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雷霆之石
遇到ㄧ些繁雜的細小規則,煩請幫忙解答...
1.民兵算是英雄嗎
像是戰鬥狂暴對民兵有效嗎?
或是賽恩斯君主的效果
還有黑道裡進村莊其他英雄+1金的效果
2.怪獸戰鬥懲罰-銷毀法術 或是-銷毀一名戰士
如果進攻地下城時手上沒有(牌組有)那須要找出來銷毀嗎?
3.一名英雄可以吃兩份(以上)應急乾糧或其他食物嗎?
4.打輸怪物有神麼懲罰?
5.戰鬥獎勵可以不要嗎?
6.典當商可以先典當一張有價值的牌然後再銷毀自己嗎?
7.酒館喧鬧會不會太BUG了...棄掉自己一張英雄然後翻開別人牌組
第一張英雄,若力量值低則銷毀,是這樣吧?
8.兩張巨魔像的特殊能力(+2力量)可以用在同一隻英雄上嗎?
問題很多,先感謝耐心看玩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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