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恐怖情人 我該如何自救消失
請立刻打113,
或是去找合法立案的醫療院所找有執照的心理諮商師,
如果還是學生請找學校的心輔中心找校內諮商師談。
我的感覺是
你現在情況處在一種很容易被洗腦的狀態,所以這一點一定要小心。
如果找諮商師這一步做不到,
請跟你最信任的家人跟好朋友說這件事情,記得要慎選對象。
如果是真心愛護你的人,她們會想辦法拉你,會知道該拉著你怎麼走下去。
以下是我看完文章,直覺想到的:
你遇到的人可能是非常恐怖等級的心理變態,個性上有嚴重問題的人。
我贊成驗傷或收集證據來訴諸法律,
但是這種人用警察法律或講道理很難講得過。
不過還是有一線希望,或者應該說只要這關過了,就算不訴諸法律你也不用怕他。
那就是你本身要能夠客觀的看你們之間的關係,然後了解自己到底想要什麼。
問題是
處在被虐待情況中的人,常會發生判斷力跟智商大幅降低的狀況。
所以被害者現在沒有辦法想清楚處境以及該怎麼做,是很自然的情況,
會猶豫要不要離開,懷疑是不是自己有錯也是自然的情況。
所以旁人看你會覺得你自己不想走的,會覺得是你自己不願採取行動。
這是很矛盾的情況。
被虐待=>判斷力降低=>不知自己到底想怎樣=>被虐待=>判斷力降低.....(無限循環)
問題是這樣下去,甚至有可能會演變成需要看精神科。
所以需要靠合法立案的機構所提供的心理諮商資源重新理清思緒。
光靠自己一個人是很難處理的。
被恐怖情人挑上不是你的錯,而且你沒有義務得留下。
如果你離開了,對方還是會找下一個獵物。
因為那種人活著如果沒有滿足控制操控人的慾望的話,就會陷入恐懼。
這樣的人沒有愛人的能力,永遠不可能愛你。
只憑直覺來看的話,你遇到的這隻,是等級非常高的有攻擊性的高功能心理變態。
請盡全力的逃吧。
RUN!
※ 引述《moviequeen (不悔)》之銘言:
: 真的已經承受不了他給的折磨,希冀在板上能得到一些看法與意見
: 先謝謝各位肯閱讀我的故事。
: -----------------------------------------------------------
: 我們因為打球認識,對於他的追求我從未接受,到後來漸漸被他誠意打動
: 試著相處一段時間
: 相處之後大概了解他是個怎麼樣的人,和他和平的討論
: 並明確的告訴他,在這種情況下我真的沒有辦法繼續和你在一起
: (1. 太多外面結識的乾妹妹,常需要接送她們,甚至曾有一晚傳簡訊給乾妹妹問給不給抱
: 、能不能到他房間陪他睡。)
: 2. 打球時去摸別的女生的頭。
: 3. 喜歡在facebook上和不管有沒有男友的女孩子留曖昧的訊息
: 4. 我不接受他送的禮物就說我看不起他、、、、、等等)
: 心平氣和的告訴他,他是一個好情人,只是遇到我這不對的人
: 把時間花在你認為值得的人身上
: 我沒身材、沒臉蛋,你周遭的女孩子都比我好很多很多
: 讓自己冷靜一下,我不是你要的那個人,放棄我吧
: 在交往的第一個禮拜,我就已經對他心灰意冷
: 提要離開,真的對感情暫時不想碰觸
: 和他說趁現在還沒浪費太多時間,一個禮拜我們都大概熟悉彼此,知道不適合就放手
: 對彼此真的都好。
: 他不肯,說盡了好聽話說他會改,心軟了重新接受他,天曉得這是我地獄的開始........
