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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談洋將7年條款 羅力:能帶動中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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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條款不錯. 能留在中職七年通常都年過三十了. 還能強幾年??. 本土球員的機會還是很多. 而且很多表現好的洋將會被挖到日韓職. 此外有許多洋將水土不服,中職洋將汰換很快. 我認為五年就夠久了. 如果有許多表現好的洋將我相信中職的水準一定能提升不少. 球迷、薪水也會成長. 就可以留住更多頂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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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滿7年的台灣洋將. 鷹俠 1990~1996年三商虎 1997~1998年TML勇士 季未續約. 勇壯 1997~2005年興農牛 季末未續約. 湯尼 1990~1992年統一獅 1993~1995年俊國熊 1996年興農牛 季中被解約. 林克 1992~1996年統一獅 1997~1998年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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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cmq29》 之銘言:吧. 其實想太多了 , 如果我是球團我才不管你讓幾個,羅力會強是因為他一直進化一直變強,這樣做是好事,先讓其他球隊開福袋,等到洋將確定很穩了二三年之後再把他挖過來就好,優先有一個不佔缺的也有可能遇缺不補,所以這樣沒有太大問題. 真正會吵的問題是,洋將不佔缺之後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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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要其他四支球隊通過的機會很渺茫. 畢竟中職才5支球隊,本土投手又參差不齊. 球隊先發大概有6成比例都是靠洋將來撐. 要其他4隊讓富邦一個羅力,. 那富邦就成每週5場比賽,實際上可以派4個洋將先發[m. 這種可能性太低. 如果改成: 外籍球員中職滿7年不佔洋將名額 但是必須投入選秀, 母隊擁有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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