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了與男生朋友吃飯而冷戰

看板Boy-Girl作者 (臭臭哥)時間9年前 (2015/06/18 21:17), 編輯推噓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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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oy612120 (homepage)》之銘言: : 如題,女友21/我23 : 女友前幾天表示要跟男性朋友去吃飯,女友是那種分手了也會希望跟對方繼續當朋友的人 : 。 : ㄧ開始我是沒多想,也覺得吃飯沒什麼,只叮嚀他別太晚回家而已,但後來他又跟我說那位 : 男性其實是他國中曾經交往過的男友,ㄧ直都很好,久久會約出去吃飯分享彼此感情生活。 : 男方現在也有女友了。 : 知道後我就不太同意,但女友說那是國中時期交往的,都過這麼久了啊!!! : 所以我就同意了,後來臨時取消,說改約下次,我就順口提了那下次我可不可以ㄧ起跟你們 : 去吃飯,大家認識一下沒關係吧。 : 女友說不行,這樣很怪,我問為什麼? : 女友說:因為他的身份特殊,不方便! : 因為畢竟曾經交往過,他覺得我不適合跟那個男生碰面。 : 我心想,啊你自己都說交往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現在是抱著好朋友的心態與他吃飯,為何 : 我不能去.....? : 我沒有不讓他去,只是得知因為對方身分特殊而我不能跟,感到不舒服.... : 最後彼此不說話,女友也不開心就冷戰了。 : 這樣是我不成熟嗎?該不該道歉啊!! 我是覺得沒什麼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6.90.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34633458.A.D56.html

06/18 21:22, , 1F
我是覺得可以推文
06/18 21:22, 1F

06/18 21:23, , 2F
簽名檔正確 舉個偏激點的例子 有人覺得殺人沒什麼 所以
06/18 21:23, 2F

06/18 21:23, , 3F
就可以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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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1:25,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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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1:27, , 5F
二樓舉例失敗 那是法律問題了
06/18 21:27, 5F

06/18 21:28, , 6F
這是比較偏激的啦 那這樣說好了 有人認為劈腿沒什麼
06/18 21:28, 6F

06/18 21:28, , 7F
所以劈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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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1:41, , 8F
價值觀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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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21:53, , 9F
不太會用手機回 點錯
06/18 21:53, 9F

06/19 20:13, , 10F
我也覺得找炮友沒什麼 呵呵
06/19 20:13, 10F
文章代碼(AID): #1LWiJorM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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