦法調適的這麼容易再來討論吧
11/10 11:48, 21F

11/10 11:48, , 22F
不然一切都是屁 因為你根本沒經歷過
11/10 11:48, 22F
我真的很不能理解提出資格論的人的想法 為什麼我一定要很容易就能釋懷才能討論個問題? 或者說 你怎麼知道我不能? 再者 我今天之所以發這篇文詢問 就是想知道普遍大眾對於感情上的變數是如何處理 如何看待的

11/10 11:49, , 23F
大家都勸他分沒要他負責啊
11/10 11:49, 23F

11/10 11:49, , 24F
但噓的是他可悲的心態
11/10 11:49, 24F

11/10 11:50, , 25F
是要分手沒錯啊 但一定會不甘心 覺得自己瞎了狗眼
11/10 11:50, 25F

11/10 12:19, , 26F
要分就分還怕被鄉民念嗎 哪有差
11/10 12:19, 26F
的確 只是PO上來討拍討噓可能多少能夠緩和內心的愧疚 (當然這是我對於那些發出軌文的人的猜想)

11/10 12:56, , 27F
不愛了跟變心是兩回事
11/10 12:56, 27F
變心不就是不再愛這個人了嗎? 或者說相比之下沒那麼愛她了 只是變心多了另一個目標 而不愛了就只是單純的不愛了 就現任的角度來看 兩個都是對方不再愛自己了 結果應該一樣吧?

11/10 13:08, , 28F
你長這樣可以以後別再靠近我嗎?<———
11/10 13:08, 28F
※ 編輯: Okabe (111.255.130.102), 11/10/2015 16:04:21

11/10 16:47, , 29F
那婚後,你也覺得不愛就要離婚嗎?我沒立場只是好奇
11/10 16:47, 29F
這倒是問倒我了... ※ 編輯: Okabe (111.255.130.102), 11/10/2015 18:00:54

11/10 20:07, , 30F
其實我剛分手…我前男友的原因是 他對我沒感覺了 還放
11/10 20:07, 30F

11/10 20:07, , 31F
不下前前任女友… 整個就是傻眼又難過 但其實吧 我覺得
11/10 20:07, 31F

11/10 20:07, , 32F
這過程就是個過渡期 撐過了 之後還會愛著…可是有人總
11/10 20:07, 32F

11/10 20:07, , 33F
是覺得過不了…個人是覺得只要努力一下下就夠了 畢竟
11/10 20:07, 33F

11/10 20:07, , 34F
我還愛你啊…
11/10 20:07, 34F

11/10 20:39, , 35F
其實我也不懂你發這篇文的意義在哪邊 是要討論甚麼
11/10 20:39, 35F

11/10 20:43, , 36F
理性上要接受不愛就分手的事實 感性就是無法放下
11/10 20:43, 36F

11/10 20:44, , 37F
這樣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嗎^.<
11/10 20:44, 37F

11/10 20:55, , 38F
如果不愛了,就誠實面對、勇敢分開,不要拖著把對方當備
11/10 20:55, 38F

11/10 20:56, , 39F
胎,我自己的原則是這樣。但婚前婚後真的是兩回事,
11/10 20:56, 39F

11/10 20:57, , 40F
結婚了就有責任問題,當然不可以說離就離。但若是婚前,
11/10 20:57, 40F

11/10 20:57, , 41F
我想大家都有選擇的自由,"誠實面對"最重要。
11/10 20:57, 41F

11/10 23:36, , 42F
我認同原po想法,不管不能繼續愛的原因是什麼,既然無
11/10 23:36, 42F

11/10 23:36, , 43F
法繼續就是不夠愛,雖然對對方很殘忍,但日後對方找到
11/10 23:36, 43F

11/10 23:36, , 44F
更合適的人,會感謝你的殘酷吧,我是這麼想的。
11/10 23:36, 44F

11/11 01:01, , 45F
分手只要是出於單方意願,另一方還愛著,怎麼提都一樣
11/11 01:01, 45F

11/11 01:01, , 46F
,沒有什麼好方法。那篇被噓成這樣,不意外,因為他描
11/11 01:01, 46F

11/11 01:01, , 47F
述得太詳盡,絕大多數受過傷的人看了都會感到憤慨吧。
11/11 01:01, 47F

11/11 01:01, , 48F
其實是不是真愛,或只是一時新鮮感,除了當事人與時間
11/11 01:01, 48F

11/11 01:01, , 49F
,沒有誰會真正知道。我被劈腿過,對方跟當初的新鮮感
11/11 01:01, 49F

11/11 01:01, , 50F
共組家庭都好幾年了,目前也很好,說真的,回想起來,
11/11 01:01, 50F

11/11 01:01, , 51F
我謝謝他提了分手XD
11/11 01:01, 51F
文章代碼(AID): #1MGL_Xr7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