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當年TML對棒球圈的衝擊
台灣大聯盟一直最引以為豪的是屬地主義
除了比賽集中在固定區域與不定期至地方三級棒球學校造勢外
較鮮為人知的是初期四隊本土元老球員皆是以「地域分配」來做分隊
為的就是要讓球隊能給予球迷更濃厚的地方情誼
不過這對我來說蠻無感的,我台中人但我還是喜歡雷公跟太陽
但我爸就真的很喜歡金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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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聯盟給予台灣棒球界最大的衝擊應該是就業機會
在這裡先不提挖角的中職球員
1997年開季前台灣大聯盟一共有50位未曾打過職棒的新秀
加上季前選秀的柯良宗、劉明璋與被前季釋出的蔣坤生以及林振賢
還有未曾在中職擔任教練的11名
甫開季的台灣大聯盟就為65位本土球員/教練創造了就業機會
在這裡還沒算進難以計算的裁判、記錄、賽務、工讀、各隊行政等
也因為當時台灣大聯盟的高薪引誘之下
台電、合庫與各大專院校球隊的球員紛紛大喊吃不消
甚至一度出現台電高喊解散的聲浪出現
台電、合庫也向棒協抗議TML大肆挖角業餘球員的情境
也有許多學校教練也提出那魯灣用高薪挖角學生會讓學生有不正確價值觀
(不過這在現今的棒球環境下,鄉民應該都看得出問題出在誰)
再來提到跳槽的球星
當時台灣大聯盟也打著十八羅漢來為這幾位轉檯球星做招牌
然而這十八羅漢扣掉洋將本來就不存在所謂的不定存續契約規定
至於剩餘的本土球星,因當時中華職棒沒有所謂的自由球員與其他轉隊相關規定
這些本土球員的轉檯就法律上而言本就是合情合理的規定
(除非合約訂定競業禁止之規定;童琮輝合約即有訂定,故轉檯後敗訴回中職)
不過當時中職對於這些轉檯球員只有氣得跳腳與喊出封殺
這代表著中職當時候對於球員的保障是少之又少
甚至沒有完整的規範能讓球員有安心的保障
(中職原規定為從簽約開始五年內不得轉隊)
至於有人在推文中提到的複數年合約的確也是由台灣大聯盟首創
不過礙於台灣大聯盟資料難尋,在這裡我只提出幾個我記得的人
大部分洋將為兩年,月薪1萬到2萬美元不等
初期轉檯球星合約為三年至五年不等,月薪在35萬至50萬元間
(陳義信為五年50萬元,後期被減薪至45萬元)
陳該發,合約三年,月薪20萬元
李居明,合約五年(前兩年球員,後為教練約),月薪35萬元,簽約金400萬元
黃煚隆,合約三年,球員月薪26萬元,轉教練為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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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大聯盟後期失去競爭性的主要原因在於沒錢這大家都知道
不過早在1999年季中台灣大聯盟就明定不再挖角球員,除非球員已領到離隊同意書
這樣的舉動對於一個新興成立的四隊而言無疑是自斷後路的一大原因
1998年陳金鋒與那魯灣簽下合約,原訂加入台灣大聯盟
而後那魯灣放手讓陳金鋒旅外
2000年左右,台灣大聯盟初期這些高薪的轉檯球星合約紛紛到期
台灣大聯盟也無意繼續與這些球員續約
只有黃平洋與洪一中因生涯里程碑的百勝與千安僅差臨門一腳
那魯灣讓這兩位球員繼續多打了一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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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1年開始那魯灣才意識到老將的退下造成換血的急迫性
01年延攬進了黃欽智、李明進、潘忠韋、黃龍義、許文雄、郭銘仁等人
2002年因前一年的世界盃效應,2002年參與選秀的人數甚至不到中華職棒的一半
在換血速度太過緩慢的情況之下
整個台灣大聯盟2002年只有前一年大補的金剛一隊能打
剩下的勇士隊老人退光,投手又被杜福明rush到死光
太陽隊打擊也貧弱到只靠林琨瀚、吳承翰、安藤信二扛整隊
雷公隊在Magic的魔術之下,潘忠韋、黃龍義也打不出東西來,洋將也各種鳥蛋
雖然在2002年開季初期那魯灣提出隔年TML七年(2003年)將會轉賣旗下四隊
讓旗下四隊獨立經營自主運作
但在聯盟強度整體下滑的情況之下,台灣大聯盟最後一年觀眾也慘得跟08龍鯨有得比
最後在不得不的情況,台灣大聯盟宣告瓦解走入歷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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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後的兩隊好死不死又有一隊讓Magic來變魔術
前兩年還在打球的因中職不給役男打球也都跑去當兵沒得打球
兩隊洋將又幾乎都是由兼任教練與那魯灣經理的趙士強來找
找來的洋將都……
後期換血不成功+沒當兵的跑去當兵+洋將比本土還爛
最終結果就是大家看到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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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 軍
FALA~! █ █▍ █ █▍ 陳金鋒 張天麟
████ ▉ ▉ █ █ ▉ 田飛沉 林 克
氣勢如虹 ▊ █ ▉ ▉█ █ ▉ 路易士 奧古斯都 布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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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洪一中 DH 黃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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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主事者不是第一金控啊,詳細看 #1P3ZgZan
很多決策都是趙士強在處理的XD
→ j3307002: 當然他被挖角之後就離開中職了 05/30 17:11
※ 編輯: BBOYstyle10 (125.230.74.104), 05/30/2017 17: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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