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aseball版 板主korking52013判決不當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大將軍)時間11年前 (2012/09/05 22:53),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zkow (恩格比的劍橋)》之銘言: : 作者: zkow (恩格比的劍橋) 看板: Baseball_BM : 標題: [申訴] baseball版 板主korking52013 判決不當 : 時間: Thu Aug 30 13:36:31 2012 :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baseball : (2)申訴人之帳號:zkow : (3)被申訴板主帳號:korking52013 : (4)簡述事發緣由:如今又再度 再推噓文底下與板友唇槍舌戰 : 上次板主判決我原本有異見,但不想造成無謂困擾 : 這次因為是永久水桶,所以我只好來申訴了 : 誠如群組長mousepad上次在對本人判決裁定所說的 : 「我們不太可能要求使用者於受到其他使用者過度責難時完全不予回應」 : 如果板主有仔細看我的文章推文,就知道我始終是「被動」的回應者 : 數名使用者在本人正常無違反版規的張貼新聞下,對本人責罵攻訐 : 本人針對他們的質疑試圖作理性的回應,我以為並無違反版規之嫌 : 儘管,本人是具爭議性人物,但是否應當保障本人使用權及基本權利呢? : 即便在現實世界,任何人也不當針對某個人無限制無止盡的挑釁謾罵 : 更遑論我現在發文討論完全遵循版規依據,用一些莫須有的罪名一直騷擾我 : 這樣的行為合理嗎? : 此外,不少版友為噓而噓就罷了,還極盡挑釁之能事,身為一個人甚難完全不予回應 : 板主今日判決明顯是有受到眾人影響及流於主觀心證之嫌 : 若板主不願意接受本人說詞,本人將向CourtBasebal版上訴,謝謝 重新思量: 依舊維持原判 你之前就已經因為類似推噓文吵架遭到處以 水桶180天 棒球板曾經於6/09 文章代碼(AID): #1FqpRE4H (Baseball) 公布鬧板累犯條款名單 已經明文書寫 再一次違規永久水桶= zkow相關帳號/ 推噓文吵架標準:長串式來回攻防 吵架 此案件 本人裁定已達到推噓文吵架之標準 故作此判決 -- "大將軍豪洨專區FB粉絲團" http://goo.gl/8Z8P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73.170

09/06 00:23, , 1F
舉雙手支持
09/06 00:23, 1F
文章代碼(AID): #1GHsTd6V (Baseball_B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HsTd6V (Baseball_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