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不想要小孩(頂客族)

看板Boy-Girl作者 (Erich)時間8年前 (2015/09/21 17:47), 8年前編輯推噓41(41015)
留言56則, 4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跟你的情況有點類似,年近30,討厭小孩、鄙視婚姻制度, 結婚生子不過是字典上的詞彙,不會出現在我的人生當中,而且我已經結紮了。 幸運的是,有個能認同我想法的女友;且雖是家中獨子,父母對我的決定也沒有多加 干涉,只說了「你自己想清楚就好」。 大眾喜歡小孩不外乎純真、可愛等原因,但這些我並沒有什麼共鳴,小孩子對我來說 就是吵鬧、無法溝通的同義詞,我完全不想花費我這一生中有限的各項資源,如時間、 精力與金錢,在一個引不起我一絲興趣的事物上。 而我鄙視婚姻,在於這套社會制度實際上將法律所規範的權利義務,與人類社會的 風俗倫理之間的界線模糊化了。 我並不反對前者,兩人若合意組建一個家庭(簽訂契約),那為此履行義務是必然的, 如維持家庭經濟上的正常運作或負擔子女的教養等;而後者雖然大多並未明文規定, 但其隱含的規範性相較前者,可謂過之而無不及。 拿個最簡單的例子,有句話說「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 這對我來說是極其荒謬的事情,何以兩個完全行為能力人簽訂民事契約, 就要把雙方的原生家庭一起扯進來? 講白了點,從小不是吃對方家裡飯長大的,為何結了婚之後,他家的事就變成我也有 一份?原生家庭遇到困難,子女無法獨力解決時,大多數配偶都會伸出援手這是無庸 置疑的,但必須搞清楚,這並不是責任或義務,而是出於自願。 這並不是說要把風俗倫理全丟進垃圾桶,我不能剝奪信奉此道的人的自由, 而是要將其與現行婚姻制度中所規範的權利義務關係清楚劃分。 可參考前陣子在提的同性伴侶法,直接將現行民法第二章 婚姻 改為 伴侶, 不區分性別與性向,而傳統婚姻中的風俗倫理則交由伴侶自由決定是否遵循。 改變的第一步需從正名開始,我認同的制度是民事結合,不是婚姻, 而現行法律並沒有提供這個選項給我們。 另外,對於我們這種不婚不生的人來說,表明自己想法後,聽到「再過幾年,想法就會 改變了」或「到我這年紀後,你就會急著想生了」之類的話應該是家常便飯。 我同意人的想法是會改變的,但說出這些話的人,有何根據認為我一定會改變, 且就變得如他所想那樣? 就如同我去結紮,但我也不敢斬釘截鐵告訴你,我這輩子絕對不想要小孩。 但我可以保證,絕對不會因為失去生育能力而後悔。 因為若哪天我想要了,這世界上還有很多流離失所的小孩可以領養,反正我不信 血統論那套,就如同我敬愛我的父母,不是因為他們生下我,而是他們養育我成人。 也如我一個朋友說過的: 「世界上已經有那麼多可憐的小孩了,我們為什麼要再多製造一個出來?」 這是一種出於群體意識的傲慢: 「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所以你也應該變成這樣才正常。」 試著把上面的情境從「結婚生子」換成「同性戀」,你會對一個出櫃的人說: 「再過幾年想法變了,你總會愛上異性然後生小孩的」這種話嗎? 身為少數人,沒有責任要接受主流價值非理性的質疑與批判, 你若要拿少子化或扶養比提高來跟我理性對談, 我也很樂意用人口過剩與資源消耗或最適人口數來分享我的觀點。 ※ 引述《IhaveASecret (人都有秘密)》之銘言: : 在 ptt 晃了許多年,第一次在這個版 Po 文。 : 年紀剛過30,有個交往約6年的女友,我本身不想結婚,更不想要「組一個家庭」, : 對於有小孩(家庭)這件事極度排斥。事實上,就是討厭小孩子。 : 偶爾提到自己不想要小孩,會被家人擺臉色,以為我在亂講話、開玩笑, : 我真的不想迎合他人的期望,做不喜歡的事,自己的個性,對於一些堅持不會讓步。 : 其實討厭小孩不是主因,自己知道出在個性,我不會是一個好的一家之主,不想跟自己 : 的生活過不去。 : 女友小我一歲,在當代理老師,個性樂觀,不會煩惱,但不是個會討論及思考未來 : 的人,雖然喜歡小孩子,她可以接受不要小孩,似乎也透露出不想生,這點至少讓我鬆 : 一口氣。朋友總說:「時間到了,你就會想要有小孩了。」我只微微笑:「也許吧!」 : 反問他們,卻都得到這種答案:「本來就該有,至少要生一個阿!」 : 這種「本來就應該這樣子」的想法,不在我能接受的範圍,也因此,和家人、家族的理 : 念相去甚遠。在家常被說:「你怎麼這樣想?為什麼要跟大家不一樣?」 : 對我來說:「為什麼要跟大家一樣?」有時要接受大家都這麼做的事情,跟大家做一樣 : 的決定,會讓我感到痛苦。而且,就算結婚,也不想辦婚宴,但我知道又是一場革命, : 但人生,為什麼要迎合別人才是對的,難道不能做自己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22.9.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42828852.A.124.html

