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他是基督徒.我在證實中...他說無法接受...
※ 引述《estragon (無)》之銘言:
: ※ 引述《francis763 (咚滋大滋 滋咚大滋)》之銘言:
: : 看了板上鄉民們許多的推文還有回文
: : 我想說的
: : 請各位鄉民不要用自己的想法去揣測基督徒的行為
: : 不然用詞也和緩一點
: : 不要這麼偏激
: 我不知道你對「偏激」一詞的定義
: 不過假如你覺得大家說男主角「不尊重女友信仰」就是「偏激」的話
: 那我倒是很好奇,你可以用什麼樣的方法來說服大家:
: 原PO男友的這種作法,有符合所謂的「尊重女友信仰」。
這樣好了 我覺得你的言論很偏激
: 說明的時候請不要忽略重點:
: (1) 男主角並不是在交往前就擺明了只考慮基督徒女友
: 他是在兩人「已經交往了之後」才忽然"強烈希望"女友改變信仰
: (從無神論 --> 信教,也是一種信仰的改變)
我想請問一下 交往前不知道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我不知道你之不知道這點 人們往往都是在不了解對方的情況才會交往的
我舉個例子來好了 如果一個人他無法接受睡覺會打鼾
他會在睡了對方之前就跟他講嗎 怎麼可能?
一個人不能接受的東西太多了 難道要一點一點挑出來講?
有人連上廁所不關門都會計較的
有些習慣是改不了的
: (2) 男主角的"強烈希望"已經堅定到一個無可妥協的地步
: 雖然口頭上說「我不強迫妳」但隨後就補上:「不信教的女友我無法接受」
: 任何有邏輯能力的人都看得出來,此舉只給女主角留下兩個選項:
: a.) 信教 b.) 分手
今天如果你睡覺會打鼾 超大聲那種
我今天不能接受 你有辦法改嗎?
是不是也只能 a. 分手 跟 b. 委屈自己假裝沒聽到 c.叫他一定要改掉不然分手
那今天如果他絕對沒有辦法做到b 是不是只剩下a跟c了
有人睡覺就是無法接受吵雜的聲音 你要她們怎麼生活下去
當然你會說這個是個特例 但是真實生活中有多少不能接受的狀況
衛生觀念啊: 不愛洗澡啊
做愛習慣啊: 有特別的癖好啊
我只是隨便舉兩種 又或者男人不舉早洩 什麼的
那她們因為這種原因分手不都也是很自私?
: 今天並不是說我做了一件屬於「個人自由」的事,
: 就表示這個行為就不能被任何人拿來檢視
: 那就好像劈腿者縱使不犯法,也還是會被人質疑他的品格與價值觀。
個人自由啊 沒錯 應該受到尊重
不過當兩個人再一起的時後 就已經不是完全性質的個人自由了
一方信仰自由這是必然 那另一方也有選擇自由
至於你說的強迫
我覺得其實男主角想分手 這只是個藉口 就算是女主角答應信仰 還是會分
他只是用了一個不可能的任務 讓對方覺得困惑自己離開
你抓不到我前篇文章的重點 無法理解的話 也不用噓的這麼誇張吧?
每個人生活都有所堅持的東西
列出自己能接受的東西 對方能接受則來 不能接受則走
不是很簡單嗎?
這不就是屬於對方的自由呢
對方如果不願意走 也不願意接受 硬要留下來
是不是反而不尊重提出這條件的人的自由呢?
: 但就像我前篇說的,世上的事很少能讓你十全十美稱心如意
: 做了自私的決定,就不可能被視為一個不自私的人
: 我什麼都想要,我就承認我貪心
: 我無法滿足於單一伴侶,我就承認我花心
: 我要一毛不拔,我就承認我小氣。
: 同樣地...
: 我要逼我女友在信教與分手之間抉擇,我就承認我不尊重她的信仰。
: 至於背後的種種原因,那都是另外一回事
: 可能是我的神不允許,可能是我的教會不允許,可能我背負著什麼十字架
: 但這都不會改變「我就是無法尊重她的信仰」的這個事實。
: 承認這個點,有這麼難嗎?
: 我是真的很期待你用一個合乎邏輯的方式,來說服大家:
: 男主角的行為絕對有符合「尊重女友信仰」
: (注意:分手就不是女友了!)
: 可以嗎?勞駕你?
: : EX:你男友這樣子根本就是○○
: : 各位可以說你並不認同他這樣的行為就好
: : 說真的講出這樣子的話的人,自己本身是基督徒的又有幾個?
: 這跟是不是基督徒無關。
: 換成佛教徒、回教徒,有同樣的行為也是會產生一模一樣的問號。
: : 聖經上很多的教導,以及這個宗教的基本教義,可能大家並不清楚
: : 在大家並不是對這信仰很熟悉的時候,就任意去評斷這個信仰這樣不對吧...
: 大家並不是在評斷這個信仰
: 而是在評斷「某些教徒」的行為 (除非你認為「信仰」 = 「教徒」?)
: : 我自己是基督徒,有些推文和回文我看了是蠻不高興的
: 這些也都是版友的親身經歷跟感受
: 不能因為你自己是基督徒,就否定別人的不愉快遭遇
: 我有我很敬重的基督徒朋友,跟她相處非常愉快
: 但在此同時,我也曾經受過其他基督徒的精神迫害
: 我好端端坐在家裡、也沒招誰惹誰,跟她也不熟,
: 她就打電話來告訴我「妳不信神會下地獄!」 <-- 請問你認為這很尊重人嗎?
: 或我手上戴著一串水晶,她就用嫌惡的眼神看著我,
: 問:「妳戴那什麼東西啊?!」 <-- 妳覺得這很有禮貌嗎?
: 你要不高興,應該去不高興你那些令基督教蒙羞的教友
: 我相信這絕不是你們上帝的本意,問題始終出在「人」身上。
: : 其實原PO她男友,許多行為在我的感覺並沒有什麼
: : 但是由不是基督徒的人的角度看來可能就覺得不對
: 說過了,不是基督教的問題
: 換成任何一種信仰也一樣
: 今天無神論者要逼伴侶在「放棄宗教」跟「分手」之間抉擇,也是同樣不尊重。
: : 例如非基督徒不娶,對我來說我也是這樣
: 你一開始就擺明了把這列入擇偶條件,是絕對 OK 的,公平公開,兩相情願。
: 但請你記得原文男主角並不是這種 case。
: : 一般人比較能想到的原因,可能是婚後家庭和諧等等問題
: : 另外家中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屬靈的環境可能也會受到影響(這可能有人看不懂)
: 我的家族裡有傳教人士,所以你可以不必擔心我看不懂。
: 但就像我說的,你可以用種種理由來「解釋」為什麼必須這麼做
: 但「解釋」並無法消去「無法尊重伴侶信仰」的這個事實
: 就好像我可以用「我曾經被陷害」來解釋我為什麼不信任人
: 但「我不信任人」的這個「事實」是不會因為這個「解釋」而消去的。
: : 總之或許原PO男友有許多的考量
: : 可能有些大家都懂,有些是只有基督徒才理解
: : 不過這都無所謂
: : 我只希望大家在討論的時候,不要讓基督教無辜的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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