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檢舉] y50於LIFE版大規模簽名檔違規

看板BoardCourt作者 (冠元 大師)時間6年前 (2017/11/05 17:56),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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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gic_Center 看板 #1Pjjn9JZ ] 作者: kadone (阿忠)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Fw: [檢舉] y50於LIFE版大規模簽名檔違規 時間: Tue Sep 12 02:56:07 2017 ※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1OxwFymW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檢舉] y50於LIFE版大規模簽名檔違規 時間: Fri Apr 14 00:14:48 2017 申訴對象: y50 申訴理由: 違反命理小組廣告規定,明顯簽名檔違規。 請求判決: 依據之前的相關判例,違反規定一篇,小組長都是水桶一個月。 以及之前雲昇版主在內文引導版友去看粉絲團宣傳後被拔除版主職務, 然後水桶一個月。 所以y50以前就在LIFE版被因為廣告永久水桶,現在被放出來後又大量再犯簽名檔廣告。 顯然~依據過去判利標準,以及小組規,自2015年6月起他犯得規超過至少120篇,甚至達 到200篇,應被水桶超過120個月以上,並拔除LIFE版主職務。 ==================================================================== 1.簽名檔的違規重點 文章代碼(AID): #1Oq_7qpj (AboutBoards) ※ [本文轉錄自 Life 看板 #1Jdx0yXw ]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看板: Life 標題: [公告] 本版新規,請勿於簽名檔放置任何宣傳 時間: Tue Jun 17 11:04:24 2014 如: 如果你對斗數、風水、命理有興趣,歡迎點閱我的名片檔!! 名片檔中有我個人粉絲團連結!! 粉絲團將常放上精采的命理分析與資訊~ 而且你還能看到我本人的真相!! 如果你熱愛命理就千萬別錯過!! 名片檔中即是原PO的廣告, 或名片檔中即是原PO的連結, 連過去即是廣告。以上即是本版禁止 2.在本篇之後命理小組將簽名檔引導納為全組正式的廣告規定 文章代碼(AID): #1Jfmv70H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本小組嚴禁命理師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03457095.A.011.html 即日起,本組禁止在簽名檔或或內文設置任何廣告或宣傳引導,這 方面的認定將會從嚴處理,雖然是組方認定,還是會放在組務上作 為公平。在這個學術性的討論區中,我們希望能來討論的都是願意 討論與服務的版友,真的如果沒有廣告,版就會失水,那麼,我願 意承擔文章很少的風險,因為,我實在不願意讓商業來污染這塊園 地,這對我來說,簡直是信念,不容妥協。 ------------------------------------------------------------------------- 同時,之前Paulnewman在2014年時在我的文章的推文下將簽名檔的尺度講得很清楚。 以下是當時的文章網址跟推文: 文章代碼(AID): #1Jdyok0I (Life) [ptt.cc] Re: [論命] 念研所念完or就業or公職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fe/M.1402981550.A.012.html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ife/M.1402981550.A.012.html ※ 編輯: gkc (114.25.211.76), 06/17/2014 13:06:00 Paulnewman:歡迎參閱名片等資料從今天在本版開始為禁止宣傳的方式 06/17 13:49

06/17 13:49,
請改正,謝謝,任何涉及宣傳個人服務的簽名檔即日起禁
06/17 13:49

06/17 13:57,
原來只要寫參閱名片檔都算阿,感謝提醒。
06/17 13:57

06/17 14:08,
不過這篇講的都是學術,沒有個人服務說.....(痛哭)
06/17 14:08
Paulnewman:不要再提連結了,也不要再提名片擋了,你可以再試試看 06/17 14:35

