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球團這次的處罰是否造成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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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5推 1噓 11→)留言17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pcoco0175 (42689.2)時間1年前 (2024/08/07 16:34),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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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開始就講了. 這件事情懲處球員不該有僥倖心態. 不管有沒有起訴. 有出入這樣場所的. 基本上一定要開除處理. 今天郭張曾三個. 罰款+禁賽. 那下次別人有涉足. 沒有起訴/不是賭博罪. 是不是也一樣是罰款跟禁賽就好?. 結果一堆德撲仔. 在那邊文盲文盲起訴起訴的叫. 根本有病. 結果咧?.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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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10推 1噓 18→)留言29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時間1年前 (2024/08/07 12: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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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Lynning (林恩)》之銘言. 我覺得所謂的「不良場所」. 應該要負面表列 球員才有辦法依規遵循. 不能只是偷懶只是寫不得前往「不良場所」這種籠統的用字. 湯姆熊 釣蝦場 撞球間 彈珠台 彩券行 網咖 桌遊店 棋牌社 寶可夢機台 夾娃娃機...族繁不及備載. 只要有心都能一秒變博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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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9(146推 17噓 241→)留言404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Lynning (林恩)時間1年前 (2024/08/07 12:13),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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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熱心版友找出中華職棒規章. 第九章第16條的條文規定:. 「第16 條【參加演出或比賽】非經球團事前同意,總教練、教練、球員不得在公告場所表演或在報章雜誌發表關於棒球運動之文章,參加廣播、電視、錄音、錄影、或影片拍攝、拍照、商品服務之廣告活動;亦不得參加球團以外其他任何人或團體之棒球比賽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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