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山中小屋的交易規則

看板BoardGame作者 (李豚豚)時間9年前 (2017/01/23 13:12), 9年前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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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French (行在自我上)》之銘言: : 是有關道具轉移的問題 : 因為有兩個版本, : 一個版本上是說,我的回合,我的道具只能給我碰到的其他玩家, : 但是我不從其他玩家手上拿到道具即使他願意 : 另一個版本是說 : ,只要雙方同意,只要我經過這位玩家,可以任意轉交雙方手頭上的卡片 : 原本我們的玩法都是認為是第二個版本 : 但後來會有爭議的部分是說 : 如果這項物品是會增加某個關鍵屬性的話 : 叛徒和玩家群都在附近的空間,假設 ABCD是玩家 E是叛徒 : A身上可能有遠古護身符或盔甲等在身上就有效益的配件。 : A攻擊叛徒判定完結束回合,B回合中先和A拿護符和盔甲再攻擊叛徒然後結束, : CD重複B的動作。 : 也就是說這兩個配件在一輪中被使用了四次最後從A轉移到D身上, : 感覺好像對叛徒不太平衡,但是又與規則不衝突................. : 有人就說應該用版本一的規則 只能給,然後攻擊過後,有相關屬性的道具都必須歸類為 : 使用過了,不能給或丟棄。 : 求解惑......... 這是我自己看 BGG 討論後的整理,也許有疏漏或是錯誤,再請多指教。 -- 首先,在英文版中1版跟2版規則的說明有些微不同。 1版是說:可以給予其他人一個道具 2版是說:可以與其他人交易一個道具 所以如果以字面上解釋1版是只能給,2版則有點模糊,我自己是傾向於只能給, 這樣遊戲的回合會比較單純。 -- 接下來是關於給予道具的規定,官方FAQ說: 對於每一個道具,在擁有者的回合中"只"可以進行1次以下的動作 1.使用 2.將道具給予跟你在同地點的人 3.將道具丟到房間地上 4.撿起房間地上的道具 此外,根據規則所寫: 一回合只能將一個道具給予其他人,但可以一次丟/撿很多個道具到。 -- 最後是關於前一段中所說的 1.使用 的定義 有人認為被動能力或增加屬性並不算使用,也有人認為只要有發揮功用就算是使用, 似乎看起來沒有一個定論,但不論選擇為何,只要與前兩段規則結合, 對遊戲應該都不會有太大不平衡的影響。 -- 結論 我個人的看法(建議)是只能給,然後被動能力或增加屬性並不算使用,因為這樣的 遊戲判定會最單純,就算大家輪著用被動對於遊戲影響也不會太大, 畢竟只能給一個道具。(如果用丟到地上的方法,那下一個人撿起來就不能再給或丟了) 如果覺得有發揮功用就算是使用也可以,只是這樣一些加屬性的道具就永遠不能 主動丟下或給予了... -- 一起聊桌遊!!! http://chinliupiggy.blogspot.com/ 歡迎大家來粉絲團聊天按個讚 https://goo.gl/pZFFk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9.143.25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Game/M.1485148334.A.A96.html ※ 編輯: li042127054 (69.143.253.7), 01/23/2017 13:12:36

01/23 13:54, , 1F
了解 謝謝分享
01/23 13:54, 1F

01/23 16:46, , 2F
推分享
01/23 16:46, 2F

01/24 03:31, , 3F
這篇應該M
01/24 03:31, 3F
文章代碼(AID): #1OXP2kgM (Board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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