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仁義街五華國小周圍

看板BigSanchung作者 (盛夏午後)時間9年前 (2015/03/24 12:21), 編輯推噓18(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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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算是到一個段落了, 也非常謝謝各位的加油以及幫高調, 跟各位報告一下後續的情況, 在我po文在板上(3/4)後, 隨即有好心的同鄉記者幫我忙, 在3/6的早上依然遭到破壞,而且情況更糟, 同日的下午, 記者有跟我約時間訪談,我將事情的經過都告訴他, 記者大大之後,傍晚有去警察局關心一下事情的處理經過, 隨即在下午五點半左右, 警察局打給我,說已經鎖定嫌疑人, 已鎖定是我一直懷疑的那位對象, 說會再持續去請他到案說明, 晚上八點多, 警察局又打電話來,說已經請他到案說明,筆錄也都做完了, 且犯嫌已全數承認都是他幹的, 他疑似患有躁鬱症,覺得我們太吵, 把所有路上的噪音,工地的噪音都算到我們家頭上,(這什麼道理?) 他向警方投訴,而"警方不處哩"(我們家無辜,警察更無辜) 心生不滿,憤而破壞車輛, 警方有問他說如何得知我們的車輛停放在哪哩, 他竟然向警方說他"心電感應"的, 真他X的心電感應, 據警方所說他是一個30歲的怪人, 行為舉止,思考方式都很怪。 警方也有請對方家長到警局說明, 警方也是按照3/4文中的內容,告訴對方我們的損失金額, (在此時,是還不含3/6早上的維修金額), 3/7晚上到局裡去做提告筆錄,過程相當冗長, 並相約下週請調解委員來做調解, 與對方家長調解, 調解的過程,不是很滿意, 一開始到所裡,警方就告訴我他們家的狀況如何如何, 然後犯嫌沒有什麼財產還有什麼問題!@#$%^&*不相干的事情, 警方告知他的賠償金額,與我這邊最後的維修金額有落差, 我將修車收據全數拿出,總金額約3萬3千塊,不含精神賠償, (3/6敲破儀錶板,當日下雨,水滲入電路板,整個儀錶板換新,導致金額向上修正) 還有被丟糞便、被潑灑尿、被丟廚餘在前置物箱, 這些都沒有單據可以索賠的, 與對方家長談和解時,對方一直強調著他很有"誠意"處理這事情, 並一直強調,這些收據都只能參考用,誰知道是不是我們惡意敲竹槓, (OS:那到底有什麼是可以作證明的,聽到就整把火燒起來) 還說,我們一定也有做什麼事情吵到他兒子,才會使得他兒子做這些事情, 我當場跟他說,不然請警察來作證阿, 警方來幾次都可以證明我們沒有他所投訴的事實, 最後談到金額高低, 對方家長一開始只願意拿2萬出來, 因為他得知的金額被告知的兩萬塊, 我向他求償5萬塊(含精神賠償), 他還說他兒子被我們吵到不用精神賠償嗎? 被吵到的定義真廣,有問題還不去看醫生, 他口氣不悅的說,如果我們要堅持要精神賠償, 他就不幫他兒子處哩,到時大家去跑法院,讓他兒子去關好了, 仗著大家沒時間處理這事情,到時我們跑法院跑完又拿不到賠償, 這等態度,實在很難看出他所說的"誠意", 再來說說調解委員, 我想請教各位一下, 車輛的損毀,零件更換有所謂的折舊問題嗎? 誰的車買回來會一直都是新的, 難道要我買新車的時候就要被破壞才可以不用折舊嗎? 我換的是新的零件,車子就換新的零件, 到底跟車子是幾年出廠,騎了幾年有什麼關係? 委員說有折舊,說我們不能求償全新的金額, 要我們退步一點,實在有點不懂, 最後在警方與委員的調解下,對方願意拿出27500, 最後以這個金額和解, 算算我們還是損失,單據上的都只是機車的零件維修, 都不含精神上所受的壓力、折磨, 只是如果這次不和解,下次再談,第三次再談, 最後上法院的,吃虧的都是我們, 拿不到賠償,且時間也都白耗的, -------------------------------------------------------------------------------------------- 最後心得是, 警方的態度轉變, 消極->積極->消極, 一開始的處理方式,都以沒有準確畫面,無法辦理, 中間被告狀了,1000%效率出現, 最後希望我們趕緊了事, 雖說已經有拿到賠償了,但總覺得缺少了什麼, 不過有得到各位鄉民還有三重人的支持與加油, 心中很感謝,感覺到很多溫暖, 還有遇到同鄉人的幫忙真的很感動! 這件事情就此落幕吧, 謝謝各位的關心與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7.25.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27170916.A.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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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0雖然跟你的預設金額有落差,不過結果算是差強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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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落幕了。也免得跑法院的結果。起碼人抓到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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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也比較安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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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個人覺得這樣可以了 沒有損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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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牽扯到刑事的部分他還是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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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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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接受27500就接受吧!剩下的就當自己衰遇到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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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就是不要接受直接跟他上法院,也不用在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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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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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蘆警察不意外啊(護航的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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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求償部分你可接受就好,刑事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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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我就3萬買你一個跟你一生的前科,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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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樓上的想法一致~另外躁鬱症要有醫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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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提出醫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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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罪嫌都說自己有病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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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跟調解委員會都超愛河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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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panzer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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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買他一個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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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1:40, , 20F
但是上法院 對方如果有精神證明 也可以判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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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1:59, , 21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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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01:17, , 22F
比較好奇有沒有醫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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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買他一個前科!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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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病又怎樣,告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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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告他以後他又去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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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8:01, , 26F
被三重警察吃案過
03/26 08:01, 26F

03/26 13:31, , 27F
今天新聞有報導沒錯吧!
03/26 13:31, 27F

03/27 11:34, , 28F
電視傳媒有詢問我過是否願意接受訪問,我已經回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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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1:35, , 29F
但還是報出來,而且與事實不符,某些新聞台記者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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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4EPaSv (BigSan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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