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觀點投書:政府應主導國際賽、國家隊「商已回收
風傳媒
觀點投書:政府應主導國際賽、國家隊「商業利益」分配,終結棒協、中職惡鬥
陳賢蔚 2017年03月16日 06:20
美國影星威爾史密斯主演電影「震盪效應」,揭發醫療學者證實國家美式足球聯盟經由長
期訓練比賽,對於所屬職業選手所造成頻繁且嚴重的頭部衝擊,恐造成選手們罹患「慢性
創傷性腦病」,此疾病已造成多位選手無法承受傷痛,選擇自殘甚至是自盡結束生命。這
麼明確、嚴重的主題,在美國隨著電影票房冷淡,顯然無法吸引當權者及球迷們關心。相
信若是無法聚焦的問題,將更無法讓人專注去探討。
這也讓筆者擔心,此次代表台灣出征世界棒球經典賽的國家代表隊,在預賽首輪全敗收場
,再次掀起國內球迷、媒體及立委諸公們,高分貝批判及要求檢討的聲浪,矛頭指向中華
棒協、中職聯盟、體育署及教練、選手們皆有。這樣的場景並非首次發生,民眾的關注也
不會持久,相關檢討如果沒有對症下藥,任由批判者變成瞎攪和一場,相信不用幾日,一
切都會雲淡風輕,直到下次國際賽失利,才會再變成大家熱議的話題。
各方檢討聲浪中,中華棒協承擔最多指責,立委諸公們要求該會理事長辭職、不得由民意
代表兼任、更有調查該會帳目、解散棒協等訴求,也多在社群媒體中發酵。然而,即便是
理事長請辭,還是會有新理事長;不是民意代表兼任,理事長還是可以攏絡民意代表;這
次帳目倘查出弊端,下次帳目將會做得更精細;解散了棒協,還是會成立類似棒協的新團
體,這些訴求儘管可以去做,但皆無法對症下藥,無法解決歷次國際賽及這次世界棒球經
典賽失利的問題,恐怕只是模糊了檢討焦點。
這次比賽失利的原因為何?問題只是無法組成最強的國家代表隊嗎?為什麼最強的選手不
願意加入?如果最強的選手都加入了,難道國家代表隊就能一路挺進冠軍賽?這些問題說
得淺一點,我們必須探討所謂最強選手的組成為何不順遂。討論地深一點,必須檢討我國
棒球選手的養成歷程。這兩題大哉問,都不是單一機關可以獨自解決。
本屆比賽為何無法組成最強國家代表隊?當然與中職聯盟與中華棒協惡鬥有關。惡鬥積習
已久,簡單歸納,不過就是名與利的鬥爭而已。不久之前,我國旅美加入小聯盟的選手們
,加上國內業餘優秀的成棒選手,便能組成一隊國家代表隊,在那時,中華棒協何須顧忌
中職聯盟的態度,舉凡舉辦國際賽或是組成國家隊出征,享盡鎂光燈焦點的當然是中華棒
協的主事者。
而舉辦國際賽,可以賺取門票、廠商冠名權、取得電視轉播權利金、販賣比賽周邊商品;
籌組國家代表隊,可以賺取球衣廣告費、使用選手的肖像權利等等,這種種商業利益,皆
由主辦單位獨享分配權。而這隨著那一批一批的小聯盟選手返國加入中職聯盟後,產生了
變化。中職聯盟當然無法坐視中華棒協把所屬選手當作搖錢樹,繼續獨享商業利益。這也
就演變為後續,兩單位討論組、訓、賽等分工、選手的出賽費及有關福利保障等,時有爭
議的狀況。
國內球迷們會關心棒球,不外乎是因為關注國際賽的愛國心驅使。但中華棒協負責業務尚
有國內4級棒球,即少棒、青少棒、青棒、成棒,以及基層教練、裁判等等養成管理。國
內主管機關對於前述相關活動、賽事儘管給予補助,但也要求中華棒協必須自籌部分經費
。此舉便也讓中華棒協有理由藉由各經手管道獲取商業利益。然而,中華棒協的定位並不
應該是營利單位,任其盈虧自負,尤其獨享國際賽及國家隊的商業利益,合理嗎?若改由
中職聯盟去統整,難道就合理了?
筆者認為讓因為舉辦國際賽、籌組國家隊所產生的商業利益,必須回歸國家主導分配,並
適當給予各有關單位及教練、選手,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近日國家隊公司化的概念,
就是將國家隊相關利益,交付集體協商。而舉辦國際賽的利益如何也進入由政府主導,與
中職聯盟、中華棒協及球員工會等有關單位的協議過程,相信將是下一個重要戰場。唯有
當舉辦國際賽、籌組國家隊無暴利可圖時,兩大單位才沒有理由爭破頭。而由政府出面,
讓人人有糖吃,也才能營造內部團結一致向外的最佳結果。最後,當我們確定了改革的大
方向,剩下的程序及談判等技術問題,也才能在聚焦的狀況下開始進行。如此,至少我們
能先解決此次經典賽失利的表象問題,之後也才有機會去檢討歷次國際賽失利的更核心問
題-我國棒球運動發展及選手養成的相關缺失。
*作者為政治工作者,曾任職中華棒協新聞組
http://www.storm.mg/article/23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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