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 6

看板BoardCourt作者 ( )時間6年前 (2017/10/14 01: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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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ablos 信箱] 作者: diablos ( ) 標題: 違法民法第184條 時間: Fri Sep 29 12:50:45 2017 1. 麻煩先舉證我用實際進價0的抽獎品, 有無超過NT30元, 有無違反賄選罪? 2. 1份實際進價0的抽獎品, 要怎麼左右全部人的"自由意志", 進而有你說的賄選行為? 3. 站規和板規無指不能於投票期間做造勢活動. 4. 影響選情又怎樣? PTT沒規定投票期間不能做造勢活動, 所以, 依照你邏輯, 外面真實選舉的造勢活動統統是影響選情, 和不當行為? 造勢活動本來就是為了影響選情, 你難道沒看過電視上的造勢活動嗎? 用造勢活動影響選情是正當行為, 只要合法的話. 你要指我非法, 第1, 2點請舉證, 不用空口說白話, 指我是不當行為, 請問是怎麼不當? 解釋我的第3點, 站規或板規有規範嗎? 還是你要說造勢活動=不當行為? 你只是利用板主職務權勢, 凌駕國家法律做違法侵權行為! 5. 你的行為違反 民法第184條其中的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你堅不撤銷退文和水桶, 我會對MobileComm板主群, 戰女板主群, 戰略高手群組長和PTT站方提告, 對PTT站方和群組長, 我會去告知始末, 但上位者假若蓄意仍不處理板主沒按板規執法, 只是聯合起來一起侵權. 我只有循真實法律途徑法院民事訴訟解決你們的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51.5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ablos (36.234.26.252), 10/14/2017 01:30:22
文章代碼(AID): #1PuFWl3Q (Board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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