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保護自己別逞強

看板Boy-Girl作者 (半透明化)時間10年前 (2013/10/17 11:40), 編輯推噓4(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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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made (斬卍凱蒂貓卍佛)》之銘言: : ※ 引述《Crystalboys (采)》之銘言: : : 原PO作者露骨地顯露了"強暴迷思"--也就是一定是女性穿太暴露才會被強暴。 : 你這篇不也充分顯示出自己邏輯的不足 : 叫女生保護自己 注意穿著 等於女性穿太暴露才會被強暴?? : 叫你早點睡 上班不要遲到 等於晚睡才會遲到?? : 我不知道這是什麼鳥蛋邏輯 : 你媽花了那麼多錢讓你念書 你覺得你對得起羅斯福路嗎 : 教育部一年花那麼多預算 培育出來的就是這種等級 : 不如把錢拿去林森北路發小費 還比較實際一點 : : 1. 性侵七八成都是熟人所為,根本跟打扮甚麼沒關,作者早已被一般"責備受害者的心態 : : "洗腦,認為性侵是受害者可以自己防範的,誰叫妳不穿多一點不早回家一點? : 性侵七八成都是熟人所為 那又怎樣 : 你能保證台灣一千多萬的男性 每個人都對性感打扮的女生 完全不會發生加害的動作嗎 : 你敢保證的話 我馬上在前十大熱門板發文向你道歉 : 身為一個社會工作者 扭曲別人的原意 還沾沾自喜 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 我們不能控制性侵犯的行為 但是我們可以小心保護自己 : 要減少性侵的發生 當然是從自身做起 其實這不是邏輯問題 而是人類思考盲點 你今天大力鼓吹" 穿多一點 減低強暴發生率" 於是有了很多追隨你的信徒 遇到強暴受害者 信徒們第一個反應就是" 那女生有沒有穿多一點 ?沒有?那就是女生自己的錯" 你思考清晰邏輯好 你告訴我這句話是不是譴責受害者?' 而且 女生保護自己注意穿著 那萬一全身包緊緊的還是被強暴呢? 這時就是強暴犯的錯了對吧 所以穿得少被強暴=自己沒保護自己 穿得多被強暴=遇到壞人很倒楣 是嗎? (我希望不是) : 你那麼反對防範 請問一下 你家有沒有裝鐵窗鐵門 : 你那麼行 就想辦法讓小偷消失 幹嘛住在一個有鐵窗鐵門的房子裡 : 講那麼多 還不是自打嘴巴 : : a.是是,當然可以防範,女生只乖乖把自己侷限在家裡不要出門就好啦!外面很危險的 : : !在籠裡的鳥不用擔心被貓咪襲擊嘛! : 你媽叫你少吃點炸的 對身體不好 : 你就跟他說 那我都不要吃東西就好啦 : 反正吃什麼都有毒 我什麼都不吃 就不怕對身體不好啦 : 這種言論 就是6+3+3+4 念了16年書所造成的結果 : 我要是教育部長 看到你這種學生 我一定捏睪丸自盡 以謝國人 : : b.整個案件中,對於"加害者"可以用一句"反正天生就是禽獸"當藉口消失在整個圖像中 : : ,該指責的人,逍遙逃走了。btw白色恐怖那麼多受難者,那加害者呢?反正都已經死了 : : 不必追究了吧? (可是性侵加害者呢?男人還沒死光,卻不尋求改變,就擺爛:"反正男 : : 人就是那樣會忍不住") : 鼓勵大家防範未然 等於縱容加害者 : 你的文章打到現在十幾行了 沒有一句是對得起你爸媽的栽培 : 數學邏輯亂七八糟 國文語意莫名其妙 : : 2. 比例上很少有新聞真正爆出"去夜店、晚歸、穿著性感"被強暴吧?讓自己符合這三點 : : 的本來就是要去找砲或一夜情,而且可能很享受被當活屍被幹吧,人家很享受並且得 : : 承擔後果就不用假好心勸退他們了。 : 去夜店 晚歸 穿著性感 等於很享受被當活屍被幹 : 前面還嗆我 把責任歸於受害者 : 後面講說 你們就是愛穿這樣 去夜店又晚回家 : 其實你們很享受被撿屍體的樂趣吧 : "去夜店 晚歸 穿著性感 等於很享受被當活屍被幹" : 這句話 你有種去夜店板講看看 : 後面我懶得回了 : 台灣教育的失敗 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 : 教育制度一改再改 改到現在吃便當的人越來越多 : 李嗣涔 我不知道你在搞什麼鬼 : 一年拿那麼多經費 根本就是浪費人民的血汗錢 : 學生吃便當就算了 身為管理者 也如此縱容學生 : 看見與欣賞差異、尊重並擁抱多元 : 講的真好聽 這種話虧你說的出口 我呸 : 謝謝大家 -- 人生自古誰無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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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人保護自己=檢討受害人 的論調持續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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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強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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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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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很多人就是這樣,其實善意提醒跟惡意檢討很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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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斷章取義兼紮稻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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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這篇論爸爸叫兒子小心網路被詐財=檢討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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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這篇論點"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句話等於檢討被害者 所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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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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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他人多保護自己 跟檢討對方是兩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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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真好 跟你很會吃豬很會吃所以你是豬一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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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自己有很多方法,不去夜店是因噎廢食,被誤解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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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飯人會死,不去夜店會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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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不去夜店當成因噎廢食的論調,還真是可看得出智商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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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夜店當然可以 只是最好找個伴 別亂喝不明飲料或狂飲爛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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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伴也不見得有用,很多人去就是覺得自己有伴反而狂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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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個經典案例我找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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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例子我回過了 這個已經佔到懶了 提醒一下就說妖魔化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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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1I9aTZ (Boy-Girl) 這篇就是了 好姊妹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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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想一想 別人的人生干我屁事 自己能為自己負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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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現在人家一提醒 