: 每當他犯錯、對我說髒話、大聲吼我,我就會和他討論,不要再這樣
: 情況仍不變我就和他好言好語的請他再尋覓更適合的伴侶
: 不要再浪費時間在我這種人身上
: 一個月、兩個月、、、他時常這樣吼我兇我恐嚇我
: 我都一直好聲的跟他說請他放棄我。
: 直到有一天我實在受不了他花花少爺,和我只要因為心裡頭吃醋臉色難看他就又大聲吼我
: 在一次他去上班不在房間時,我沒有知會他就離開了
: 他把我追回來,無限迴圈的說他會改不會再兇我,一定會對我更好更疼我
: 但我一次次的失望,在他不願協議分開的情形下我一次次的逃走
: 有一天我離開了,但不捨的在樓梯間偷看他,被他看見
: 他把我拖在地上拖回房間、我不願進門,他就用門夾我的手、推我撞牆
: 甚至撕破了我的衣服讓我沒辦法逃走
: 打了我好幾下的耳光,說我「比我妹她們都還不如」、「怎麼,玩完就想走是不是」
: 在我裸體的情況下一直羞辱我,我找棉被遮蔽,他就又把我拖在地上拖到門口
: 自鳴得意的說:「不是很喜歡跑嗎?」
: 我的手機被他搶走,不想讓他再拿我手機裡朋友和家人做為威脅,當下沒和他硬碰硬,
: 即便全身赤裸裸的當下真的被羞辱的想尋死
: 仍然和他好言好語。
: 我從來就沒有玩弄的心態
: 不收你禮物,也是不想你多花錢,在知道兩個人不適合的情況下及早協調分開
: 為什麼會被這樣解讀?為什麼要打電話給前女友還這樣羞辱我?
: 在之後的日子,說我犯賤、罵我「爸媽是怎麼教妳的?」、白癡、
: 吃飽太閒等等的言語中傷
: 我在因為他提到我爸爸媽媽情緒受不了控制,回了一句「不要再提我爸媽!!!!!」
: 為什麼兩個人的事要牽扯到不相關的兩位長輩呢?
: 我爸爸媽媽是流動攤販
: 他們養我很辛苦了,我不想談戀愛,只一心的想專心念書,換我賺錢養他們
: 他講這句話點燃了我的火,和他吵了起來
: 我好好的一個人,曾經被你這樣裸體羞辱還願意和你相處到現在,
: 求的就是信任你會好好對我
: 為什麼還這樣說話
: 他變本加厲,又把我推去撞牆、
: 把我衣服脫光拖出他房間、拉扯我摔到地上、我不顧一切的往外逃
: 又被他拖在地上拖回房間,被他毒打,逼我發毒誓要是我在跑爸媽不得好死,
: 我的嘴巴被打到破皮流血、全身上下也被他打到瘀血、
: 拍我的裸體照威脅我
: 我已經不再有愛了
: 趁他上班時又再次的逃走
: 逃回台北的租屋處(原本和他同住在高雄)
: 凌晨的時候我去捷運站找腳踏車
: 因太久沒有回台北騎車,擔心被拖吊或被人牽走
: 從凌晨找到白天,疲憊的回到房間,發現房間所有的東西都被翻過
: 筆電、手機被他抱走了
: 看到我記事的白板上留著:「要拿回筆電,把台北的東西全搬下來高雄再跟我談」
: 詢問了房東,房東太太說以為我人在房間就讓他進去了
: 房東太太也說了抱歉應該要先敲門問問看我人是不是在房間的
: 我覺得我人生最笨最傻的就這一次
: 為什麼沒去報警,他抱走了我的筆電是現行犯,我只要報警就能脫離苦海
: 為什麼我沒去報警.......
: 就這樣把東西全搬回了高雄他房間
: 有一天晚上,我隨口說了我真的不習慣同居的生活
: 他又動怒打了我,之前在他租屋樓下我企圖逃走,被他拖在柏油路上拖回來全身擦傷破皮
: 以為在外頭喊救命能有好心人幫忙,至少替我打通110
: 可是這一次,我被他扭打到往窗外喊了救命
: 好心的鄰居替我打了110,到了派出所
: 一名警員竟是他熟識的大哥,聽了他冤枉栽贓的話之後竟幫著他責備我
: 說什麼我拿了他的家傳項鍊、我污辱他的職業等等
: 根本子虛烏有的事
: 他這個人最會的就是「交關(台語)」可以讓人被他洗腦,
: 他會笑臉裝作什麼事也沒有,扮好人
: 他跟警員說不好意思只是情侶吵架,我們太大聲了對不起
: 房東太太就是被他這樣「交關」誤認他是我的親朋好友才讓他進門
: 我在派出所雖沒嚎啕大哭但也掉淚掉得不成人形,警察先生還罵我哭沒有用
: 警察先生在紀錄上寫我精神衰弱,竟然讓他把我帶回他租屋兩個人好好講
: 這不是一般的情侶吵架,我的眼神不停的透露救救我....救救我......
