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富邦想用狀元籤網羅張育成 旅外傑出球員條款恐成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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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4→)留言19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yuzuki時間2年前 (2024/01/08 19:54),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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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看法相反,我覺得很有可能過. 假設有球隊並不想簽,單純想墊高其它隊補強成本那也很可能會同意,美職就很常見,一堆球隊哄抬價格,簽不著也不能讓對手輕鬆簽下我的看法不同,我覺得這輪只有富邦會反對,因為本來只有他能談,但現在各隊都能談了. 其他隊就算投同意票也不一定要真的跟張育成談,單純增加富邦(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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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10推 2噓 12→)留言24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hans7192 (Hans)時間2年前 (2024/01/08 17:03),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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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總共要過3關. 1.以全體常務理事 3 分之 2(含)以上決議通過. 常務理事總共有7票 7*2/3=4.66 就是要4隊+會長. 富邦跟台鋼會不同意. 除非富邦覺得喬張育成的價碼太高 反正保底還有吳念庭才可能投同意票. 而且第三到第六順位只要有一個不想搶 那這關就過不了. 2.OK 通過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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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9推 2噓 22→)留言33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jordan1227 (忠誠罐罐)時間2年前 (2024/01/08 14: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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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共識決了... 一般領隊會議是共識決沒錯. 但不幸的是 郭條款是規章明定的多數決. 第86條【旅外的球員】未曾於本聯盟註冊之旅外球員,球團必須. 透過選拔會議取得該球員締結契約的交涉權。. 但表現傑出之旅外球員,得由會長主動提案,經常務理. 事會綜合考量其職業賽與國際賽之表現,對於我國職業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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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9(19推 0噓 21→)留言40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winogu (win)時間2年前 (2024/01/08 13: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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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規則. 第86條【旅外的球員】未曾於本聯盟註冊之旅外球員,球團必須透過選拔會議取得該球員締結契約的交涉權。但表現傑出之旅外球員,得由會長主動提案,經常務理事會綜合考量其職業賽與國際賽之表現,對於我國職業棒球運動發展之助益,受國人歡迎與國外媒體關注之程度,以及其他相關事節,以全體常務理事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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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1(34推 3噓 34→)留言71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yasan1029 (鴨賞)時間2年前 (2024/01/08 13:34),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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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條款的原文. 2.經常務理事會綜合考量其職業賽與國際賽之表現,對於我國職業棒球運動發展之助益,受國人歡迎與國外媒體關注之程度,以及其他相關事節. 這樣張奕跟吳念庭不要也討論一下. 張奕可以參考國際賽表現 2019年12強賽會最佳SP. 吳念庭常駐日職一軍選手 單季也有過10轟. 還是富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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