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網拍知名卡片遊戲仿冒品 警查獲近700件

看板BoardGame作者 (記得回家)時間13年前 (2012/04/13 14:3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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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認真文) =========== 1.著作 定義上之著作:指人類精神力所創作出之作品。 著作法上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 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 雖然[遊戲著作]不不在列舉項目之中, 但是遊戲之[圖形],說明之[文字],在著作權所保障範圍 2.責任 刑事責任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民事責任 侵權行為賠償:這要看著作人依其損害求償 最高=重製桌遊的總金額+訴訟相關費用+其他具體損失 3.著作權之存續 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支持正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42.6

04/13 16:45, , 1F
可惜的是...要著作人or代理商才能告
04/13 16:45, 1F
文章代碼(AID): #1FXyXmTg (Board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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