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kodomo板案件陳述時限(至7/16)

看板Board-Police作者 (聖林・天驕之子)時間4年前 (2019/07/15 06:53),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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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已無意多說相關意見,加上接下來數日也不在馬來西亞, 但既法務站長給予機會陳述意見,容許我針對相關部分陳詞: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感謝 kodomo 板散布不當資訊案(即#1T8U71U8#1T9BJON8二案) : 之檢舉人 Rainlilt 小組長、 laptic, : 與被檢舉人Ryow、q5123123、sc142857、z97139393、 : Forthelife、uismuu 等人撥冗配合陳述意見。 : 為免相關人生活受到太大影響, : 本案意見陳述時間至2019/7/16 23:59:59, : 迄今若仍有意見補充, : 懇請在時限前完成, : 時限後的文章將逕自刪除。 : 本局權限有限, : 依站規必須尊重小組長的看板監督權、組務代表權, : 以及帶領小組發展的職務, : 所以有一些事項想要作期限前的提醒: : 1.關於 kodomo 板未來是否該制定板規、該制定如何之板規, : 類此之建議, : 煩請向業管小組長反應, : 本局不予審酌。 這部分我已經以私信傳達給小組,請貴局大可放心 : 2.檢舉人、被檢舉人可陳述關於被檢舉行為 : 是否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意見, : 此部分屬本局業務受理規定第5條第(4)款之部分, : 若成立本局將建議站長群決議將本案移送法辦, : 並有較為重大的停權處分。 : 3.檢舉人、被檢舉人可以陳述關於被檢舉行為 : 是否涉及發表色情資訊的意見, : 即本局同時參照業務受理規定 : 第5條第(1)款第(A)目、第(4)款, : 此部分本局於此期間翻查資料以及諮詢其他機關, : 初步已認為對於涉及兒少者, : 身為使用學術網路資源的BBS站台, : 應擴大保護範圍。 : 若認定成立違規本局會依情節給予處分。 : 4.檢舉人、被檢舉人可以陳述關於被檢舉行為 : 是否涉及兒少可識別個資之不當洩漏, : 此為本期間受到其他機關來函關心的部分。 : 該部分之保護也較成年人嚴密。 : 若認定成立違規本局會依情節給予處分。 以上部分,我合併敘述: 一、目前該板已經隱板,我實無相關權限可進入查看文章, 但依據個人於隱板前所見(印象中),無論是發、推文, 個中有多位使用者意圖不軌,甚至有者提供外部色情網站名稱、連結 (至少在台灣境內來說,提供給未滿十八歲人士相關途徑是違法的), 以上是針對本案的整體敘述。 二、單就我檢舉之部分,使用者 Ryow 於事後已經將圖檔刪除, 但所幸按小組長檢舉文中的說明,「已備份所有原文、圖片」, 不過,仍無法否認的是,被檢舉人可能有避責之打算。 三、另外,就之前說明中提及,幸福生活趣小組下轄之媽寶板發文 (原文代碼: #1T8O71oA (BabyMother) ), 亦可看見,有多人對此表達憤怒之意, 通報執法當局者更不在話下。 四、針對貴局認為個資可能有洩漏之事,個人看法為, 除了面部識別資訊以外,應無其他洩漏之情事。 (08:32 補充) 綜上所述,基於 kodomo 板為允許十八歲以下使用者進入之看板,若父母、兒少人士見了 也可能會不舒服,因此希望看板警察局適宜量刑,並給予本案被檢舉人恰當的處罰。 : 5.若本局認定違規, : 站內處分強度將考慮違規程度、 : 遭檢舉後之態度、 : 依陳述是否可能會再於本站違犯、 : 以及看板隸屬小組長之意見等。 以上陳詞完畢,感謝貴局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3.171.74.205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563144795.A.93D.html ※ 編輯: laptic (203.121.31.114 馬來西亞), 07/15/2019 08: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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