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使用者 gkc 影響正當組務與板務營運

看板BoardCourt作者 (冠元 大師)時間6年前 (2017/12/22 23:36), 6年前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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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usepad ( )》之銘言: : ※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 是的,因為律師說人肉搜索真的會踩到法律變成違法基本上有難度,因為相關資料都是 : : 當事人自己公開,而除非你是將這些資料用在不法用途,才會有爭議,而如果單純只是 : : 搜索,甚至是因為保護自己的權益而搜尋資料並不違法。所以我的確是為了以防萬一才 : : 搜尋資料,只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不然被害人通通只能被侵害權益。所以有些資料即 : : 使我找到如日後沒有發生進一步問題我也不會拿來作他用。以上共五行。 : 好,所以你沒有把透過(你認為合法範圍的)肉搜蒐集到的資料拿來「作他用」嗎? : 但這跟我看到的資料有些出入: : 在#1QC_E-RR (BoardCourt)列舉的文件B、C中,與同文列舉的文件D、G中, : 你在採用匿名制度的本站使用信件溝通板務裁量時, : 突然主動直呼對方真實姓(或)名, : 分別提示前小組長、代群組長其匿名身分經過你自認的合法肉搜已被揭露; : 在同文列舉的文件A中, : 你在採用匿名制度的本站使用信件溝通板務裁量時, : 突然主動告知你自認合法肉搜的成果, : 一方面,告知前板主「其同事的匿名身分」經過你自認的合法肉搜,已被揭露, : 另方面,以「提及『其本人的匿名身分』經過你自認的合法肉搜已被揭露」, : 來提示前板主「做到上面我(指gkc本人)所列舉的本來就該做到的三項」、 : 與其受你提告之間的對價關係 : (白色亮字為板務站長所加); : 在同文列舉的文件E、F中, : 你在採用匿名制度的本站使用信件溝通板務裁量時, : 突然主動提及對方個人學歷、個人宗教信仰, : 提示代群組長其匿名身分與隱私經過你自認的合法肉搜已被揭露。 : 這邊要請gkc君具體回答,限25行: : 你不是說你要去提告嗎? 正如我所說,提告是在組務機制失能的情況下無法還我公道我就只能提告,不然難道還 有別的路?再說前小組長的姓名(是他自己在PTT上公佈的)寫信給我時還寫上他的本名, 詳見#1OklJBDo (Board-Police),所以根本不叫肉搜。所以除非我的權益後續仍被侵害 ,且申訴後相關處理者仍一味故意不處理,那我才會無可奈何提出告訴,而相關版主, 在那之前已經被投票罷免下台了,所以事情當然也就沒有後續也沒有所謂告訴問題。 : 你不是說你不會拿你自認合法肉搜的成果來「作他用」嗎? : 你上述行為, : 包括告知板務人員其匿名身分已被揭露, 群組長自己在PTT上也有寫上他的姓名,連學歷在他版也看的到,這根本沒有肉搜。 : 包括提示板務人員其匿名身分已被揭露後的板務裁量與你是否對其提告的對價關係, 我提到的都是假設狀況,我信中是說如他有依法依規定,則我不會不問是非對他提告,我 只是在表達立場(沒違法我應明是非不能亂告),而這也正當理由,也為維護權益,因身為 版務"""你本來就該依法行政""",沒依法行政違法本就是錯的。而我提三項都是過去的組 規有明文規定,但卻沒照法規來造成的侵害。所以這不算對價關係,一來我信中說的是 (如果)是假設狀況,二來不管我有沒有提這些事依法你本來就該照作,但惡意沒作而已。 所以我是為了怕到時如果他違法行政又申訴失能,才以防萬一調查,故確是為了法律使用 。且""除非他真打算不照法規違法行政,不然何來對價關係""??我又不是要他法外特赦。 : 包過告知板務人員其個人學歷、個人宗教信仰已被揭露, : 跟你主張你蒐集這些個人資料只是為了未來以訴訟方式維護你的權益,顯然有所出入? 是為了維護我的權益沒錯,因為我告知版務人員說我知道這些資料,我在信中有提到 是因為對方明顯侵害到我的權益,如侵害繼續我未來只能提出告訴,表示我信中的 話不就已經說明:""我已明確告知前小組長我收集資料是為防之後相關人員侵害我的權益"" 、""如果他再違法侵犯我就只能提出告訴"" 所以,我信中寫的意思就是為了強調我自己未來可能爭取權益的想法。且如我上面所附資 料顯示https://read01.com/zh-tw/aoxxAx.html#.Wj0O8dR97Dc 如果相關資料是當事人在 合法管道自己公開則不違法。故我的確沒有拿作他用,而且我所說的也不是對價關係,因 為相關版務的裁量確實就是違反程序和組規。而既然查公開管道的資料不違法,那就如上 次法務對我案子的裁定一樣合法#1On33Rl9 (Board-Police) 我信中不過提到說,如果對方繼續違法判決,那我也只能提出告訴,順便說出我已查的事 情,所以目地確實是為了維護權益。我並沒有要求任何規定之外的對價關係,此外站長看 過往來信件,相關條件明明是小組長開的,那既然他條件開那樣,我回覆就沒有對價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54.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13957008.A.A80.html ※ 編輯: gkc (114.44.54.78), 12/22/2017 23:42:42

12/23 06:51, 6年前 , 1F
最後三行我尚未提問,顯然你真的覺
12/23 06:51, 1F

12/23 06:51, 6年前 , 2F
得行數太多。現在開始只要任何一句
12/23 06:51, 2F

12/23 06:51, 6年前 , 3F
不是直接回答我當時提出的問題,就
12/23 06:51, 3F

12/23 06:51, 6年前 , 4F
直接退文重寫。不會再提醒了。
12/23 06:51, 4F

12/23 08:09, 6年前 , 5F
更正:最後幾行中關於小組長和解條
12/23 08:09, 5F

12/23 08:09, 6年前 , 6F
件的部份。
12/23 08:0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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