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警察杯杯處理案件標準不解

看板BigSanchung作者 ((>( ̄▽ ̄)<))時間5年前 (2018/07/19 09:37), 編輯推噓64(67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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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分局就算回覆也只能貼制式回應 小弟不在三蘆服務 斗膽為你解惑 憲法保障人民有遷徙自由 所以在流動人口登記辦法97年廢止後 沒有現行法令禁止人民在公共場所徘徊 甚至或坐或臥 也無須至派出所登記身分 臺灣不是警察國家 沒有法律授權警察不能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好,再來講報案警察為什麼沒來 警力是有限的資源 你沒辦法想像什麼鑰匙掉水溝、小貓小狗不見、馬桶不通、家裡有蟑螂都有人報警 (上述都是真實案例) 所以執勤員不能只是接電話、叫人去 在第一線就要過濾非警察權責或無需派遣的案件 還必須考量當時勤務狀況、警力數、案件急要情形、路程遠近、車輛裝備...等因素做適當 的派遣 如果同時有2件搶案、1件竊案、3件車禍、民眾檢舉違規...這時候又有人打電話來說運動 場有遊民睡覺 你會怎麼派? 最後一點心得 我服務的地區也有遊民 一開始也對他們敬而遠之 執勤久了和他們聊聊 有的人也曾經家財萬貫、家庭和樂 會出來流浪可能是大澈大悟的自我放逐、走不出喪親之痛的創傷...當然也有無法承受社會 壓力的人 但換個角度想想 如果有一天我中年失業 妻離子散 萬般痛苦無奈帶著2罐啤酒到公園 還要被警察趕 他說不出原因 但說我不能在這裡徘徊 被逼到盡頭會不會造成更多的社會案件? ※ 引述《ninis2340 (ninis2340)》之銘言: : 小弟在下有晨跑的習慣 : 三重雖然有些人嫌東嫌西,但至少還有個不是每個地方都有的標準運動場可以跑步 : 且沒有開放時間的限制,即便半夜想跑也可以 : 因此喜歡跑步的我,除了有時會去堤防,中正北路的綜合運動場更是我常常出沒的地方 : 前情提要完畢,進入主題 : 今早小弟一樣如同往常0440到運動場熱身區報到,準備熱身 : 而環顧四周,其實自從司令台做了門上鎖後,街友無法在上面睡覺,部分都到跑步熱身 : 最近街友不知為何,多了幾個新面孔,躺在地上睡覺 : 而這些街友就在運動朋友的旁邊 : 也許我比較雞婆吧 : 今早我覺得真的需要反應一下,畢竟這是公共場合,誰也不希望發生什麼事情 : 於是 : 0501我打了110反應 : 打完後我就去跑步了 : 綜合運動場合就是光明派出所的轄區 : 光明派出所就在附近,騎車不用五分鐘 : 雖然我去跑步,但我有一直注意 : 警察杯杯”根本”從頭到尾都沒來 : 我說話我負責 : 0501報案,到我離開0700 : 街友們都在睡覺 : 完全沒離開,我其實也蠻佩服他們的,大太陽下,我都熱的要命 : 他們還可以繼續睡 : 這讓我回想起之前有人反應紅線違停 : 版大認為警察杯杯也難為,頂多開單 : 但報了案根本連到都沒到 : 是說在警察杯杯眼中,所以不要浪費時間 : 等出事再說,是嗎 : 這個版有駐版的警察杯杯,可以幫忙回答一下我的問題嗎 : 謝謝!!!!!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30.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531964274.A.6B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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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09:58, 5年前 , 2F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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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0:22, 5年前 , 3F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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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0:27, 5年前 , 4F
http://www.storm.mg/article/462118 遊民系列報導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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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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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遊民很辛苦是沒錯,但是自由是建立在不影響他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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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上的,今天如果是睡在不太會有人用到的地方那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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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關係,但如果是因為衛生習慣什麼影響到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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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場,那就很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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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這個社會需要多一點的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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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衛生習慣不和直接講你就是嫌他們髒。且多數遊民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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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都躲著人的,根本也不想和人有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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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看到的人去跟那些人講 跟 警察去講有什麼不一樣 明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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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就能處理了還要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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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原始的惡意用理性包裝並不會顯得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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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遊民的行為 若不會影響正常民眾的生活 其實沒人會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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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針對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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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1:41, 5年前 , 20F
推推推,專業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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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正大的在那裡睡覺 不是在陰暗角落 其實真的還好 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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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都是躲起來的 社會新聞來自遊民的也少之又少 更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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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些沒在睡覺的人(咦 什麼結語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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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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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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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3:02, 5年前 , 28F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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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3:16, 5年前 , 30F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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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3:24, 5年前 , 31F
華國是警察國家啊 只要看不順眼的 憲法都沒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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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響不會有人針對遊民這個說法肯定是沒遇過只是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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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就想檢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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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報案的通常害怕遊民,因為遊民髒髒的,不知道會不會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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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遊民比一般民眾都還弱勢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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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警察同仁的解釋 你們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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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有"新北市政府遊民收容輔導處理要點",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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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08 則推文
07/20 13:52, 5年前 , 248F