: 他們還是讓他把我接走。
: 我現階段真的不想要談戀愛,
: 在初嚐談戀愛不堪滋味的第一個禮拜我就已經不想再繼續下去了
: 我好好的一個人,從小到大奉唸書、考試為至高無上的要務
: 從去年就只一心的想著準備今年七月的國家考試,好好的有份工作賺錢回家。
: 而他30歲,每一天都只想要有女人陪他睡覺過生活
: 我問他能不能等我考完試;他問我為什麼不能讓他陪著我準備考試。
: 我好徬徨,我真的好想自己一個人獨立思考自己專心準備自己的所有事
: 我不想同居
: 可是他怎麼也不答應,現在東西全在他房裡
: 今天我在他房裡上網搜尋心理諮商的資訊
: 他問我為什麼要看這些東西,有什麼事和他說就好了
: 我以為他個性有改,放心的和他說了我的情況
: 但他覺得看心理醫生是件可恥的事
: 我就是因為腦海裡一直浮現他撕破我衣服、言語中傷汙辱的影像
: 為了想好好準備考試不要再心煩才想去找心理師的
: 他又再說一些很難聽的話羞辱我。
: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 很想走,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他放手?
: 或者我是不是應該要改變自己的心態和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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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34.45.144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5.144 (02/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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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專業人士,只是憑直覺回的,
其實這樣的回應也有危險性,對一個正在受虐的人來說。
建議原po或有類似困擾的板友,請趕快找113或尋求合法立案的諮商資源。
警察或法官可能會相信對方的說法,但是只要透過專業協助看清楚事實是什麼,
基本上我覺得就已經走出一大半了。
另外,不推「完全只靠自己」。因為這會有很大的危險性。
弄不好的話,是會同化的。
畢竟操控是一種有可能會上癮的行為,尤其是對身心遍體麟傷的人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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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可能有些板友會很難想像,但說真的,對受虐者來說,報警是很困難的。
真正採取驗傷報警行動或去求助醫療專業的人,只是冰山一角。
大多數的人會選擇隱忍,更糟糕的情況會選擇騙自己,甚至同化。
比較慘的情況是精神耗弱,大腦的功能都會大幅降低。
所以用一般人的思考角度會很難理解,為什麼當事人不會想要幫自己。
只不過去去醫院驗個傷,撥個電話報警或打113有那麼難嗎?
其實是比想像中困難的。
這種事情,不光只是單純的暴力行為,
其實這也是一種精神控制(Mind Control)。
因為對方的目的不是打人發洩,而是要阻止原原po離開。
所以這不能單純只用暴力行為來看待。
暴力在這件事情之中只是一種工具,用來操控一個人的心的工具。
像一些極權國家在對人洗腦用的也是類似的手法。
用殘酷的身心凌虐行為把人搞到精神耗弱之後,判斷力跟智商下降的情況下,
灌輸權威式的訊息,
這樣即使之後再讓該人恢復一般生活,精神耗弱期間被灌輸的內容卻已經深植入心。
當然國家級的是比較嚴重的洗腦工作,現在在世界上能夠解開的專家並不多。
(聽說是以認知心理科學方面的專家為主)
至於一般情侶或配偶間親密關係的反洗腦(或說重新釐清想法),
有經驗且有執照的諮商師會有辦法拆解,
所以其實想建議直接去精神科,臨床心理師可能會比較了解該怎麼處理。
這篇原原PO遇到的情況我覺得是.....說真的不亞於極權國家用的手段了。
把人的衣服脫光,這是讓對方失去自尊與感受恥辱的控制手法,
而且非常殘酷,另外還把外援(警察)跟相關人(房東)拉攏到自己那方,
這是非常高段的手法。
在我看來,原原PO還能夠上來求助,其實是非常難得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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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個比較極端一點的例子,
