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余文彬條款有辦法被衝撞嗎
個人認為旅外就是等同放棄國內職棒rookie的階段,一回來就沒有蜜月期了
能用就留下來,而且薪水翻很快; 不能用就掰掰
這些球員當初選擇旅外的時候就該想到了,自己選的應該要自己承擔
現在旅外回來的薪水都有提高了,能不能打得長久就憑自己的本事了
選擇旅外就是放棄給國內養成
照理來說回國打球時應該是「養成完畢」
如果能用又打得好,薪水翻得快自然有複數年約的保障
如果不能用、年紀又大了沒有養成價值,球團付簽約金給他養身嗎XD?
對選手而言出國去闖是好事
但是對國內職棒而言,還是要有固定數量的新人去維持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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