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FA由球員宣告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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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3推 3噓 6→)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len524時間10年前 (2016/01/05 16: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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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薪資上限的規定當初FA制度上路的時候.黃鎮台有說過.會定上限是要避免球團間. "惡性挖角"立意其實是良善的,因為現在的4球團口袋不一樣深.我們又不像MLB有豪華稅. 可以制衡.MLB各對口袋也不一樣深,但是他們有一大堆規定可以避免各隊戰力失衡,我們則是完全沒有,定薪資上限應該是還算OK. 現行的
(還有33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antazy00077時間10年前 (2016/01/05 16: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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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unwaiqoo時間10年前 (2016/01/05 15: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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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16→)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llWaiting時間10年前 (2016/01/05 15: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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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剛好跟你的答案衝突. 廣島之所以不簽回木村是因為廣島有不成文規定說宣告FA的球員一律不留. 那如果變成自動成為FA 廣島不就沒有宣告FA不留的問題了??. 如果他拿到FA卻沒有球隊要那就是自我實力或人際的問題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6.93.71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aiyen時間10年前 (2016/01/05 15: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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