06/17 14:35,
任何宣傳邊緣的簽名檔,我將不會容忍,此版試行
06/17 14:35

06/17 14:37,
請參考19972篇,謝謝
06/17 14:37

06/17 14:37,
06/17 14:37

06/17 14:39,
在這和小組長解釋,這篇有看過,只是沒有範例才誤以為沒放連結
06/17 14:39

06/17 14:39,
和沒有提到如何論命諮詢就算過關,
06/17 14:39
Paulnewman:新版規即日起進行,煩請遵守,感謝。 06/17 14:41 ===================================================================== 3.y50的簽名檔已嚴重違反規定 -- 論命者 : 論命言真,斷言簡短意明。 歡迎查詢 >> 【名片檔】全球首部【紫微動漫化】 命問者 : 提資詳確,聽真非聽安慰。 建言前 : 詳查師資,尋真師非術士。 議論後 : 運佳莫驕,運狽沉淺待發。 -- ===================================================================== (小結) y50從2015年6月起至今在LIFE版上的文章,簽名檔皆違反版規和小組規,已明文說 不得以按圖索驥的方式引導版友看廣告,卻還在簽名檔中放相關資訊,並且累積篇數 近200篇。按照去年人相版版主的判例,簽名檔跟內文每一篇違規皆需水桶一個月, 而且拔除版主職務: 請參考判例: (1). 10/28 Paulnewman □ [判決] coldstar撤除版主職務並水桶一個月 文章代碼(AID): #1O4nQO6m (Magic_Center) [ptt.cc] [判決] coldstar撤除版主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77645976.A.1B0.html (2).LIFE版簽名檔廣告判例 6/17 Paulnewman □ [公告] sansia違規廣告宣傳、水桶一個月 文章代碼(AID): #1Jdwy7Yd (Life) [ptt.cc] [公告] sansia違規廣告宣傳、水桶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fe/M.1402973959.A.8A7.html 這個簽名檔是因為廣告書籍而被判罰,可見廣告和命理有關的週邊產品,一樣算是 違規,而y50所廣告的產品正是紫微斗數電玩。 ========================================================================== 4.y50明知故犯,小組長卻惡意縱容 如同先前在版上所說,y50明知違規卻敢在小組版上公然聲張,小組長知道卻縱容。 以下是在小組版的內容: 文章代碼(AID): #1Og--mkC (AboutBoards) 【板主:paulnewman】 魔力神殿 看板《Magic_Center》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 197 m7410/27 Paulnewman □ [請益] 群組聚會的可能性 ● 198 m3710/27 wearewinner □ [申訴] Paulnewman子玄小組長的判決不合法又偏頗

10/28 16:22,
我記得大師一直耿耿於懷我把紫微首部全球擬人化動漫,那麼在
10/28 16:22

10/28 16:24,
意,也不見它檢舉我,眼紅就學我花錢阿,我就放簽名檔奈我何
10/28 16:24

10/28 16:26,
PTT我有來跟沒來沒差,恁北不靠這裡搞陀羅尼的錢,不在意自然
10/28 16:26

10/28 16:28,
理直氣壯,永桶我我也不在意,這裡不是我的全世界敢死罪勇啦
10/28 16: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77539236.A.E58.html (2) 在Paulnewman自己發的第197篇他也推文承認 197 m7410/27 Paulnewman □ [請益] 群組聚會的可能性

