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該是成立二軍的時候
共 59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ndana (bc for what?=.=)時間20年前 (2004/09/05 18: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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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這也拗得太兇了. 一群幾乎是入伍時就直接進國訓隊 義務役期滿後直接閃人的選手. 能夠算是推廣軍中體育?. 代訓球員未來的出路也還沒決定啊. 代訓結束後不打球、或是要出國打球都是各人自由 就算要是加入非代訓隊的中職球隊. 也只是要等一年再選秀而已 稱不上僱主已經決定了吧?. 而且在國訓隊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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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ndana (bc for what?=.=)時間20年前 (2004/09/05 18: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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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檢討為什麼可以把役男分配給營利事業. 是指這些營利事業會因為可以代訓球員而得利囉?. 不過從前的討論來看 代訓的球隊真的可以從中得到什麼實際的利益嗎?. 就算有 這份利益和其它人、其它單位團體所期望的、所獲得的利益相比. 有出現明顯的不相當嗎?. 畢竟球員還是希望在兵役期間有球可打 體委會還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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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13→)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ndieco (聖地)時間20年前 (2004/09/06 08: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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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不需要想第三種方式ㄝ. 因為我覺得方式本身不是問題. 有問題的是方式形成的過程. 這也是職棒的態度被動推卸到讓人不滿的地方吧. 譬如像你前面就有提到過. 利益團體遊說政府的事情每天到處到在發生. 而就役男代訓這件事情來說. 眾所周知現今每年入伍服役的男人數目已超過現代軍事的需求. 不但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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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9→)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9 (開始盡量抹掉重寫)時間20年前 (2004/09/07 09: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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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的方法有所誤失. 因為我跳過了"實然"而跳到我自以為的"應然". 而我只是透過棒球來跟一個縹緲的目標對話而已. 關於這個問題. 我想我會再好好想一想. 我前面有說了. 基本上是政府與球團都必須去"說服"民意的一種方式. 還要對人民有所補貼. 因此. 個人認為它們應對全民召開公聽會再檢討看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