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有關簽約問題~~~

看板Bioindustry作者 (發霉中.....)時間16年前 (2007/09/27 23:46), 編輯推噓6(6010)
留言1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最近剛好有一家公司決定錄取 但是看到他的合約有幾個比較不清楚的問題 又怕是因為自己大驚小怪 所以想問問有經驗的前輩們 1.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員工離職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在離職前最後一年內所參與 之相同工作,否則除賠償公司所受損失外,並應賠償公司相當於二年年薪之懲罰 性違約金。 2. 員工離職前,應依公司規定之預告期間日數提出離職申請,否則除就公司因此所受 損失依法賠償外,並應無條件將員工日薪乘2倍之金額給付公司,做為不足預告期 日數之懲罰性違約金。 因為是剛畢業第一份工作 對於合約沒什麼概念 先謝謝了~~~ (怕擷取內容會有誤會...不好意思再麻煩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6.41

09/28 00:11, , 1F
第一個約定很奇怪.....第二個約定..他解雇你的時候應賠償
09/28 00:11, 1F

09/28 00:12, , 2F
你的損失.... 如果是這樣 就比較合理了....=_=||
09/28 00:12, 2F

09/28 00:13, , 3F
要我的話 就絕對不會去的....你可以考慮看看....
09/28 00:13, 3F

09/28 00:23, , 4F
同意樓上,1st應對等賠償,2nd不合理,建議可另尋其他工作
09/28 00:23, 4F
※ 編輯: pei9 來自: 218.166.96.41 (09/28 00:35)

09/28 00:41, , 5F
這合約在業界很合理吧... 第一就是常見的競業條款
09/28 00:41, 5F

09/28 00:42, , 6F
第二條是很合理的 通常是1-3個月 有的還規定須交接新人
09/28 00:42, 6F

09/28 03:39, , 7F
照規定的期間提出離職是合理,但除了賠償公司損失還得付二倍金
09/28 03:39, 7F

09/28 03:41, , 8F
二倍日薪合理嗎?
09/28 03:41, 8F

09/28 09:34, , 9F
競業條款除規範員工外,資方也應有相對的補償條件
09/28 09:34, 9F

09/28 09:37, , 10F
離職的提前告知,應依勞基法規定,況因此須賠償,不甚合理
09/28 09:37, 10F

09/28 16:18, , 11F
這份合約好像全是你吃虧,資方有對等的條件嗎?
09/28 16:18, 11F

09/28 19:06, , 12F
樓上,那不太可能,就算原PO不想要這工作還有其他人會想
09/28 19:06, 12F

09/28 19:09, , 13F
要,勞工是去“求”職,雇主為什麼要讓步?
09/28 19:09, 13F

09/29 00:45, , 14F
感覺很怪,兩年內不能去作相同的工作??所以離職後兩年
09/29 00:45, 14F

09/29 00:46, , 15F
都不能去別家生技公司?
09/29 00:46, 15F

10/01 01:13, , 16F
謝謝大家熱心回答~~我會再去詳細詢問看看!!謝謝~~~
10/01 01:13, 16F
文章代碼(AID): #16-z1Uz8 (Bio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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