10/29 13:43,
一樣而已,我現在是在作把官作小的事,不過也沒關係,為了版
10/29 13:43

10/29 13:44,
上和諧就委屈一下,所以我為何說水桶我100次都無所謂,但有人
10/29 13: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77507621.A.25E.html ============================================================================== 5.那麼y50的名片檔是什麼?? 那麼y50這麼希望大家看的名片檔又是什麼呢?? 答案就是一堆廣告和公司產品 y50的名片檔截圖: http://imgur.com/a/aOgbA 【板主:paulnewman】 魔力神殿 看板《Magic_Center》 《ID暱稱》y50 (命中人)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314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039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2/21/2017 14:45:03 Tue 《上次故鄉》36.228.148.35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歡迎在紫微 LIFE,PoleStar板,搜尋查詢 y50 實際批論,和鄉民的回覆狀態。 ●中國紫微為基底,有關《星耀學園》這部作品的介紹:http://goo.gl/vX1QI0 ● Animen【公司、教室一隅】 ★ http://goo.gl/egVEDq ●【星耀學園、(布卡)長篇連載】紫微14主星擬人動漫角色 ★ http://goo.gl/pWkNpN ● 2015/7廣州螢火蟲100坪商業漫展 ★ http://goo.gl/u9cDBO ●《白貓Project》與《星耀學園》展開跨界合作原創作品 ★https://goo.gl/zyYabZ ● Animen 動漫國際跨國入口平台 ★ http://www.animen.com.tw/ ● 星耀學園官網 ★ http://starschool.animen.com.tw/ ● 星耀學園-遺願的繼承者 ★ https://goo.gl/YP8qfu ●【星耀學園】X 鬼武者魂★ http://goo.gl/dUiwrq ★原創作品 http://goo.gl/I35eHs ● 全球首部由紫微發想輕小說,7-11,首周蘋果第4名。★ http://goo.gl/4lupsl ★維基百科https://goo.gl/rrjQts,★百度百科http://goo.gl/nn490l ============================================================================== (總結) 依據過去判例和小組規,y50已違反小組規和LIFE版規,而且將近200篇,按照雲昇版主 違規一篇水桶一個月,和版友簽名檔廣告違規一篇水桶一個月的過去判例,y50應被水 桶至少超過120個月,然後拔除LIFE版主職務。 因為小組規寫得很清楚: 《命理研究院》廣告法規細則: 本小組看版開設目的若有涉及金錢往來,使用者須自負法律責任,若有營利行為 發生,則從嚴辦理。 本站為架設於學術網路上之 BBS站台,不歡迎商業廣告,本群組中除Magic_Info 外所有版面請即日清空版內所有商業性廣告,一經舉發,或版主、組長發現,即刻刪 除,可不另行公告,情結重大者水桶,並列為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若版主個人違規,視情結輕重,即刻刪除版主資格,並將該看版則列入違法看版 ,情結重大者,列為水桶並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附註】簽名檔有屬於文章範圍之內,惟個人名片檔並非管轄範圍,各版版友由版主 認定裁量,各版版主由組長認定裁罰。 簽名檔之裁罰,推薦之作法為於推文或去信限期改善,若無改善,各版主可 視情況刪除、懲處或水桶,裁罰輕重,版主可自訂內規。 文章代碼(AID): #1Jf0TH4_ (Magic_Center) [ptt.cc] Fw: [公告] 命理研究院組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03258705.A.13F.html (y50簽名檔違規案例) 而y50的超大量簽名檔違規,之前已經有人轉了其中8篇到群組版上,我就貼文章代號, 請群組長過目: 文章代碼(AID): #1Oq_8aMS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9Q5g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AM_3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BuUT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C6E6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D3yw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DGaZ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DWxm (AboutBoards) 所以請群組長~依法規將y50將近200篇文章的簽名檔違規按文章數乘以水桶罰則進行判罰 ,並且依法拔除LIFE版主職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2100092.A.C20.html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00:35:13

04/14 00:47, 7年前 , 1F
這篇已經很明顯濫訴了,再思考一下吧。
04/14 00:47, 1F
依法有據~請問哪裡濫訴??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01:20:44

04/14 10:01, 7年前 , 2F
選前不提,選後馬上翻舊帳...XDDDDD
04/14 10:01, 2F

04/14 10:55, 7年前 , 3F
同樓上,我也納悶這時間點XD
04/14 10:55, 3F

04/14 11:45, 7年前 , 4F
選完就要翻舊帳, 不意外
04/14 11:45, 4F

04/14 11:46, 7年前 , 5F
只要不是他想要的結果大概都會一直申訴
04/14 11:46, 5F

04/14 11:49, 7年前 , 6F
樓上你.....XD 說好不...
04/14 11:49, 6F
其實上面這些都有不實指控之嫌。因為選前3月25我就已經針對y50違規的問題, 提出參選資格的問題,並請群組長處理,但當時群組長沒有處理這個違規: 詳見: 3/25 gkc □ [建議] 為防止黑箱作業關於LIFE版的徵選條件 文章代碼(AID): #1OrWCcuV (AboutBoard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0420518.A.E1F.html 而且不只是我,連weare也在更前幾天,也提出y50違規的問題,但當時也是沒有處理 3/24 wearewinner □ [申訴] Paulnewman舉行LIFE版主選舉違法 文章代碼(AID): #1Oq_76m- (AboutBoard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0284998.A.C3E.html 所以,這些在3月都已經提過,只是沒處理,因此跟時間點有什麼關係?? 因此事實證明與選後翻舊帳無關。因為選前就已經提出了。 反而小組長明知道這些違規,卻故意讓y50選版主才叫瀆職吧~??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3:25:25

04/14 13:35, 7年前 , 7F
人選經群組長同意才辦選舉的喔……
04/14 13:35, 7F

04/14 13:54, 7年前 , 8F
說對一件事 你們3月就申訴過了 還沒處理 現在又申訴??
04/14 13:54, 8F

04/14 13:55, 7年前 , 9F
一而再 再而三的申訴同一件事 就是最大的問題所在
04/14 13:55, 9F
我現在回想~可能是因為當時的標題是(建議)而不是申訴,所以才沒處理。 問題就是這件事事實就是違規,有什麼好講?? 不然難到全組以後都比照這個簽名檔辦理嗎???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3:56:50

