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 [新聞] 「張淑晶條款」6月上路 租屋每度電費不得超過6.41元、凶宅強制告知已刪文

「什麼?這個月電費你要收10000?」
「杜先生,你的情況我了解了,不用擔心,你先來樓上見我。」
還在擔心被房東超收水電費嗎?
為保障包租業者(二房東)、房東及租客權益,內政部公告「包租契約」與「轉租契約」,
內容規範完整,包含「押金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電費若由房客負擔,收費不得超過
『夏電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等規定,避免包租業者收取過高費用。
本法規將於六月一日上路。詳情參見連結:https://reurl.cc/8jRA7
另外,也提醒房東,若在合約期間擅自切斷房客水電,將涉及刑法強制罪。
#期待還願重新上市
#何房東我勸你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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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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