什麼副作用、檢討之類的毛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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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對,說起來當初那篇K大也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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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呼籲=檢討被害者=洗腦別人去譴責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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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玩就不要入坑~人生只有自己能夠負責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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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該有任何呼籲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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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些人以後碰到提醒小孩子小心時,小孩反駁說:你在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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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看他們心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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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囉 現在這種文 我就看看 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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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巴小孩的頭說我們是在保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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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夜店當愛玩沒意見,不過很多被強的不是在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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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討論串都在討論夜店,好像強暴都在夜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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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夜店做 那恥力也要夠高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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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A然後邏輯不好的人讀成B所以是鼓吹A的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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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我好難跟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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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暴不是在夜店發生 但是爛醉是發生在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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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在街上跳舞 難道會突然爛醉然後被檢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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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挑目標也是在夜店裡挑,爛醉出去就開始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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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 夜店的氣氛容易讓人放鬆戒心 不小心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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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弱 可以小心就盡量小心 這樣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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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夜店本身沒問題 但是裡頭有些帶有怪想法的人 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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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個龍蛇雜處的地方 提醒你小心點 就說檢討夜店 呵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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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是要戰夜店 搞清楚在拿這個來反駁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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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不吃飯會死?你不會打點滴喔,很多事值不值得是別人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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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要戰夜店,可以回歸強暴這主題~還是主題是夜店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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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你做決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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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都能當主題啊 不過我對這沒興趣 有興趣的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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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花時間在這上面討論有沒有檢討被害人 夜店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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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有點膩了~連想戰的意願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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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飯不又打點滴會死 但不去夜店不管怎樣都不會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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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知不知道因噎廢食的意思啊 不知道就別亂用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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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緊緊也有可能被強暴,從不抽菸也會得肺癌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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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因為有人從不抽菸得肺癌,而認為宣導禁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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