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30%規定是不是笑話

看板Baseball作者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時間7年前 (2019/01/19 12:42), 編輯推噓2(3111)
留言15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正常應該是中信評估打7折後是否符合身價 如認為不符合釋出在簽回,以此方式來規避30%上限 釋出後各球團自由接觸,去哪隊看球員意願 球團釋出前也得先評估簽不回來的風險 但中職偏偏加一行球員同意,球員想繼續打不同意也不行了 這就是中職規定很畸形的現象,規定看似合理都留個後門 ※ 引述《iloveayken (金剛)》之銘言: : 話說規定減薪不得超過30%規定 : 這是搞笑的嗎? : 球員要打也只能同意啊! : 那這個規定一點意義都沒有啊! : 看31現在的樣子實在是心裡矛盾 : 看他這樣被欺負實在很不捨, : 但想到他和他老婆,又覺得辜辜幹的好! : 真是五味雜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96.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47872968.A.7D0.html

01/19 12:46, 7年前 , 1F
明明日本也這樣寫,球員自認有身價當然可以不同意
01/19 12:46, 1F

01/19 12:47, 7年前 , 2F
中職的規章是 參考美日版本 變形而來的正常 取有利的部分
01/19 12:47, 2F

01/19 12:49, 7年前 , 3F
不利部份自然不會加進去 因為聯盟是4隊成立的 當然保障球團
01/19 12:49, 3F

01/19 12:50, 7年前 , 4F
連聯盟都要看4隊角力的臉色
01/19 12:50, 4F

01/19 13:20, 7年前 , 5F
你說的有什麼差異嗎?7折不行就釋出,現在是7折不行
01/19 13:20, 5F

01/19 13:20, 7年前 , 6F
,所以我開3折給你,球員有同意權,不要就釋出。所以
01/19 13:20, 6F

01/19 13:20, 7年前 , 7F
我看不懂,你說的跟現行的制度,有傷害球員什麼權益
01/19 13:20, 7F

01/19 13:20, 7年前 , 8F
?除非球員不同意就沒辦法拿離隊同意書。
01/19 13:20, 8F

01/19 13:25, 7年前 , 9F
嚴格來說,現行制度比你說的更有彈性,你說的就只有7
01/19 13:25, 9F

01/19 13:26, 7年前 , 10F
折跟釋出,釋出就進市場。現行的有彈性價,球員不接
01/19 13:26, 10F

01/19 13:26, 7年前 , 11F
受一樣進市場。怎麼看都現行的比你說的好。你的說法
01/19 13:26, 11F

01/19 13:26, 7年前 , 12F
要搭仲裁制度,但仲裁應該只適用新人。
01/19 13:26, 12F

01/19 13:50, 7年前 , 13F
樓上邏輯清晰。現在就一堆人只會跟風,只要球團推出的
01/19 13:50, 13F

01/19 13:50, 7年前 , 14F
規定一律質疑就對了,不管好壞
01/19 13:50, 14F

01/19 13:52, 7年前 , 15F
哪是 是因為砍的是爪隊 鋒哥被砍時有那麼多討論?
01/19 13:52, 15F
文章代碼(AID): #1SGgh8VG (Baseball)
文章代碼(AID): #1SGgh8VG (Baseb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