09/21 17:54, , 1F
09/21 17:54, 1F

09/21 18:08, , 2F
09/21 18:08, 2F
※ 編輯: Erich (203.222.9.105), 09/21/2015 18:15:46

09/21 18:14, , 3F
結紮。
09/21 18:14, 3F

09/21 18:29, , 4F
推最適人口數。扶養比提高不是一個該生育的好理由
09/21 18:29, 4F

09/21 18:31, , 5F
推推
09/21 18:31, 5F

09/21 18:35, , 6F
09/21 18:35, 6F

09/21 18:37, , 7F
要生的自己生不要把生小孩講得冠冕堂皇,整天講當父
09/21 18:37, 7F

09/21 18:37, , 8F
母多偉大了不起。
09/21 18:37, 8F

09/21 18:40, , 9F
很認同你對婚姻的看法
09/21 18:40, 9F

09/21 20:27, , 10F
推!
09/21 20:27, 10F

09/21 22:23, , 11F
09/21 22:23, 11F

09/21 22:39, , 12F
09/21 22:39, 12F

09/21 22:43, , 13F
有些想結婚的才是被洗腦了 以後他們就知道了(笑)
09/21 22:43, 13F

09/21 22:50, , 14F
天啊,居然有人跟我對婚姻的觀點一模一樣 XD
09/21 22:50, 14F

09/22 00:24, , 15F
雖然我自己是很想要小孩的,不過非常認同你這篇文章的
09/22 00:24, 15F

09/22 00:24, , 16F
觀點
09/22 00:24, 16F

09/22 01:35, , 17F
認同,可是跟前女友價值觀不同分手了......
09/22 01:35, 17F

09/22 01:41, , 18F
缺1 你說出我的想法
09/22 01:41, 18F

09/22 02:36, , 19F
09/22 02:36, 19F

09/22 02:45, , 20F
想結紮+1 完全不能接受小孩。
09/22 02:45, 20F

09/22 07:40, , 21F
推,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09/22 07:40, 21F

