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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Beauty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6/22 23: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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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內信"等公開求檔之推文,初犯水桶一週,再犯水桶一個月。 (洩漏個人資料,再度聲明,網路上言語的自由度,並非完完全全的無限化。 且內文若影響甚為嚴重者,將有可能會吃上嚴重官司。) 公開之資料可由行政機關網站或報章雜誌合法查詢者不在此限。 第一次觸犯本條者劣文並水桶一個月。再犯者,永久水桶。 若有訴訟行為,PTT及表特板有權將使用者資料提供有助於司法單位進行調查程序 ╰══════════════════════════════════════╯ -- ╭═╭═╭═╭═╭═╭═╭═╭══╮═╮═╮═╮═╮═╮═╮═╮═╮═╮═╮═╮ ╭═════════════╯ ╰═════════════════════╮ 4.於板上爭吵、謾罵、明批暗諷,意淫文字,揪眾鬧事,推文亦同。 爭吵、謾罵、明批暗諷之檢舉,須由當事人提出。 因他板事務而將當事人照片PO出者,情節重大者交由板主判定。 <劣文退回,初犯水桶一個月,累犯者水桶加重> 轉錄文:要神或是分享他板出現之人,請擷取重點重新編訂發表, 而非直接轉錄文章,違者直接刪除並給予水桶兩週, 若另有非經當事人同意轉錄之違規,給予劣文+一個月以上水桶。 ╰══════════════════════════════════════╯ -- ╭═╭═╭═╭═╭═╭═╭═╭═╭══╮═╮═╮═╮═╮═╮═╮═╮═╮═╮═╮ ╭═══════════════╯ ╰═══════════════════╮ 5.有任何檢舉、申訴案件請備齊證據(作者名,文章篇數)回覆至版主信箱, 為保持板面清潔,請勿任意於板面上提出控訴或挑釁板主。 <違者劣文退回,水桶一週,誣告者水桶三個月> ╰══════════════════════════════════════╯ -- ╭═╭═╭═╭═╭═╭═╭═╭═╭═╭══╮═╮═╮═╮═╮═╮═╮═╮═╮═╮ ╭═════════════════╯ ╰═════════════════╮ 6.干涉他人發言,故意擅改他人推文者。 <劣文退回,水桶一個月> 未經同意轉錄他人文章者,一次處以水桶兩個月。(2009.3.4) 註:修改內容除經當事人同意,不得為之。 ╰══════════════════════════════════════╯ -- ╭═╭═╭═╭═╭═╭═╭═╭═╭═╭═╭══╮═╮═╮═╮═╮═╮═╮═╮═╮ ╭═══════════════════╯ ╰═══════════════╮ 7.無連結一行文,空白文,灌水文,廣告文,張爸文,無臉文,心得文, 非表特文,衝人氣文,注音文,政治文,歧視文,洗錢文,求密碼文, 引戰文,陷害文,病毒文,不當標題或不當內容文章。 <劣文退回,不另行公告,嚴重者直接水桶,附相簿偷渡者或推文亦同> 無臉文:無清楚可辨識之臉部連結,或只有胸部腿部特寫者。 歧視文:涉及地域、或者特殊族群之文。 陷害文:若任意將非本人之相簿以挑戰標題發文,加重其審核標準。 非表特文:非表特事務,或是有其他更適合該文發布之版面。 不當標題:使用"公告"或"(本文已被刪除)"為標題者,或是無適當使用分類者。 不當內容:其他非板規第四條及板規第五條所規範之不當內容者。 無連結一行文:無連結且字數未滿30字者,即屬違規一行文。 (標點符號不算,英文字母2字算一有效文字) 心得文:手動置底之神人文,及回應他人之神人文不附圖,從嚴判定。 ╰══════════════════════════════════════╯ -- ╭═╭═╭═╭═╭═╭═╭═╭═╭═╭═╭═╭══╮═╮═╮═╮═╮═╮═╮═╮ ╭═════════════════════╯ ╰═════════════╮ 8.尋人文,可愛動物連結,就可文,重複PO的神人文,或其他輕微違規。 <不設劣文砍除,不另行公告> 手動置底,未附新連結,視為心得文,予以劣退。 刪文後張貼其神人文,需於七天後張貼。 ╰══════════════════════════════════════╯ -- ╭═╭═╭═╭═╭═╭═╭═╭═╭═╭═╭═╭═╭══╮═╮═╮═╮═╮═╮═╮ ╭═══════════════════════╯ ╰═══════════╮ 9.分身案若有處分相關id時,依照ID_Multi判決為準。 為避免"借帳號給人家用"或"借用認證信箱"等理由變成鑽漏洞的藉口, 其朋友等相關人等亦可代為要求,但必須檢具相當證據。 或提供可證實兩者並非同一人之證據。 若無法提供,則依照帳務部的判決結果給予處分。 註. 水桶期間,仍利用分身張貼自身之相簿、部落格及網站,均視為衝人氣文。  ╰══════════════════════════════════════╯ -- ╭═╭═╭═╭═╭═╭═╭═╭═╭═╭═╭═╭═╭═╭══╮═╮═╮═╮═╮═╮ ╭═════════════════════════╯ ╰═════════╮ 10.因推文犯1.4.7條者,斟酌加重處罰,暫定兩倍處置 <基本換算 劣退等於三個月水桶 若沒劣退到改補水桶累加> ╰══════════════════════════════════════╯ -- ╭═╭═╭═╭═╭═╭═╭═╭═╭═╭═╭═╭═╭═╭═╭══╮═╮═╮═╮═╮ ╭═══════════════════════════╯ ╰═══════╮ 11.公告以外文章被噓到X1者 予以刪除 水桶一周 < 噓文若有惡意重複噓文者 引用板規 12 判罰 > ╰══════════════════════════════════════╯ -- ╭═╭═╭═╭═╭═╭═╭═╭═╭═╭═╭═╭═╭═╭═╭═╭══╮═╮═╮═╮ ╭═════════════════════════════╯ ╰═════╮ 12.濫用推文 推圖 惡意重複噓文 意淫歧視(經投票增加)的推文 <過度無關文章或是有引戰之虞者 依照情節輕重處一周以上的水桶 意淫歧視之文字適用版規4 三個月起跳> <惡意重複噓文:同一使用者三次以上噓文,始判罰,以週數累計。> 意淫歧視:對男性或女性不尊重之用語,或是屬於器官狀態形容用詞, 如 身寸、jizz、我設了、好想x(親.舔.幹.桶.)她oo(身體部位)、 、破麻(未列出的諧音組合字皆為處罰範圍) 除當事人另有感覺不適而舉發者,其餘以列舉為準。 註.利用分身帳號重複噓文,亦計入配額。 ╰══════════════════════════════════════╯ -- ╭═╭═╭═╭═╭═╭═╭═╭═╭═╭═╭═╭═╭═╭═╭══╮═╮═╮═╮═╮ ╭═══════════════════════════╯ ╰═══════╮ 13.部落格廣告文之規範 < 初犯水桶一個月,累犯水桶加重 > 凡網誌內含部落格廣告,均需以 [廣告] 作為標題,並於內文註明。 ║ ║ 未含部落格廣告之網誌,若分享為版權物之照片或影片(重製亦同), ║ ║ 仍需受部落格廣告文之規範。生活照、工作花絮照、自己所拍攝之 ║ ║ 活動照及作品,不在此限。 ║ ║ ║ ║ 此類型文章一天限制一篇,僅未同一主題之回/推文未受此限制。 ║ ║ ║ 註.分身推文推薦自身之部落格廣告文,視為衝人氣文。 ║ ╰══════════════════════════════════════╯ -- ╭═╭═╭═╭═╭═╭═╭═╭═╭═╭═╭═╭═╭═╭═╭═╭═╭══╮═╮═╮ ╭═══════════════════════════════╯ ╰═══╮ 14.其他未在板規內或無詳細列出的違規(如洗板文、警告刪除後仍偷渡違規), 經板主群討論後確實有影響看板秩序的行為,依其行為輕重處罰。 <較輕微的違規會以警告通知,若有再犯行為便處以水桶或劣文> ╰══════════════════════════════════════╯ -- ╭═╭═╭═╭═╭═╭═╭═╭═╭═╭═╭═╭═╭═╭═╭═╭═╭═╭══╮═╮ ╭═════════════════════════════════╯ ╰═╮ ※ 本版規得隨時視情況增補或修改之。 新版規公佈七日內,違規者,以對受罰者較有利之處罰優先,已處罰者不溯及既往 原作 tjackalym 參考 PTT各大版版規 板主 cawayigainax 經同意後套用其樣式修改 ╰══════════════════════════════════════╯ -- ※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114.41.50.64 (11/20 22:46) ※ a70651:轉錄至看板 TaichungBun 07/13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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