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是不是應該把她追回來...

看板Boy-Girl作者 (獵人)時間10年前 (2014/01/03 17:42), 編輯推噓10(1007)
留言17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1 (看更多)
歸納一下這個事件的現象有哪些吧,我單純覺得M大的方法非解決方法 甚至你交到下一個都還會有相同的包袱。 這些是你文章中的現象: 1. 你跟你前女友是遠距 2. 你前女友賺的錢是22K 3. 你有一間房,每個月開銷近30K 4. 常常要加班犧牲相處的時間 5. 放假時常在休息 6. 你前女友的家人說結婚前不準同居 12. 女友要孝親+自用無法幫你分攤房貸 把這些現象歸納一下: (1)你跟你前女友是遠距--> 所以想同居 (8)--> 現象(7) (2)你前女友賺的錢是22K-->(12) (3)你有一間房-->現象(4) (4)每個月開銷近30K-->如果結婚就可減輕壓力(9)-->未結婚(10)-->現象(2) -->現象 (5) (5)常常要加班犧牲相處的時間-->想多陪女友(11)-->現象(1) -->現象(6) (6)放假時常在休息 (7)你前女友的家人說結婚前不準同居 (12)女友要孝親+自用無法幫你分攤房貸 如果哪一個現象是上面沒有沒有任何原因的,那就是這整個事件的主因 從此可見,問題最核心的源頭,就是你跟女友一起決定的事情「買房」 買房所產生的經濟壓力,完全壓縮了所有你應該要做的事情 今天就算你走開了前女友的陰影,交了新的女友 在你的職位、薪資有大幅成長前,買房會完全壓垮你的生活 就算交新的女友也會有一樣的下場 如果你要把女友追回來,或是交新的女友 處理你房子的事情比較急迫,租或賣掉都可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115.159 ※ 編輯: huntersa 來自: 1.164.115.159 (01/03 17:43) ※ 編輯: huntersa 來自: 1.164.115.159 (01/03 17:45)

01/03 17:44, , 1F
不一定要租或賣吧 有人能接受房貸也無所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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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untersa 來自: 1.164.115.159 (01/03 17:45)

01/03 17:48, , 2F
女人是要陪的...結婚後如果是這樣有人受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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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7:51, , 3F
這篇比較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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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房子賣掉,用賺到的錢跟時間把前女友追回來。然後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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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再一起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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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7:54, , 6F
30K太重瞜 單身沒月入50K以上根本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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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32, , 7F
如果為了"女朋友",就處理自己的房產= =到時候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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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34, , 8F
不就更不划算了,務實又願意自我管理時間的女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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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18:36, , 9F
我朋友的案例跟原PO太像,而我朋友的女友根本無限上綱
01/03 18:36, 9F

01/03 19:29, , 10F
一個人一個月3萬房貸太吃重了,辛苦你了,加油
01/03 19:29, 10F

01/03 23:43, , 11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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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1:35, , 12F
原原波若買在關埔不要隨便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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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1:37, , 13F
房貸可先用寬限期讓壓力小一點,等薪水分紅上來就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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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1:38, , 14F
些。撐過去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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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2:13, , 15F
推這篇 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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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40, , 16F
實際推…未婚的話女友也沒義務攤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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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11:21, , 17F
推這篇
01/06 11:21,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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