04/14 14:05, 7年前 , 10F
同樣 違規與否 不是你認定
04/14 14:05, 10F
規定白紙黑字就這樣寫,有疑問??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07:27

04/14 14:16, 7年前 , 11F
疑問的是已申訴的事 就等群組長判定 應該不困難
04/14 14:16, 11F
但問題被直接跳過,推測可能原因是因為我上次的標題是寫(建議),所以才不一定 會有回覆。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18:27

04/14 14:32, 7年前 , 12F
嗯嗯 你就繼續推測吧 跳過你不說 還有W的申訴未處理
04/14 14:32, 12F

04/14 14:32, 7年前 , 13F
就乖乖等吧
04/14 14:32, 13F

04/14 14:35, 7年前 , 14F
wear的那篇文不是已經被s了嗎?
04/14 14:35, 14F
看了群組長的回文,可見當時他請小組長重新審核,而將事情的重點放在選舉程序面 而沒有放在個人違規面,因此這次就專門對於個人違規進行申訴。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39:05

04/14 14:41, 7年前 , 15F
那你推文放W的申訴做啥
04/14 14:41, 15F
還有 19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04/14 15:24, 7年前 , 35F
若當時一堆case違法行政 沒人申訴?去問前組長farro吧
04/14 15:24, 35F
y50這次被申訴的違規時間點都是在2015年6月到現在。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5:26:03

04/14 15:35, 7年前 , 36F
應該和ren案一樣有公告記錄吧?違法行政依理可以申訴
04/14 15:35, 36F
你是說y50當初被永桶有沒有公告?? 有~精華區都找的到以前的公告。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5:39:25

04/14 15:37, 7年前 , 37F
若群組長判違法行政 那就是溯及失效 有資料請檢舉..
04/14 15:37, 37F

04/14 16:54, 7年前 , 38F
s大蠻奇怪的。g大都是有資料。才檢舉。可是。您。又。一直。
04/14 16:54, 38F

04/14 16:54, 7年前 , 39F
s大蠻奇怪的。g大都是有資料。才檢舉。可是。您。又。一直。
04/14 16:54, 39F

04/14 16:54, 7年前 , 40F
罵他。線。已經。畫好。不要。踩。就。沒事。那您。到底。要
04/14 16:54, 40F

04/14 16:54, 7年前 , 41F
不要。他。依法。檢舉。覺得。他。做東。您也罵。做西。您也
04/14 16:54, 41F

04/14 16:54, 7年前 , 42F
有意見。
04/14 16:54, 42F

04/14 16:56, 7年前 , 43F
這樣。真的。有。違。正。道。喔。
04/14 16:56, 43F

04/14 16:58, 7年前 , 44F
不要。兩邊。都。想。顧。卻。一直。出。現。矛盾。可以嗎。
04/14 16:58, 44F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7:06:00

04/14 17:19, 7年前 , 45F
其實。小組長。想要。雷厲風行。也。不。是。不行。只是。
04/14 17:19, 45F

04/14 17:19, 7年前 , 46F
不要搞。溯及既往。限令時間。改善。不要。對。某些人。很嚴
04/14 17:19, 46F

04/14 17:19, 7年前 , 47F
。對。某些人。卻。無關。痛癢。這。樣。公平。處事。不就。
04/14 17:19, 47F

04/14 17:19, 7年前 , 48F
圓滿。解決? 愛。自我。矛盾。誰。救。的。了。他。
04/14 17:19, 48F

04/14 18:06, 7年前 , 49F
資料歸資料 認定通不過管理者的心證就不用再辯了..
04/14 18:06, 49F

04/14 18:07, 7年前 , 50F
g大一直說八字和塔羅板主更嚴重 多少人的心證認為醬?
04/14 18:07, 50F
還在扯心證~~~判罰講的是要件和法規~~!! 要件和法規前題直接不符合了,根本就不用後續談心證。 就像之前舉的例,合法沒有數據門檻的事情做再多都還是合法。