09/22 08:15, , 22F
讚捏
09/22 08:15, 22F

09/22 08:55, , 23F
佩服你做得很徹底
09/22 08:55, 23F

09/22 09:20, , 24F
09/22 09:20, 24F

09/22 09:22, , 25F
推!
09/22 09:22, 25F

09/22 10:01, , 26F
推!
09/22 10:01, 26F

09/22 10:20, , 27F
09/22 10:20, 27F

09/22 10:30, , 28F
推推~男友也是說準備要去結紮了~!!
09/22 10:30, 28F

09/22 10:33, , 29F
09/22 10:33, 29F

09/22 11:01, , 30F
推~~我也是這麼想的
09/22 11:01, 30F

09/22 11:43, , 31F
09/22 11:43, 31F

09/22 11:44, , 32F
有些人甚至會說不生小孩幹麻結婚,但結婚只是想跟相愛
09/22 11:44, 32F

09/22 11:45, , 33F
的人相守一生,小孩本就不是必要條件,為了生小孩才結
09/22 11:45, 33F

09/22 11:45, , 34F
婚才反而本末倒置
09/22 11:45, 34F

09/22 13:45, , 35F
滿慶幸你有個懂你想法的女友。不過你女友同時也必須知道
09/22 13:45, 35F

09/22 13:46, , 36F
萬一哪天你出事要動手術,有簽同意書資格的是你家人,
09/22 13:46, 36F

09/22 13:46, , 37F
而不是她。
09/22 13:46, 37F
這不用慶幸,不論是結婚生子或其他價值觀能相符的伴侶,都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 而是自己選擇的。 她當然瞭解你講的這點,因為我很清楚地表明了我的觀點: 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不需要為他人負責也不需要他人為你負責。

09/22 14:07, , 38F
推你啦
09/22 14:07, 38F

09/22 15:01, , 39F
就說本原po不排斥婚姻...
09/22 15:01, 39F

09/22 15:02, , 40F
應該說伴侶和法定契約原PO並不排斥
09/22 15:02, 40F
就算施行伴侶法,我也不會進行公民結合。 原因如上述,我既然不需要法律賦予我相關權利,又何必盡相對義務? 「排斥」這用語我感覺有點過於強烈, 對我來說就是「不喜歡所以不會做此選擇」的程度吧。 而不論是受法律保障的伴侶關係(公民結合)或是傳統風俗倫理,都還在這程度之內。 我所謂的「鄙視」, 是針對不論現行法律或社會主流價值觀中,都將二者視為一體的這種認知。 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婚姻」。 用個簡單的情境可以說明: 某甲:「老闆,我要一套《婚姻》。」 老闆:「第二排架子左邊都是,自己挑。」 某乙:「老闆,我要一套《伴侶關係》。」 老闆:「這沒有單賣哦,我只有婚姻同捆包。」 雖然就結果論來說,這商品是一起賣、拆開賣還是DLC, 對我都沒有任何影響,因為我本來就都不想買。 但我仍舊鄙視,強迫少數人去購買不需要之附屬品的行為。 ※ 編輯: Erich (203.222.9.105), 09/22/2015 16:11:07

09/22 17:51, , 41F
結紮推 我跟你想法幾乎一樣 但不敢結紮! 你猛!
09/22 17:51, 41F

09/22 17:52, , 42F
話說原Po是道長吧
09/22 17:52, 42F

09/22 20:43, , 43F
大推!
09/22 20:43, 43F

09/22 21:00, , 44F
佩服
09/22 21:00, 44F

09/22 21:59, , 45F
我是覺得人生太無趣了 下一代不要出來受苦
09/22 21:59, 45F

09/22 23:03, , 46F
贊同
09/22 23:03, 46F

09/22 23:29, , 47F
尊重多元看法
09/22 23:29, 47F

09/23 00:23, , 48F
頂客族推
09/23 00:23, 48F

09/23 19:03, , 49F
推~說的太好了
09/23 19:03, 49F

09/24 12:31, , 50F
09/24 12:31, 50F

09/27 18:53, , 51F
讚!
09/27 18:53, 51F

09/29 11:40, , 52F
不能同意你更多
09/29 11:40, 52F

11/22 11:51, , 53F
不過就是想打炮又不敢承擔責任罷了
11/22 11:51, 53F

11/22 11:51, , 54F
我看頂客族如果是個宗教或團體,一切避孕產品根本就是你
11/22 11:51, 54F

11/22 11:51, , 55F
們的神嘛
11/22 11:51, 55F

02/20 22:23, , 56F
認同 只是我喜歡小孩子 哈哈
02/20 22:23, 56F
文章代碼(AID): #1L_z8q4a (Boy-Girl)
文章代碼(AID): #1L_z8q4a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