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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羅力條款」歲月催人老 伍鐸建議9年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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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了. 反正現在大家都能接受多少+多少. 那就可以這樣設. 洋將來台打球不佔洋將名額可以設定成7+2. 也就是來台7年即可不佔洋將缺. 但必須連續7年都在同一隻球隊. 且不佔洋將缺的前2年也必須在原球隊上. 這樣也等於是強迫洋將最少要待9年,才能跳槽至台灣其他球隊. 這樣子伍鐸就不符合資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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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成不要改阿,因為九年就是拿來噁心富邦而已. 2019富邦就提議沒有被贊同. 2020的8月再提議一次,到9月才正式同意. 當時這兩年隊內還有伍鐸+羅力(9月中註銷伍鐸). 如果當時就通過7年,就會直接讓富邦得利. 所以最後改成9年這奇怪的數字. 即使今年羅力達成9年,之後最有機會也是伍鐸.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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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力條款是進步的制度 但是不需要特別去下修年資. 感覺九年剛剛好 未來有沒有人會達到其實不重要. 老實說台灣職棒又不是國際養老院. 洋將強度不夠就要讓他自然淘汰. 還有就是洋將他們的薪資都比本土選手較高. 加上球季後基本上都是 "自由球員". 真的沒有必要降低羅力條款去養一些退化的洋將. 與其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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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這個規則還是在球隊瑟瑟發抖. 想要自己的洋將變本土. 但又擔心其他球隊撿到便宜. 比較能讓「球團」接受的提案. 就是要設定起始時限. 可能從近2、3年的選手再開始算. 時限以前的就不算或是其他規則. 用漸進的方式. 逐步將現有的9年限制,調整成7年或6年. 看看日職的例子. 「2009年修改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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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中華職棒即將有完整六隊. 本土球員的機會其實比這個條款設立的時候多很多了. 不曉得有沒有機會. 讓這類型洋將視為本土的選手 稱為類本土好了. 把年限下修至五至七年這邊. 然後每隊限制至多一位. 這樣也算是另類的放寬洋將人數. 也可以鼓勵中職球隊積極留用好人才. 這樣也不至於變成戰力失衡. 感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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