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身體弄壞了的人還有資格修成正果嗎?
我是一個快步入人生第 38 個年頭的男性. 國中時就跟著家裡離開台灣.
在國外長大念書工作. 某方面來說這是件諷刺的事, 沒想到在 20 多年後
某種程度來說我又回到了原點. 我工作的公司是家台灣公司的海外分部,
而我的未婚妻是一位還在中國的好女孩.
我跟她交往的過程一直都是長距離, 中間的故事跟本篇無關就先跳過了.
以結果來說就是我們雙方都準備好踏出下一步而我也已經開始幫她申請
未婚妻簽證 K1. 事情發展的相當順利直到一個月前…
這麼多年來我都沒有好好注意自己的飲食健康, 體重過重跟三高是多年
的老問題了. 不管是不是工作上的需要我也熬夜熬習慣了. 上個月我因為
久咳不癒去看了呼吸專科, 醫生聽過了症狀看診過後下了結論, 我有嚴重
的水腫而我的咳嗽是肺積水造成的. 醫生擔心我會心臟衰竭當天就開安
排讓我進了醫院. 在醫院的一個星期中我被宣判腎功能低於 20% 需要開
始洗腎. 一個星期三次, 每次 4 小時的洗腎生活到現在也快滿一個月了.
這中間我想了很多.
我身體的狀況只能怪自己. 常出差必需外食或工作需要熬夜都只是無法
自己面對自己錯誤的藉口. 自己的身體要自己保護, 如果我的例子可以
讓別人學到什麼我希望是這件事. 工作到爆肝或操到累死都不是新聞了,
可是請大家更看重自己, 沒有人可以逼你作到爆肝或累死, 你/妳有選擇
的權力的! 如果你讓這件事由老闆, 公司, 或任何除了你自己和你家人外
的事來替你做出決定, 那等著你的大概只有無盡的悔恨... 偏離主題了可
是我還是得說出來, 我想問的問題你不見得會碰到可是自身的身體健康
問題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
醫生解釋的很詳細, 我也沒有對人生絕望. 實既的狀況是雖然不太方便
可是我現在的確比過去十年中都更健康. 飲食習慣完全改了過來, 口味
也改正過來了, 體重跟腰圍能是掉的快到不可思異, 工作方面除了出差
不方便外沒有其它影響. 那問題到底在那呢? 就是我開始懷疑我是否
應該/可以跟我未婚妻走下去. 她還不知道這件事, 我還有很多不清楚的
事 (尤其在長期洗腎的費用上) 而且我沒有勇氣在電話裡跟她講這件事…
麵包和愛情對我是平等的, 我考量的是
1. 我會不會早死留下她一個人… 我知道這很可笑可是我本來就比
她大了 11 歲而現在又…
2. 考慮到我倒下的風險我們是否要生孩子呢? 我知道她是想要的.
3. 錢的問題, 雖然我有保險可是還有 20% 要自費. 錢不會不夠用可
是一定不會像以前那麼寬. 我的薪水還算不錯. 底薪稅前約兩百
萬台幣. 雖然費用上我還有很多不懂的事可是我還是很擔心我這
樣可以為我們的未來在生活的方面保障嗎?
4. 這算小事了可是我們都喜歡旅遊. 以洗腎來說我可以去旅游的點
和時間都非常少… 也 許我們不再有什麼可以一起旅遊的機會了
5. 我如果倒下去也就一死一了百了, 可是要留下一堆爛攤子給她…
一般來說我還蠻有想法的, 我會從掌握的資訊作出決定. 一但決定了除非
有強而有力的新資訊我很少會改變或後悔, 舉棋不定更是少有. 可是這件事
我無法靠自己找資料然後作出決定… 我需要聽聽看別人的想法, 讓我自己想
我大概只會腦補而作不出來什麼像樣的決定. 我想跟我未婚妻說清楚然後請
她決定她是否真的要跟我走下去. 我想告訴她
1. 洗腎並不是宣告人生完結. 日常生活受的影響很少而大部份洗腎患者
死亡的原因都跟腎本身無關. 絕大多數的死因是沒有真正改變生活息
慣而造成身體上其它的問題.
2. 現在還沒確認我需要長期洗腎因為我還年輕而我的的腎功能並不是那
麼低. 我有可能控制飲食而延後長期洗腎的需要.
3. 腎移植. 約要排 3~4 年可是一顆健康的腎加上飲食控制, 移植後十多年
二十多年我都不需要洗腎.
4. 我已經確實的改變了我的飲食和生活習慣.
5. 不管她的決定是什麼都不會是錯的. 我會無條件接受.
最後的決定一定是我們兩個一起作出的. 可是她的決定對我來說是絕對的. 這樣
是不是不負責呢? 我可以怎麼樣把她這個壓力降低或分到我這來? 最後我不知道
該不該跟她講下面的這些事. 我虧欠她所以我想盡力補償她可是我在想是否等到
她作出決定再談免得影響她的決定?
1. 如果她還是想出國我會幫她把簽證辦完. K1 簽證在入境後 90 天內要公證
結婚, 也就是說我會幫她用假結婚辦身份.
2. 我會要求婚前協議, 她不會分到我的財產
3. 她如果跟我一起住 (分房) 那她不需要擔心基本的生活費用
4. 我會給她一台二手車
5. 我會支持她找到新的對像. 可是我不想看到他… 我沒那麼大的心胸
6. 當她拿到身份後我們馬上辦離婚, 決不拖泥帶水
7. 離婚後我會再支援她最少半年, 看當時我自己的經濟能力還有她自己來決
定我可以支援她多久
我不需要集氣 (PTT 上集氣真的是我不瞭解的東西….) 可是我需要您給我更多方面更
完全的看法, 讓我可以作出我跟她都不會後悔的決定. 文有點長謝謝您耐心讀完與指
教.
看到回文我想補充一些事.
1. 我如何把身體搞壞跟 BG 版務差太多. 有興趣的人可以私下 mail 我, 在合理的範
圍內的問題我會盡量回答
2. 我和她兩個人的關係是類似於相親, 而且是遠距離的相親. 從認識起網上聊了一年
多才第一次見面. 交往後兩年多兩人真正在一起的時間不到兩個月. 好和好分就是
我們感情的前提, 這是在第一次見面時我們就開門見山的討論而同意的事.
3. 我的問題也就出自於上面. 在一段長距離相親的感情前提下產生的問題. 如果今天
我是認識她之前就知道身體之差那問題就不存在, 因為一開始她就會知道而我們可
能跟本不會交往.
4. "如果照閣下的想法 癌症跟肢體有殘缺的是不是就不能結婚?" - 這大概是標題殺人
的好例子. 我的問題並不是只從身體有問題出發而還要加上上面的 2 & 3. 造成您
不滿我道歉不過您的出發點跟我完全不同.
5. 我可以自己一個人過的很好. 也許也可以發展出新的感情. 我的問題是只針對現在
這一段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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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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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而在一起本來就不是長久相處的結果. 事實證明 (離婚率) 長久相處不見得有
什麼保證. 比起在一起卻整天疑心對方劈腿的我覺得我們還不錯. 辦未婚妻簽證而
不是結婚簽也是為了兩人有 90 天的緩衝時間 (入境後 90 天內需公證).
若真的有問題以我們對感情的態度都還有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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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自身血淋淋的例子來看一個人因為看到不好的例子而改變太難了. 我希望您不
會有事, 最少也在還能補救時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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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呀, 可是醫生說用的藥水含糖很高, 對糖尿病控制不好. 而且肚子上有一跟管子
整個就遜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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