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研究助理年資該努力保留嗎
※ 引述《realtimepcr (RT)》之銘言:
: 請問各位一下
: 我的老闆跟我簽約簽到2月底 不續約
所以你二月底要辦好研究助理離職流程
: 我有問人事室
: 他說因為2月底已經超過週期
: 也就是2月21~3月20日 為新週期
: 因此只要在3月19日前 在同學校找到新老闆
: 就可以累積年資(我的研究助理年資大概是1年左右)
: 但是3/1~3/19的勞保費 不管是自己或公司那邊 都要自己出(這邊我有點不大懂)
離職當天你的工作單位就會幫你辦理勞健保轉出
在你找到新的助理職前,就是要自行繳納健保費和國民年金
: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人
: 我因該等到
: 3/19 看有無老闆要續用
: 還是直接2月底辦離職 損失一年年資 但是省下自己跟公司的勞保費呢
如果之後還是當國科會助理,那 "幾個月還未滿一年" 的部份,只要離職證明有寫
你在某某單位做了幾個月的助理、是可以繼續累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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