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冷處理還是...?

看板Boy-Girl作者 (家由)時間13年前 (2010/12/14 22:58), 編輯推噓3(5215)
留言22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很好奇,既然你是上來問分手的方法,那麼為什麼不想說分手的原因? 1.怕鄉民知道原因後,焦點模糊,大家都在圍攻我 =>我只是想做個好人,想知道怎麼全身而退,鄉民不要問原因,跟我說方法就好 2.怕鄉民知道原因後,焦點模糊,大家都在幹焦他 =>壞人我來當,林北就是要跟他分手,鄉民不要問原因,跟我說方法就好 以上哪個可能性大 如果是後者,稍微描述一下不是可以撇清很多雜音 又可以經過大家的建議,得到 對你和對他 比較折衷且適當的方法 如果是前者... 我不認識原po也不認識你前男友,但萬一是很過份的理由呢 你聽了方法,也心安的和他分手,那麼,他呢.. 管他的!!? 也許吧,所以我討厭那種不說清楚前因後果就一直問怎麼辦的人 當然,我寧願相信其實分手的原因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只是在一起之後,就覺得不愛了 ※ 引述《Vandermint (Rock The Night)》之銘言: : 一開始po文的用意 我文章跟推文已經寫的很清楚 : 我只想就我的問題作討論 : 不認為"我跟他不適合的地方"有必要拿出來跟各位講 : 因為那真的很像在說人壞話 也不須要講 : 就像有一位板友講的 "都分手了 分手原因重要嗎?" : 至於其他批評 解釋也解釋不完 : 有些板友想像力太豐富 這樣的戰文我玩不起 不好意思無法奉陪= : 只針對一點回應 : 我沒說過我想當好人 我也在推文提到 : 分手後 我就沒跟他見面了 對他的回應也只是跟他解釋為何想分開 : 因為我認為至少 那是對他該有的交待 也是一種尊重 : 但因為他無法接受 我才會疑惑是不是該停止回應 才來po此文 : 總之 謝謝有些板友中肯的回應 至於那些想玩戰文的 : 可能因為離事實太遠 激不到我 我也無從回覆 : 希望如果之後還要自行想像的 可以不用想太多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75.226

12/14 22:59, , 1F
不同的分手原因會有不同的分手方法嗎?
12/14 22:59, 1F

12/14 23:00, , 2F
也許不走到分手,可以有更不一樣的未來!!
12/14 23:00, 2F

12/14 23:01, , 3F
講一堆 萬一對方或者對方的朋友在網路上看到了呢?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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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02, , 4F
真的很糟糕 那不就是把對方醜事攤給大家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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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04, , 5F
有沒有不同原因都只會有一種方法的八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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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05, , 6F
沒人要他講一堆啊 都SHOW I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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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05, , 7F
那就分手這個動作而言 能有幾種變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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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一邊做愛一邊說分手比較有變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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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07, , 9F
zzz... 你的問題好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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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來問分手方法的 有看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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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07, , 11F
那是什麼原因才適合一邊做愛一邊分手呢?
12/14 23:07, 11F
所以我才很好奇想知道,既然前男友在死纏爛打了,也問是不是要冷處理 卻又不肯說分手的原因? 倒底是什麼原因讓原PO猶豫不決? 前男友不是對他一直都很好嗎!!?

12/14 23:08, , 12F
就X膩了(亂入
12/14 23:08, 12F
※ 編輯: jianche 來自: 111.252.75.226 (12/14 23:13)

12/14 23:11, , 13F
想要分手不被煩 又想當好人哪有這種是
12/14 23:11, 13F

12/14 23:30, , 14F
都分了,原因還重要嗎?
12/14 23:30, 14F

12/14 23:33, , 15F
那他上來問什麼? 分都分了怎麼分重要嗎?
12/14 23:33, 15F

12/15 01:17, , 16F
事實是不管什麼原因都不關鄉民的事,他不是來問該不該
12/15 01:17, 16F

12/15 01:18, , 17F
分或怎麼分的,她是問分手了之後怎樣應對比較好....
12/15 01:18, 17F

12/15 02:02, , 18F
分手的理由根本就不構成回答她問題的要素.....
12/15 02:02, 18F

12/15 02:03, , 19F
難道有其他理由 是必須要藕斷絲連 勾勾纏的慢慢分嗎 = ="
12/15 02:03, 19F

12/15 03:16, , 20F
什麼原因都好 她就是決定要分手了啊 鄉民選哪邊罵重要嗎?
12/15 03:16, 20F

12/15 03:18, , 21F
就算給原因 難道鄉民比當事人有權判定這段關係該不該結束
12/15 03:18, 21F

12/15 05:27, , 22F
鄉民超需要選一邊罵的阿 不給證據要怎麼做審判呢
12/15 05:27, 22F
文章代碼(AID): #1D1uOnKa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