被連續殺人魔殺害的受害者,
一般人比較不會去怪說怎麼自己當初那麼笨不會逃走,
怎麼那麼沒有智慧。
其實這種殺人魔跟原原po遇到的東西是同一種等級的。
問題就在於,
精神上的暴力是看不到的,精神控制是看不到的。
殺人魔的刀子切下去,身體會流血,
可是精神上的殺人魔,主要動部位的是腦袋。
其實可以試著想像成,一雙無形的手伸進去對方的大腦裡面,又捏又掐的狀態。
試圖捏成自己想要的形狀。
這是最恐怖的一種攻擊。
我覺得遇到的人也不能說笨或沒智慧,大多數真的只是運氣不好被看上。
一般沒有特別敏銳的察覺能力的人(跟智商無關,跟敏感度比較有關),
在交友或交往初期是看不出來的。
然而有這種能力的人很少,佔人口比例不高。
另外有一些則是沒有這種察覺能力的人,可能是後天身邊有親友受害,
或是剛好有接觸這類資訊,才會知道真的有這種恐怖的事情。
在這邊提出另外一種角度的論點,
是想說這或許可以作為原原po或有類似遭遇板友的參考資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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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圖舉例一下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一般人眼裡看到上面這一排(人的表情),看到的可能是,一群好和善的人。
特別敏感的人比方說已經看很多心理變態者的專家學者,
可能看的出來裡面有哪些是怪怪的。
至於一般人之中比較敏感人,或有接觸過相關資訊的人,
可能過一段相處之後會發現是這樣的:
^_^ ^_^ ^_^ ^_^ ^_^ ^_^ ^_^ ^_^ ^_^ ^_^ \++/ ^_^ ^_^ ^_^ ^_^
但是即使相處一段時間,大多數的人還是分辨不出來。
他們看到的還是原先的狀態,一群和善的人。
這裡面有一些會被挑上,成為受害者。
不分學經歷不分能力高低,不過大多數的共通點,可能大多會是心地善良的人。
之前看過相關的文章,發現有時候有一些板友會覺得,
為什麼那麼笨,在交友或交往期間沒發現對方有問題?
我覺得這就是關鍵。
與其說被害者笨,不如說,對方真的很厲害。
厲害到週圍的人都不會相信對方會是做出那種事情的人。
不是當事人看不出來的問題,是對方真的太厲害了,講直接一點,是大魔王等級的。
那麼,既然這麼厲害,既然是大魔王,
那要受害者想辦法逃走,會是很容易的事情嗎?
我覺得,像這樣的事情恐怖就是恐怖在這裡。
只要是心存善念的人都有機會遇到,都有機會被騙,被控制,
但是當沒有遇到的時候,我們很難想像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結果就是下一個受害者可能還是一樣,想逃卻逃不出來,
因為那雙無形的手,緊緊的掐著,掐在大腦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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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這篇從頭到尾都一直強調,要找合法立案的有執照的諮商師,
是因為有時候當事人身邊一些熱心的人會說
「你一定要靠自己或聽我的,這樣你才能走出來」
但是這樣子做的話,是很危險的。
大多數人只是熱心,並沒有想到後果,
可是弄不好的話,當事人可能會成為下一個控制狂,
或是跟其他另有意圖的「拯救者」形成新的控制與被控制的關係。
有需要的時候求助,並不是可恥的事情。
所以才會一直強調請找合法立案的專業機構求助。
這方面專業人士會拿捏關係,會避免演變成新的控制關係,可能會比較安全。
一般人的話很難拿捏,雖然不是故意的,但是萬一自己也有心結,
到時候可能會變成雙方帶有的問題都惡化。
至於自我成長類的團體或心靈啟發課程,個人建議,最好是不要去。
那種地方有很多講師其實是還沒有走出來的人,
讓那樣的人來指導,表面上看起來可能一時狀況改善,
但可能只是陷入新的控制與被控制關係。
上面這段是最後補充的話,想說的大概是這樣吧。
雖然不見得是受用的建議,
不過還是希望讓這種少數派的聲音有機會發聲。
diess大想說的,剛剛爬文還有看推文大致上已經了解了,
雖然不贊同,不過還是感謝分享。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5.144 (02/2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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