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林智平是不是被經紀人害慘了?已回收
: 推 seouit: 明明FA前一年只能加原薪的150% 所以最多加到39萬 03/31 12:28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沒有FA前原隊加薪限制這種東西
聯盟規章關於FA調薪的規則
只有在FA後被簽的首年年薪,不得超過前一年1.5倍
來看個舊聞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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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心再談薪 周董沒複數年約 2013年01月15日
月薪調幅無上限
消息指出,聯盟規定,下一球季具備自由球員資格的球員,前一年加薪幅度不得超過50%
,所以周思齊今年月薪不會超過30萬元(2012年20萬元)。中職規章第21章第18條,只限定
自由球員轉隊,到新球隊後的月薪不得超過前一年的1.5倍,取得資格前一年限制加薪幅
度的條文,聯盟副書長王惠民也表示,不曾聽過有類似條文修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ports/20130115/3477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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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前幾年周董屆臨FA前談薪
有球迷在那邊替球團緩頰,說就算球團想加很多也有加薪上限
結果被聯盟副秘書長打臉
再者,去年因為發生大師兄轉隊的補償爭議
有板友分享聯盟規章手冊中,關於FA的條文頁面: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24773
從第一條看到最後一條,根本就沒有限制FA前原隊調薪
只有第18條有提到FA後的首年調薪上限
大概是看了棒球維基的謬誤,就以訛傳訛了
另外從條文中的第21、22條
補償也只有轉隊費或折扣轉隊費+補償選手
根本沒有棒球維基誤傳的折扣轉隊費+選秀權這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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