未到現場查處。(是否有其他緊急勤務啦/電話中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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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已告知非警察職權不需派員/巡邏員警有在報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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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並回報沒有狀況等等可能性我都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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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沒有這些反證出現之前,我僅能推定當事人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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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為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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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58, 5年前 , 253F
所以7點之後有沒有到您也不知道不是嗎?去求證就知道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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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0, 5年前 , 254F
說明一下,請您去求證是因為您似乎非常在意這次事件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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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1, 5年前 , 255F
不完備,所以您直接求證就可以解決您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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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1, 5年前 , 256F
當事人在現場待兩小時後才離開,若離開警方才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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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1, 5年前 , 257F
,一定有相當合理的原因。歡迎您去求證後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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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1, 5年前 , 2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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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2, 5年前 , 259F
您願意參與討論,也對本件事情有相當的關心,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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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2, 5年前 , 260F
證一下應該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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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3, 5年前 , 261F
如果是這樣,我必然相信這個原因,所以我省了求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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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3, 5年前 , 262F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不相信眼前資訊的人,自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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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3, 5年前 , 263F
求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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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5, 5年前 , 264F
您必然相信什麼原因?警察七點後有去?可以阿。你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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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5, 5年前 , 265F
另一個當事人來和這個報案人一樣,鉅細靡遺的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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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5, 5年前 , 266F
篇文,提供反證,當作你的資訊依據,我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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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6, 5年前 , 267F
相信你剛說的,有相當合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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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8, 5年前 , 268F
畢竟現在心裡糾結這件事的人好像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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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08, 5年前 , 269F
當然如果你心裡不糾結什麼事,那就當我誤會,一切沒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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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0, 5年前 , 270F
呃,你腦補怎樣都可以阿,就是沒實證依據而已。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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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0, 5年前 , 271F
列舉的那麼多可能,你也可以想其他的,不過反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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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0, 5年前 , 272F
現之前,這些原因都是可能性而已,並沒有回應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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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0, 5年前 , 273F
人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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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1, 5年前 , 274F
貌似你比較糾結,一直要我去求證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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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2, 5年前 , 275F
喔,好啦...所以現在呢?您要繼續在這邊等什麼反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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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2, 5年前 , 276F
QQ...我不都說了,如果你沒事了,那就一切都沒事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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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3, 5年前 , 277F
你才知道我多糾結你的糾結....還被你不當一回事...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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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8, 5年前 , 278F
沒有反證就是警方對於報案人透過合法程序(110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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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8, 5年前 , 279F
中心)完成的報案,沒有合理原因卻未派員到現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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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8, 5年前 , 280F
,有行政疏失。有疏失就承認改進,對於大部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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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8, 5年前 , 281F
認真的基層警員,大家還是要鼓勵支持,就這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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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8, 5年前 , 282F
謝謝你的支持啦。我一介平民,不用太重視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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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8, 5年前 , 283F
一直叫我去求證,擔當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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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24, 5年前 , 284F
嗯,好吧,那就這樣囉,散會!該幹嘛幹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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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29, 5年前 , 285F
散會+1 (打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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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08:13, 5年前 , 286F
若是有些人就算西裝筆挺也長的有礙觀瞻,是否可用同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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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 08:13, 5年前 , 287F
由報警驅趕?
07/21 08:13, 287F
文章代碼(AID): #1RJ-joQm (BigSanchung)
文章代碼(AID): #1RJ-joQm (BigSanch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