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baseball cobras0321版主處置不當
英文板名:
Baseball
當事板主:
cobras0321
簡述事由:
9 8/09 hu610346 □ [討論] 為什麼林哲瑄叫釣蝦@@
溝通訴求:
要求改判
檢附證據:
2.無關板旨文 / 無意義文
1.不適於本板發表或有適合該文章之看板者。
2.內容空洞或是無意義的發問
3.自己編排之棒次文但不附加自己心得者。
4.無關任何棒球新聞之Facebook 動態消息、情報(包含教練、球員、啦啦隊)
(球隊官方粉絲網頁活動宣傳不在此項)
水桶15日 (輕微者僅刪文)
以上
1.本人自認我的文章並沒有不適合棒球版
2.內容也並沒有空洞 也沒有無意義的發問
我還有跟大家說vamos裡面釣蝦對於中外野是釣蝦場欣然接受這一件事情
3.並不是棒次文
4.也不是fb文
因此這一篇文章非常明顯不適用於b2法規
再來
我不認為我這是系列文
更何況如果是系列文
以之前的情況來說
版主都會先發個公告 昭告世人不能再以XXX為何叫做XXX發文
如果可以B2這樣直接捅了 那也太自由心證了
版上一堆文章都可以掰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2.93.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70763818.A.8E2.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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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溝通得很簡單
如果你把其他文章遮住
只看我這一篇文章 你會覺得用B2可以桶我15天嗎
2.無關板旨文 / 無意義文
1.不適於本板發表或有適合該文章之看板者。
2.內容空洞或是無意義的發問
3.自己編排之棒次文但不附加自己心得者。
4.無關任何棒球新聞之Facebook 動態消息、情報(包含教練、球員、啦啦隊)
(球隊官方粉絲網頁活動宣傳不在此項)
水桶15日 (輕微者僅刪文)
第一 該文章並沒有不適合棒球版
第二 文章本身並沒有內容空洞也不是無意義的發問
第三 絕對不是棒球版
第四 也不是fb文
只看單一我那一篇文章 並不違反以上四條中的任何一條
單一我那一篇文章 並不違反以上四條中的任何一條
單一我那一篇文章 並不違反以上四條中的任何一條
B2法規只適用於單一文章 而非系列文章
若要桶我 請提出 禁止球員暱稱文章的根據
不然就請版主群修改法規或是增設法規
而不是像這樣用其他文章一起判決
等同於走路在外抓神奇寶貝 卻被 處以騎單車玩手機的罰則
也就是該法規不適用該判決 版主卻拿來濫用
並不是像以往禁止系列文都會先公告
因此我覺得桶的非常不合理
套用DONNY大所說的
所以以後討論到球員的外號就是無意義文章對嗎 如果你可以出一個公告說
以後討論球員外號列入無意義文章 我就接受水桶 我可以接受45日 60日水桶
以上 謝謝
※ 編輯: hu610346 (61.62.93.226), 08/10/2016 02:57:35
※ 編輯: hu610346 (61.62.93.226), 08/10/2016 0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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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