04/14 18:07, 7年前 , 51F
八字和塔羅板主沒有引導指名 沒有建議不要回饋其它人
04/14 18:07, 51F

04/14 18:08, 7年前 , 52F
沒有用板面名義宣傳第一名師 只有寫id而已 這就是心證
04/14 18:08, 52F
還在扯這件事,不要回饋的是(違規者、鬧版者、重大永桶者)~~不曉得為啥你要無視 到天荒地老,前提是小組長自己失職,而且這也不違規。 而且他們不只寫ID,也有請人到八字版來看。 而且,真要說心證為什麼不說版主光環更強,為什麼不說版主帶頭違法罪加一等?? 何況判罰是講法律要件,不是講心證,合乎法律要件後才有討論心證量刑輕重的必要。 我也不知道為啥這個前提邏輯,你也要無視到天荒地老。而且你說的每一件事,通通 都不違反任何明文規定,既然不違法,你憑什麼依各人喜好心證判罰。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15:27

04/14 18:10, 7年前 , 53F
寫資深板主比第一名師宣傳更大 這個心證多少人認同?
04/14 18:10, 53F

04/14 18:11, 7年前 , 54F
心證不能違反經驗和論理法則 那個標準不是誰說就算
04/14 18:11, 54F

04/14 18:13, 7年前 , 55F
已經解釋過了 仍然一直要跳戰別人的邏輯 這樣有何意義
04/14 18:13, 55F

04/14 18:15, 7年前 , 56F
如果要這樣搞 管理者也可以直接駁回 不用一直和你耗
04/14 18:15, 56F
不好意思~你要心證的前提是""先違反明文規定""、""判罰要件""~!! 而不是我心證認為怎樣就怎樣,那跟(朕說你有罪你就有罪)沒什麼差別。 重點是有沒有""""明文規定"""規定這是違規?? 不然哪天,就會發生同樣類型的罪責,管理者只要推拖一句說,我心證認為A嚴重 B不嚴重,所以A判罰B沒罪。偏偏又沒有具體法規和標準,誰會心服??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18:30

04/14 18:17, 7年前 , 57F
板主編精華區得有數據證明或板眾投票?又不是寫論文
04/14 18:17, 57F
所以之前才有人精華區認定標準被砲轟。 又何況,精華區不涉及侵害網友權益,但法律是,所以法律都需有具體要件和標準。 你講的這些說法基本上都是封建專治的情況下才會有的情況。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19:59

04/14 18:21, 7年前 , 58F
看群組長怎麼回你吧 一直挑戰管理者人家都不會煩的?
04/14 18:21, 58F
那怎麼不看看站長,人家在處理卡漫群組的問題時,都會說出規定就是要有具體客觀標準 有確切明文規定,否則就是縱容小組長只要給個說法、寫篇文章就過關。 要是到現在的處理都是依明文法條、有法條有判例、而且有具體標準、對每個人都一視 同人,誰會不服?? 理由是沒寫不表示不包含,請問誰會心服??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29:33

04/14 18:29, 7年前 , 59F
如果g大自認做管理者大公無私 為什會被其它板友申訴?
04/14 18:29, 59F
你說的如果是他版的話~這與大公無私無關喔。 是因為他版擺明自己說是"""人治"""~~~人治本身就與法治衝突。 也就是申訴的原因並不在是否法治公正,而是在違反法治卻還要叫別人守法治的人配合。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32:01

04/14 18:34, 7年前 , 60F
就算申訴到站長 站長判的不合你意 我猜你也會有話講..
04/14 18:34, 60F

04/14 18:35, 7年前 , 61F
判決不利自己就喊司法不公 這是人性 不符法治而已..
04/14 18:35, 61F
可惜~子玄的部分是依判例就是錯判,講法條就是沒有,過去判例也是合法。 連有明文規定出來,都承認是自己不周延的錯。 怎麼對付我跟raio的時候就沒想過 這不周延?? 何況按比例原則~y50的違規數量應該是所有人中最誇張的,還有明文規定 ,小組長怎麼就縱放他??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42:07

04/14 19:05, 7年前 , 62F
突然。間。無言。或許。ptt命理群組。本來。就。不講。邏輯
04/14 19:05, 62F

04/14 19:05, 7年前 , 63F
。吧。
04/14 19:05, 63F
※ 編輯: gkc (36.230.224.23), 04/15/2017 23:35:14 ※ wearewinner:轉錄至看板 Magic_Center 04/16 00:0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adone (36.225.192.21), 09/12/2017 02:56:07 ※ kadone:轉錄至看板 AboutMagic 09/12 03:0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kc (114.42.165.134), 11/05/2017 17: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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